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25歲的找14歲的女朋友,總令人感覺有點居心不良”,這是一位網友的不明白。更有網友斥責這位25歲的“見義勇為者”是“戀童癖”:

“戀童癖被獎勵為見義勇為?還想訛錢?我看不懂但我大為震撼,好想罵人。 但是這世間最骯髒的語言都難以表達憤怒!”

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近日,一個男友因救跳河女友而溺亡的故事衝上了熱搜。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個故事有點不尋常。

先看看事件中的兩位主人公。

潘某,男,1995年生,25歲。

張某,女,2006年5月1日生,在校學生。

2020年5月,14歲張某與潘某經人介紹相識後發展成戀人關係。後被張某的母親鄒某發現。

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5月30日12時40分許,鄒某跟蹤其女兒發現張某與潘某在大沽河河岸處偷偷約會。情緒激動的鄒某與潘某發生了肢體衝突,並且她還通知了其大女兒。大女兒和男友趙某急忙來大沽河尋找他們三人並馬上報了警。

固然鄒某的大女兒和警方都在迅速趕來的路上,但情況發展得很快且一發而不可收拾。

張某跑到河邊欲用跳河自殺的方式阻止母親和男友的衝突。再加上鄒某的言語刺激,張某縱身跳入了大沽河。

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你還別說,張某的這法子確實立竿見影。鄒某、潘某不但停止了衝突,還爭先恐後地跳入河中施救(鄒某下水後,潘某下水了)。

怎奈他們兩人都不會水,河中的他們也需要他人的救援。這時,鄒某的大女兒和趙某到達了現場,他們當然也下水救援,但他們也是旱鴨子而未能救援成功。最終警方和救援隊將鄒某、張某救起,而潘某和趙某均溺水死亡。

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事情發生後,潘某被授予市“見義勇為模範”榮譽稱號,潘某家屬得到現金3萬元的獎勵。潘某家人將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補償經濟損失96萬元,法院一審二審均酌情認定由張某父母補償潘某家屬10萬元。

這個案子讓人唏噓不已。固然潘某家人很傷心,但對於鄒某一家來說,她們也是傷痕累累:固然其一家人平安無事,但其大女兒的男友趙某卻被搭進去了。

從趙某(張某的準姐夫)救人行為上來說,這個小夥子確實不錯,至少他比潘某有德。對於趙某的家屬來說,他們比潘某的家屬更冤。

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潘某被認定為“見義勇為模範”,小編認可有關部門的看法,但心裡總感覺有點怪怪的,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一、25歲和14歲的談戀愛,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很難說得過去。說的重一點,就好像潘某有點戀童癖。將心比心,要是潘某的親生女兒這樣搞,潘某會同意嗎?他會咋想呢?

準姐夫最冤!25歲男子因施救14歲女友溺亡,被授予見義勇為模範

二、既然被認定為見義勇為。若是他沒有死,被認定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反正小編感覺可能性很小甚至幾乎為零。

另外,潘某對女孩的跳河也有責任。如果他在現場不施救或者逃離的話,他恐怕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潘某都能有這樣的榮譽稱號並且還獲得賠償,那麼,誰來為趙某考慮呢?誰來為趙某的家屬著想呢?至少,從目前的片段資訊來看,趙某的品行比潘某要好。誰給趙某一個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