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作為目前短途代步出行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電動車是很多家庭都標配的車型,不需要一個月工資,甚至不需要半個月工資,而一年養車費用也只有幾百元錢,這對於絕大部分家庭來說,幾乎是“零負擔”,讓它發展只有三十幾年,就快速成為保有量名列前茅的交通工具。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如果說實惠是電動車的第一特徵,那麼,它的第二特徵就是上路門檻低,作為一款可以在上路門檻對標腳踏車的車型,它的上路門檻在早期可以說要多低就有多低,說它“零門檻”也不過分,但是,隨著道路車輛的增多,路況的複雜,和電動車有關的交通事故率增加,這樣的門檻發生了變化。

電動車上路也有了門檻,車主不能想怎麼騎,就能怎麼騎,那麼,具體有哪些門檻,小行家下面就重點來介紹一下,我認為作為車主應當瞭解一下,別被罰才知道。

電動車上路無門檻成為“過去式”,上牌、戴頭盔成為標配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在很長時間,電動車都是對標腳踏車的管理,而腳踏車則屬於,買了就能直接上路,不需要實名制認證,這對於車主來說,雖然用車更簡單,但並便於管理,也無法保障車主的安全,隨即,在2019年電動車新國標落地之後,電動車就迎來了2大門檻,包括上牌、戴頭盔。

電動車上牌的目的,是完成車輛和車主的實名繫結,起到約束車主駕駛行為,並且可以利用電子抓拍,對違規行駛的車輛追根溯源,而佩戴頭盔則是保障駕乘人員的人身安全,目前這2大門檻,已經成為電動車上路的標配,隨便搜尋這樣的關鍵詞,就能夠看到各地關於電動車無牌、未佩戴頭盔的治理內容。

還有這5個原則別忽視,車主騎車上路要遵守

如果說電動車只要上好牌照,戴好頭盔上路,就能“萬事大吉”,不會被處罰,其實也並不是,除了這2個熟知度比較高的規定,電動車上路還有“3+2”共計5個原則不能忽視,包括3個車輛不能有的,2個駕駛人不能有的行為。

3個車輛不能有的行為

(1)、車輛不能加裝、改裝上路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電動車總體上來說,是安全係數比較高的車型,尤其是新國標電動車,在時速、動力、電壓各方面都有了約束,讓車輛相對比較安全,但如果出現加裝,改裝,就會破壞了新國標設定的安全引數,讓車輛的安全變得不可控。

常見的加裝包括使用擋風被、使用遮陽傘、加裝擋風板,另外很多外賣騎手在車輛上安裝手機支架,這些常見的情況,都屬於加裝,而改裝相對比較少,主要是拆除控制器的限速,改裝電池容量,雖然比較少,但依然有部分車輛在做,小行家也經常能夠看到,有人因為改裝被處罰,有的處罰高達萬元,作為車主和商家,都需要注意。

(2)、車輛不能出現違規載人上路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電動車載人是有要求的,並不是可以隨便載人,作為新國標電動車,它載人是隻能載1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作為電動輕摩(時速低於50公里/小時),它是不具備載人,作為電摩,它也只能載1人,不能出現違規載人的情況。

另外,電動車更不能出現營運,這是違規載人中,處罰力度最大的一種,對於電動車的營運,現在不少地方都開展治理,包括石家莊、合肥、北上廣等地,都在加強對於這樣安全隱患較大的載人,進行嚴格查處和從嚴處罰。

(3)、車輛上路要遵守當地的規定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作為電動車上路,除了一些常識性的規則要遵守,每個地方都要注意本地的規定,比如合肥是二環內限制時速大於25公里/小時以上的電動車上路,限制電動車帶篷上路行駛,深圳多個路段是限制所有的電動車行駛,每個地方考慮到安全,都是有具體的管理規定,車輛上路,要對本地電動車上路的要求,進行了解和遵守。

2個駕駛車主不能有的行為

(1)、車主不能無證或準駕駕照不符上路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這也是很多車主會忽視的一點,現在的電動車,如果時速大於25公里/小時以上,就屬於機動車,那麼,它需要上路,就要考取駕駛證,車主不能無證駕駛。

而一些車主,只具備C1駕駛證,同樣是不能駕駛屬於機動車的電動車,否則會因為準駕駕照不符不處罰,小行家經常看到這樣的被處罰情況,很多車主都是被罰了才知道,原來自己的電動車需要駕照,原來C1不能準駕。

(2)、車主不能忽視交通法規上路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電動車上路行駛,給很多人的第一印象,他們在道路上似乎對交通法規比較漠視,在現在電子眼裝置如此先進的情況下,還是有車主會“我行我素”,該闖紅燈的闖紅燈,該逆行的逆行,忽視交通法規上路。

而對於這種直接漠視交通法規上路,不僅是對自己是一種安全隱患,各地也加強了對於不遵守交通訊號燈,出現逆行等違規上路的治理,一旦被查,將會有警告或罰款的處罰,車主需要注意了。

處罰不是目的,所有的規定都是保障安全

電動車除了上牌、戴頭盔, 還有“3+2”原則要遵守, 別被罰才知道

看完電動車上路除了戴頭盔、上牌,還需要做到5個原則之外,不知道您有何感想,但小行家的第一感受,現在的電動車,真不是隨便騎行了,它有了一定的處罰。

不過,仔細地來想想,這些處罰,它們的目的並不是收取罰金,而小行家經常看到一些網友的評論,認為就是想辦法“撈錢”,我認為這樣說,其實是“有失公允”的,對於大部分電動車的違章處罰,罰款的金額都是比較小的,而能夠被處罰的,都是一些會影響駕乘人員安全,影響道路安全的行為,適當的處罰,也是為了保障安全。

那麼,對於電動車上路以上的諸多“規矩”,您怎麼看呢?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