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號起, 電動車迎來“2+1”規定, 最高罰3000, 車主: 入戶排查

汽車一直是很多人必備的交通工具,但是在如今的交通環境下,電動車反而成為更方便的出行工具。因為汽車保有量大,道路上堵車情況嚴重,並且伴隨著停車難的情況。電動車方便靈活,不會堵車也更容易停車,在城市內短途出行時,優勢特別明顯。

12月1號起, 電動車迎來“2+1”規定, 最高罰3000, 車主: 入戶排查

而且現在油價偏高,汽車出行成本增加不少,電動車的成本相比汽車加油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更適合很多上班族使用。我國的電動車已經超過3億輛,基本家家戶戶都有電動車,隨著電動車數量的增加,道路上的交通壓力也變大的,之前由於管理不夠完善,電動車駕駛人經常出現闖紅燈、亂變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

12月1號起, 電動車迎來“2+1”規定, 最高罰3000, 車主: 入戶排查

為了更好的管理電動車,我國不斷完善電動車的管理制度,比如新國標政策的出現,就對電動車進行分類管理。同時各地也出臺了新的電動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車進行更全面、嚴格的要求。除了佩戴頭盔等要求之外,12月1日起,電動車迎來“2+1”規定,

12月1號起, 電動車迎來“2+1”規定, 最高罰3000, 車主: 入戶排查

對電動車的2項限制規定

1:限制無牌超標電動車行駛

大部分地區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已經到了規定時間,那麼超標電動車就不能再上路行駛。不過現在很多城市決定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這是為了讓車主的電動車更好的利用,避免資源浪費。要注意的是,已經懸掛了臨牌的車輛可以正常上路行駛,但是沒有掛臨牌的車輛就不能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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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超標電動車掛牌

有人說,既然在延長的過渡期內,懸掛臨牌可以上路,那麼繼續懸掛臨牌就可以了。其實不然,今後將停止超標電動車上牌業務,實行限制措施。已經擁有了臨牌的車輛不受影響,但是還沒有懸掛臨牌的車輛就不能再掛牌,更不能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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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1項違規行為

1:嚴查電動車違規充電行為

現實生活中,由於電動車違規充電造成的消防火災事故不在少數,大多數是因為車主不自覺或者不懂得其危害性。在相關管理規定中,已經明確了電動車充電的要求,還明確了違規充電的處罰措施。今後電動車決不能在樓道內、室內充電,更不能私拉電線充電。如今各個小區或者公共區域都在完善充電設施,所以今後充電就應該在統一規定的安全區域進行充電,徹底杜絕安全隱患的存在。

12月1號起, 電動車迎來“2+1”規定, 最高罰3000, 車主: 入戶排查

對於一些隱藏的難以發現的違規充電行為,相關管理人員會加大檢查力度,入戶排查,發現一起就處罰一起,如果出現違規充電行為,車主最高可能被罰款1000元,而相關的管理單位或者物業最高將被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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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安全無小事,需要車主自覺遵守交通規定和管理規定,電動車作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交通工具,保有量巨大,只有嚴格的管理才能避免危險的發生,所以廣大車主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對此大家是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