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清楚,我小時候就是個“sb”。
當然了,這種清楚,是在長大之後,以前卻是不知道。
什麼時候長大的呢?
大概,是我畢業後在機關裡混日子的那一年。
身邊的人,永遠那麼衣冠楚楚,有條不紊,不緊不慢,斯文敗類
(劃掉重說)
文質彬彬。
那種環境下,出格是最大的罪過,和光同塵才是皆大歡喜。
一年之後,我重新走入職場。
看上去比剛畢業的時候,穩重了許多,考慮問題周到了許多,整個人也沒有那麼鋒芒畢露了。
那時候我就知道,我長大了。
再想想以前的自己,好sb哦,好……。
好羨慕哦
。
我們形容“sb”,有一個常用的詞,叫“小丑”。
看某某人像“小丑”一樣,是一種很深的不屑
。
在我人生的前二十多年裡,我經常扮演“小丑”這樣的角色。
小時候喜歡出風頭,喜歡搞怪,想要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自己身上。
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初中的時候。
那會兒在班裡,總是幹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比如在圖書角的櫃子裡養螃蟹,然後螃蟹跑了出來,爬得滿地都是;
比如經常站在講臺上大喊“我是神”,然後被同學在後面補充“經病”兩個字;
比如大言不慚地宣稱自己是下一個馬克思,要改變世界云云……
那些場景,現在想起來,還尷尬地想要用腳趾摳出兩室一廳來。
上了大學之後,這種情況也並沒有好多少。
大一的時候,基本上學校哪裡有活動我都要參加一下子。
那時候心裡完全沒有一點兒13數,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
我記得有一年要辦什麼晚會之類的,要報節目,我跟我們部門的頭頭大言不慚說自己“唱歌很好聽”。
結果他聽完:
“就這?”
然後旁邊另一個同學把同樣的東西又唱了一遍,頭頭轉過來跟我說:
“看到沒,這才叫唱得好。”
就這種場景,擱到現在那就是社死,死得透透的。
但對當時的我來說,還是兩個字:
“就這?”
根本一點兒都不care。
其實我那會兒大概知道,自己可能在別人眼裡,是個小丑形象。
一個上躥下跳的,心裡沒點兒逼數的,sb兮兮的小丑。
但現在看來,如果有的選,我寧願還是當個那樣的“sb”。
因為那太快樂了。
成年人的世界鄙視sb,是因為sb不在乎別人的目光,我開心就好了。
他永遠活在十幾歲,永遠年少無知和輕狂。
他不用去當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也不用去管什麼人情世故和規矩道理。
跟這種人打交道的時候,你可能會氣個半死,然後說一句“怎麼會有這樣的sb”。
但心裡,未嘗沒有一絲絲的羨慕。
因為他sb,氣到的永遠是別人而不是他自己。
在他的世界裡,快樂永遠是主旋律。
而我們這些所謂的“正常人”,經常被氣個半死,而“sb”無動於衷。
sb什麼都不懂,除了開心
。
sb什麼都沒有,除了開心
。
端午的時候,我去了一趟迷笛音樂節。
不瞭解迷笛的可以先去百度一下。
簡單來說,這是目前國內歷史最悠久、最早、搖滾氣息最濃烈的音樂節。
在迷笛那三天,我們一幫一起從上海過去的樂迷,
真真切切當了一回“sb”
。
白天在現場,肆無忌憚地pogo、甩頭、亂喊亂叫,在戰國舞臺前的泥地裡“插秧”,像個兩百斤的傻子一樣;
晚上在營地,跟每一個遇見的人碰杯,喝酒,被幾個彪形大漢往我嘴裡灌各種不知名的酒,唱歌、跳舞、喝到天亮;
……
三天過完,回到上海,你突然發現,原來你身邊這幫“妖魔鬼怪”,都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了。
長頭髮、大花臂的肌肉猛男,其實是個程式設計師,剛跟產品經理扯完皮;
那個光著膀子把自己喝到不省人事的中年大哥,也是個程式設計師,就是髮量有點兒多;
前排喊得最瘋還跳水的小哥,看著像個藝術家,其實是個商務,第二天還要出差;
……
他們都是
日常生活裡的普通人
。
只是如願以償地,沒有任何壓力地,在一個全是“sb”的地方,當了三天“sb”而已。
我們身上那種讓自己不開心的東西,有的人叫它包袱,有的人叫它面具,也有的人叫它成熟。
但不開心就是不開心。
並且隨著你的成長和成熟,開心這件事,會變得越來越難。
因為你擁有的一切,不允許。
當兒女,你得讓父母說一句“長大了”
當伴侶,你得讓對方說一句“很安心”
當朋友,你得讓大家說一句“靠得住”
你的金錢、地位、社會關係,就像一個模型一般,需要你將自己,按照它的樣子,一點一點地填充進去。
活成了一個不開心的成功人士。
甚至是沒那麼成功的普通人。
然後,看著身邊的“sb”們,義正言辭地鄙視著他們。
鄙視著他們擁有你無法擁有的快樂。
這麼一想,成年人太慘了。
所以偶爾,也要當一當“sb”,乾點兒出格的事兒,把那點兒不知所謂的羞恥和矜持扔到垃圾堆裡,找回單純的快樂。
別到最後,什麼都有了,就是
沒有了快樂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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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天天都有
為啥不能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