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殷商社會: 父子相繼、妻子有嫡庶、人祭也存在

甲骨文反映了商代國家的組成形式。商朝並非單一的中央集權國家,而是多元一統的複合制國家,這點夏、商、西周三代都是一致的。商王朝統治方式為內外服制度,內服指在王都之內服役的氏族,多為同族、姻親、異姓舊臣;外服指在王都之外服役的氏族,多為被征服的異姓氏族。這些氏族一方面服從商王的領導,一方面本身又是獨立的政治經濟體。根據親疏程度和距離遠近,商王一般對內服控制更強,外服控制更弱。除此之外則是或敵或友的勢力。

氏族又是商代社會組織的主體,其往往以整族的形式從事生產、戰爭行動。在氏族內部,族長擁有絕對的權威,是宗族政治、經濟、軍事的首領。氏族內部禁止通婚,氏族之間可聯姻,當時還沒有周代的姓氏制度,自然也沒有“同姓不婚”的限制。過去往往說族長的繼承方式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現在看更大概父子相繼才是主流。妻子已經有了嫡庶之分,比如婦好稱“司(後)母辛”,“司”即“姒”,“司母”為妻,故嫡長子繼承製也可能正在形成。

甲骨文反映了商代國家的生產生活。商代的農作物非常豐富,包括後世的“五穀”稻、麥、稷(粟)、黍、豆都已存在。甲骨文有個叫甫的人去種植“秜”,據《說文解字》,“稻今年落,來年自生,謂之秜”,故秜就是稻。甲骨文的“麥”有食物和地名兩義,地名應當是麥子種植區域。甲骨文還有商王“受禾”“受黍”“受豆”的卜辭,說明國王對禾(即粟,穀子)、黍、豆等收成都非常關心。糧食除了食用還用來釀酒,《尚書》說商人好酒,夜以繼日。

商代的畜牧業也非常發達,古文獻即有“王亥僕牛”的記載,但也語焉不詳。透過考古發現,我們可以知道後世的“六畜”牛、羊、馬、雞、狗、豬也都已存在。這些牲畜除了食用外,更有大量用於祭祀。比如《甲骨文合集》中有條卜辭是“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牢,二告。貞:御惟牛三百。”這是在祭祀商湯(唐)等先王使用一百個羌人以及一百牢(牛或羊)的貞問。這裡就不僅有犧牲,而且還有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