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

新年伊始,在一片歡聲笑語和祝福聲中,筆者也將為各位朋友送上新年的祝福,祝福各位在新的一年裡,事事順心,萬事如意。但筆者同時也建議看到此文的朋友們在日常生活中,謹慎不當言論,若稀裡糊塗,出言不遜,將可能面臨刑事風險。

話到此處,想必會有人提出異議,不相信說話也能涉嫌犯罪。如果您言論不當,無事生非,筆者將給予您肯定的答覆,在某種情形下確實會涉嫌犯罪。那麼,到底會涉嫌什麼型別的犯罪呢?也就是筆者今日在題目中就提到的“尋釁滋事罪”。

"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

說到尋釁滋事罪,很多人都沒有很清晰的認識,法律到底是怎麼規定的呢?又有什麼樣的處罰措施?

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

"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

另外,筆者將通過幾則案例簡述一下尋釁滋事罪。

案例一:分手後,某男當斷不斷,惡意騷擾,被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提起公訴。

2019年6月,男子曾某與女友李某分手後,不斷騷擾糾纏李某,經公安調解仍不思悔改,後致李某經濟損失。福建省廈門市某區檢察院依法對上訴惡意騷擾前女友的尋釁滋事案件提起公訴。

案例二:某網參與人透過資訊網路煽動他人實施違法犯罪,製造事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2021年3月8日下午,“錢某網”集資參與人洪某,因不滿公安機關查辦該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在QQ群“備用防走散旅遊”釋出不法言論,煽動他人實施駕駛卡車衝擊國家機關、挾持人質、持械行兇等違法犯罪行為。次日,南京市公安局某某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

案例三:國難當頭,某女幸災樂禍,在網路釋出不當言論,造成惡劣影響,涉嫌尋釁滋事罪。

2018年5月28日,吉林某地發生5。7級地震,災情牽動全網人民的心,而卻有某網友藉此辱罵東北同胞,雖第一時間刪除,卻被全網人肉,當日下午,警方即查明該女身份,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

以上幾則案例,很明顯都是因口無遮攔,發表不當言論被採取刑事拘留的。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尋釁滋事罪的行為型別主要有哪些?

一、行為人尋求刺激、逞強耍恨,無事生非。

二、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藉故生非。

三、行為人因家庭鄰里、婚戀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恐嚇他人或損毀他人財務行為,經批評制止或處理處罰後,拒不改正。

最後,筆者再次建議看到此文的朋友們:謹言慎行,敬畏法律!

"不當言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