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想要哪樣的綜藝評委?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方正,編輯 | 樸芳

House帶火某支股票登財經版面,楊笠聊戀愛話題炸場攀上熱五,《脫口秀大會5》這一季正在漸入佳境。

72平的巨大房子有兩間臥室,一間住我,一間住我的尊嚴;研究生可以解決子女落戶,我天天催我爸考研;我每次穿這拖鞋洗澡都像給腳底板做了次拔罐……

在何廣智、孟川、邱瑞等演員的段子裡,嬉笑怒罵間滿是眾生悲喜日常,廣大觀眾與之共鳴共情之餘,那英、周迅好像並沒能get到,於是很多質疑聲音開始砸向她倆。

最新的第二賽段,領笑員換為草根出身的張傑、楊超越,兩位嘉賓從自身經歷出發講出很多與選手共鳴的發言,隨著領笑員迴歸水準,節目精彩度也開始攀至高峰。這一來一回,不禁讓我們思考,我們到底需要哪樣的綜藝評委?

“掙的一半是捱罵的錢”

綜藝評委向來是根燙手山芋。

話多了被嫌呱噪,話少了被指太悶,太專業了被吐槽“沒必要較真”,太娛樂了被教育“能不能專業點”。真應了郭德綱那句老話:藝人掙的錢,一半是能耐錢,一半是捱罵的錢。

如今群眾懷念起“大局觀”羅永浩,可很多人應該是忘了,羅老師也曾被指責過:“大局觀應該是不想拍燈的藉口吧”、“他總有一種‘必須得是他來最後拍板決定’的控制慾”、“大哥你憑什麼代表大局啊?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好嗎!”……

所以說,因個人喜好而拍燈,和因顧全大局而拍燈,本質只是「評判標準」的偏好不同,並無高下之別。況且,在喜歡某個演員的粉絲眼裡,你口裡的大局觀不過是掩飾自己不想給演員拍燈的藉口,繞來繞去這還是你個人喜好。

那“特別專業”的綜藝評委群眾就滿意了嗎?

還記得當年第一季的《浪姐》,首期的話題風暴中心其實不是姐姐們,而是坐在點評團C位上的杜華。作為樂華娛樂創始人、深諳韓團養成模式的娛樂教母,杜華在節目裡以極其專業的女團標準嚴苛要求姐姐們,換來的卻是觀眾的一片口誅筆伐。

究其根本,觀眾看綜藝的需求往往被誤判了。容易共情於姐姐們的觀眾希望看到的是姐姐在節目裡被關照到,但不是將非專業的她們置於職場面試的標準下做專業評定,杜華就算初衷是為姐姐們好也註定不得民心。

事實上,競技綜藝選擇把評判權交由明星手上的那一刻,談專業性就已經是個悖論。真要為了競技公平,最好的辦法不是請圈外明星,而是請行業人士“圈內人點評圈內人”,可那樣循規蹈矩的比賽結果真的會精彩嘛。

天下沒有放之四海皆準的評委標準,所以但凡是競技綜藝,爭議本就是比賽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如同裁判經常為足球比賽增添意外性一樣)。只不過,每一個想坐上評委席的明星都需要考慮,你是否做好了被捱罵的足夠準備。

“掙的一半是捱罵的錢”

綜藝本質上是注意力經濟。

這一屬性決定了,綜藝的立身之本是「話題」,有話題才有大眾討論度,有討論度才能在市場上發出聲音,繼而被更多受眾和金主關注到。

自《超級女聲》那會的電視選秀時代,“請明星做評委”就是素人綜藝博流量的絕招。直到今天B站還廣為流傳「超女毒舌評委圖鑑」的鬼畜影片,柯以敏、包小柏、楊二車娜姆等聯手告訴了你一個明星評委的走紅秘技:

專不專業不重要,會吼會演很重要。

到了12年後《中國好聲音》時代,綜藝評委角色再度進化、被賦予了「明星導師」的新說法,需要擔當點評和帶隊的雙份工作。問出“你的夢想是什麼”的汪峰、喊著“我有32場演唱會”的楊坤等,成功被節目組打造成節目話題焦點。

這種借明星人設拉高素人綜藝關注度的做法,延續到了101系選秀時代。從「明星導師」向「明星製作人」稱謂的二次轉變背後,是明星評委流量化大潮的抬頭,以及帶動了養成陪伴型評委的流行。

無論是《中國有嘻哈》裡已涼的吳某人,憑《青春有你2》大漲路人口碑的蔡徐坤,還是擔任《創造營2019》C位發起人的演員迪麗熱巴,皆是依靠流量扛起陪伴素人選手成長的製作人職責,為節目貢獻了五花八門的出圈話題。(如歸國三子重聚、蔡徐坤被組101對CP等)

發現了沒,縱覽綜藝裡的明星評委變遷史,他們從來就與“專業”這兩個字關係不大,各大競技綜藝邀請明星們擔任評委,看中的是他們明星身份及互動關係生髮出的故事和話題,以帶動節目被更多人關注到。

這次《脫口秀大會5》的領笑員選擇也基於類似考量,那英、周迅都是在歌壇和演藝兩界各自到達天花板的超高國民度藝人,邀請他們正契合了本季主打“每個人都能快樂5分鐘”、讓脫口秀被更廣泛群體認知到的傳播訴求。

不過,請國民度領笑員是把雙刃劍。一方面他們可以和黃大媽一樣,帶領泛年齡層受眾討論脫口秀、愛上脫口秀,另一方面像那英、周迅這些如今難有大眾生活經驗的評委,也容易無法共情演員們的生活段子,像張傑、楊超越才是更符合年輕人需求的選角方向。

要專業vs要話題

競技綜藝很難有絕對的公平。

其實所有關於綜藝評委的質疑裡,都暗含了一個潛臺詞:以明星的個人喜好去決定競技綜藝裡素人選手的命運去留,這件事不太公平。

那不妨我們先問一句:存在完全公平的評判標準嗎?

在泛娛樂時代待了太久,我們早已忘記,人類很多藝術形式在過去不會拿來比賽,因為訴諸主觀審美的成分太多。所以評判一個主觀藝術,它能找到最具公信力的評判標準嗎?

完全交由大眾去評會怎麼樣。

試想,倘若競技綜藝都取消明星評審,完全由現場觀眾投票決定選手去留,它公平嗎?一來,能去現場錄製的觀眾只是很小的樣本,很難說就能代表大眾聲音。二來,現場觀眾投票對深度型的內容不友好,大機率會造成演員創作普遍迎合大眾的不良趨向。

那要交給專業觀眾呢。

其實近年在《我是唱作人》《中國說唱巔峰對決》等節目裡,專業評審“實名投票”並闡述投票原因的賽制令我們眼前一亮。但專業觀眾的侷限性也很大,它很容易造成節目變成小圈子的專業自嗨,容易讓節目表演越發與大眾審美拉開距離。

所以拆解下來看的話,競技綜藝最公平的判準,或許是需要付諸更大的製作成本,動用普通觀眾+專業觀眾+明星評委的多維視角去評判,但這麼一套繁瑣的流程下來,觀眾還能用心享受表演嘛。

如此來看,競技綜藝其實並不存在“完美的判準”。而另一方面,綜藝的好看某種程度上正因為它敘事上的意外性、反轉性,既然如此,把判準設計得太明晰反而並不一定是好事。

所以對於大多數明星評委而言,既然達不到行業人士的評判專業性,儘可能依照自己內心的真實感受去投票,犀牛君認為,那就是對其而言最佳的判準了。

當然,那英、周迅此番滑鐵盧也提醒我們:就如明星選擇代言商品需再三斟酌一樣,明星選擇要合作的競技綜藝前也最好先做做背調,或者多聽聽粉絲意見和輿論場聲音,畢竟選擇與自己人設契合度高的節目,才能最大程度揚長避短。

有默契的明星和節目,真的可以相互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