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警方推出居住證申領便民舉措 “居住登記滿半年”不再是唯一認定依據

封面新聞記者 李茂佳

8月15日,封面新聞從重慶警方獲悉,申領居住證不再以“居住登記滿半年”為唯一認定依據。申請人提供在重慶居住、就業或就學滿半年依據便可辦證;不便或不願提供實際居住、就業或就學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可自願實行告知承諾制。

重慶警方推出居住證申領便民舉措 “居住登記滿半年”不再是唯一認定依據

▲ 重慶警方推出居住證申領便民舉措

據介紹,重慶公安機關繼續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規定為申領條件,但適度增加居住時間認定渠道,不再以“居住登記滿半年”為唯一依據。

對未申報居住登記和居住登記未滿半年的市外來渝居住人員,能夠提供在重慶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購房居住、投資經商、租房居住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學校就讀等滿半年時間相關依據的,在居住地居住登記即可申領居住證。

同時,公安機關開通申領居住證綠色通道,對不便或不願提供實際居住、就業或就學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可自願實行告知承諾制。

公安機關告知申請人申領居住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可自願承諾的證明事項、違法和失信後果等內容,與申請人簽訂告知承諾書。對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承諾申請人,公安機關當場辦理髮放居住證。對虛假承諾的申請人,將予以警示、拒辦。公安機關還將對申請人的承諾事項,逐一開展事中事後核查和用證監管。

為讓群眾辦事更方便,重慶公安機關進一步拓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依託“警快辦”平臺,開通居住證網上籤注功能。市民可透過網際網路、手機App、微信等方式登入“警快辦”平臺,即可在網上辦理網上籤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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