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3000買戒指,結果有缺陷找其理論,店家買了就得接受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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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購買大部分商品時,商品都是有售後服務的,有些比較貴重的商品甚至還有保險服務,這本身就是一種促銷手段,這種情況,物品有損傷之後就可以找商家解決,替客戶解決問題屬於商家的義務,但是如果在買之前沒有明確的關於售後服務的協議,那麼很有可能會產生分歧。

據浙江電視臺報道,馬女士在杭州西溪銀泰城一樓周大福給丈夫買了這枚金戒指,花了3025元,可這才一年多,馬女士的先生卻發現金戒指卻快要斷了,於是馬女士覺得帶著戒指找商家反映,可是商家卻表示了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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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女士說,她向商家反映了這個情況,商家表示說可以換一個新的款式,但是必須要支付加工費,馬女士卻不能接受,因為她認為戒指本身的設計有問題,所以才導致這枚戒指戴一年多就斷了,而自己並沒有為這件事情負責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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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則表示,當時既然馬女士自己選擇了這枚戒指,喜歡這個戒指的款式,就應該考慮清楚這枚戒指的弊端,任何東西都是有利有弊的,而且這枚戒指已經帶了一年多了,在帶這枚戒指的過程中有損壞是非常正常的現象,如果以這樣的理由來退換,是決對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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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商場的老闆最後還是做出了退步,商場的工作人員表示費用可以由自己承擔,可以以克換克,換一個自己喜歡的其他款式,但是僅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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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案列還有很多,福州的黃女士在情人節買了一條黃金手鍊,買回來之後,黃女士發現這條手鍊並不少非常適合自己,於是來到金店要求退換,商家卻表示黃金飾品非質量問題不能退貨,可是黃女生表示,這條手鍊自己並沒有帶過,並不會影響手鍊的二次銷售,而且自己並不是很久了之後才來退貨,而是當天就來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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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首飾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商品,它往往價格昂貴,但是並沒有“三包”的規定,也不支援七天無理由退換,如果不是質量問題太多,否則大多數金店不提供退換服務,所以顧客在購買珠寶首飾的時侯一定要想清楚,並當面核對清楚,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爭執。

部分訊息來源:福州新聞、浙江電視臺等

編輯/責編:劉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