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皮送愛人,一往情深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這是來自《詩經召南野有死麕》中的詩句。李善《文選》注認為,麕也就是鹿,“今江東人呼鹿為麕”,故“野有死麕”與“野有死鹿”是一回事。

《野有死麕》是一首描寫青年男女戀愛的詩。寫戀愛,為何要以“野有死麕”起興?在今天看來,“野有死麕”和“野有死鹿”不僅與愛情無關,而且“死麕”和“死鹿”這樣的字眼,甚至讓人覺得不美、不吉利。但是,在古代卻不然,因為鹿是與愛情婚姻相關的一種禮物。

鹿皮送愛人,一往情深

古人婚禮納徵,用鹿皮為贄。由此可見,鹿皮是古人婚禮當中的重要贄禮,是年輕人結婚時少不了的東西。聞一多先生則據《野有死麕》進一步推論:“上古蓋用全鹿,後世苟簡,乃變用皮耳。”它說的是:那位多情的小夥子,愛上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於是跑到樹林裡打死了一隻鹿,送給這位同樣對他一往情深的姑娘。到了第二章,“又言取薪木照明之物與鹿肉為禮,想娶此如玉之女”,古代人結婚時要砍柴作火把的。

清代胡承珙《毛詩後箋》:“《詩》於婚禮,每言析薪。古者婚禮或本有薪芻之饋耳。”可見,詩寫“林有樸樕”、“野有死鹿”,也都是圍繞著愛情和婚姻這個話題展開,而且從詩的內容可以看出,那個小夥子對贄禮的準備越來越充分。

鹿與中國古代人生活關係密切,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甚至社會政治活動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管子》卷第七有這樣一件事:齊桓公八年,管仲請示齊桓公說:“‘諸侯之禮,令齊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報。 齊以馬往,小侯以犬報。 ’桓公許諾,行之。 管仲又請賞於國,以及諸侯。 ”

這就如同今天有的地方婚俗,把紅棗、花生、桂圓、蓮子放在一起,以取其諧音“早生貴子”之意。由此推論古人之心,大概以鹿皮相贈,也是希望穿上鹿皮做的衣服,可以子孫繁茂,人丁興旺。

鹿皮送愛人,一往情深

這段記載表明,在管子生活的時代,也就是《詩經》產生的年代,鹿皮甚至是國家與諸侯之間交往的重要禮物。既然鹿皮在上層政治活動中都能作為禮品饋贈,那麼它在民間婚禮中作為禮物出現,自然是夠隆重、夠貴重的了。由此可見,古人把鹿皮作為婚禮中的贄禮,顯然不是隨隨便便的湊合,而是經過認真選擇的。小夥子把鹿皮作為禮物送自己喜愛的姑娘,想必是會很討姑娘歡心的。

現代學者經過研究還發現,早在遠古時代,鹿就成為人們崇拜的物件。《山海經南山經》中載有名叫“鹿蜀”的馬形虎紋,白頭赤尾,鳴聲如歌謠的怪獸,人佩戴它的皮毛,可繁衍子孫。這種原始的鹿崇拜進一步表明:古人婚禮納徵,用鹿皮為贄的風俗,大概除了鹿皮的珍貴實用之外,還與它本身具有的可以繁衍子孫這種象徵意義有極大的關係。

今天的我們看到這些描寫,甚至會覺得所詠之事物與下文表達的愛情主題不相干,這是因為時空久遠、對古代風俗文化背景之陌生不解而造成的理解上的差異。去掉文化背景上的隔閡,則可以很容易地讀懂這首膾炙人口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