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香薰燈,中國家庭用的不多,但阿拉伯國家卻普遍使用,因此有一定的出口量,它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照明又能熔化香薰蠟,那麼進出口時到底按燈具歸類還是按香薰器歸類呢?
產品描述
先來認識一下這款香薰燈:
01 結構組成
由一個25瓦的鎢絲燈泡、玻璃燈罩、鋼鐵製保護外殼、鐵製蠟蝶、底座、帶開關的電源線等組成(另有一種款式:由一個25 瓦的燈泡、陶瓷外殼、陶瓷制蠟碟、底座、帶開關的電源線等組成);
02 用途
室內香薰用,適用於加熱香薰蠟塊、香薰精油等,使其散發香味;
03 使用方法
把鐵質蠟蝶放置於燈罩上,使其與燈罩形成一個封閉的空間,接通電源後,利用鎢絲燈泡發出的熱量使鐵製蠟蝶升溫,當達到一定溫度後鐵製蠟蝶中的香薰蠟塊熔化或香薰精油揮發,香味散發到空氣中。
歸類思考
一、從商品的外觀來看是一個漂亮的燈具,因此考慮按燈具歸入稅目94。05的可能;
二、從商品描述來看,首先香薰燈既有一定的照明功能又有通電加熱香薰蠟塊或香薰精油以散香的功能,屬於多功能商品,從其使用上來看主要並不是為了照明,而是加熱香薰蠟塊或香薰精油以散香,故應按主要功能歸類,繼而排除了歸入稅目94。05的可能;
三、該香薰燈是透過鎢絲燈泡發出的熱量使鐵製蠟蝶升溫,從而熔化香薰蠟塊或香薰精油等香薰產品,並且通常為家用,由此可判斷其屬於家用電熱器具,故應歸入稅目85。16項下。
總結
由此看來,在歸類工作中,應該全面瞭解商品屬性,如:結構、功能、原理、用途等方面,而不能僅從商品外觀去判斷其屬性和歸類。
圖片源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智誠興關務專家工作室】原創出品,僅供參考,如有不當,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