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因涉嫌規避光伏雙反稅被規定繳付6.59億歐元處罰金

據pv-magazine報道,此前歐洲委員會(EuropeanCommission)稱,荷蘭因涉嫌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內躲避對從我國、中國臺灣和馬來西亞進口的光伏太陽能徵繳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因此規定荷蘭繳付6。59億歐元處罰金。荷蘭表明,已經在尋找其國家律師有關於是不是應交付處罰金的提議。

布魯塞爾政府稱,因為對歐洲委員會執行規範的問題講解,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荷蘭無法對這類進口商品徵繳8。24億歐元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財政部長沃普克·巴斯蒂安·霍克斯特拉(WopkeBastiaanHoekstra)表述說:“涉及到從第三國如越南,印度和墨西哥進口的這類商品,這類商品來源於馬來西亞或中國臺灣。”

假如荷蘭政府不繳付所規定的費用,則歐洲委員會能夠在歐盟法院執行侵權行為程式流程,假如確定支援該付款,則還將規定荷蘭繳付2。26億歐元的違約利率。“荷蘭暫時性不付款,已經在分析很有可能的解決方法,”Hoekstra在宣告上說,並補給說與歐盟官員的非正式會談早已開始了。“為了仔細考慮等待很有可能的侵權行為程式流程是不是可取和有用,已規定州檢察官提供提議。”

荷蘭因涉嫌規避光伏雙反稅被規定繳付6.59億歐元處罰金

部長宣稱,假如元件是以墨西哥、印度或越南安裝並運輸的,則該商品將不會再被視作從馬來西亞或中國臺灣運輸的商品。

歐盟雙反後,中國和歐盟簽定了某項協議書,為我國光伏產品設定了最少進口價格和配額制,新增該協議書的我國元件生產商仍未遭受歐盟關稅的打壓。這類關稅在2018年被撤銷。

荷蘭因涉嫌規避光伏雙反稅被規定繳付6.59億歐元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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