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晴分享—聊聊零售業

想工作八年,哪個行業最熟悉,其實還是零售,每天奔跑於各賣場,招人、賣貨、做活動 、培訓、搞形象......

心晴分享—聊聊零售業

我們沒有周末,沒有節假日,別人放假的時候,就是我們最忙的時候!沒有時間陪家人,或許還不被理解,其實做零售有不為人知的辛苦,當然也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我想,我們可以深入研究一下這個行業,學習這個行業裡優秀的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走,帶你看不一樣的零售業!

零售業

零售業 (retail industry) 零售業是指透過買賣形式將工農業生產者生產的產品直接售給居民作為生活消費用或售給社會集團供公共消費用的商品銷售行業。

基本簡介

目前比較主流的零售業定義分為兩種:一種是營銷學角度的定義:認為零售業是任何一個處於從事由生產者到消費者的產品營銷活動的個人或公司,他們從批發商、中間商或者製造商處購買商品,並直接銷售給消費者。這種定義在近三十年的營銷學的文獻中非常普遍。另一種是美國商務部的定義:零售貿易業包括所有把較少數量商品銷售給普通公眾的實體。他們不改變商品的形式,由此產生的服務也僅限於商品的銷售。零售貿易板塊不僅包括了店鋪零售商而且包括了無店鋪零售商。

零售定義

零售:向最終消費者個人或社會集團出售生活消費品及相關服務,以供其最終消費之用的全部活動。這一定義包括以下幾點:

1.零售是將商品及相關服務提供給消費者作為最終消費之用的活動。如零售商將汽車輪胎出售給顧客,顧客將之安裝於自己的車上,這種交易活動便是零售。若購買者是車商,而車商將之裝配於汽車上,再將汽車出售給消費者則不屬於零售。

2.零售活動不僅向最終消費者出售商品,同時也提供相關服務。零售活動常常伴隨商品出售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維修、安裝等,多數情形下,顧客在購買商品時,也買到某些服務。

3.零售活動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鋪中進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顧客便利的設施及方式,如上門推銷、郵購、自動售貨機、網路銷售等,無論商品以何種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會改變零售的實質。

4.零售的顧客不限於個別的消費者,非生產性購買的社會集團也可能是零售顧客。如公司購買辦公用品,以供員工辦公使用;某學校訂購鮮花,以供其會議室或宴會使用。所以,零售活動提供者在尋求顧客時,不可忽視團體物件。在中國,社會集團購買的零售額平均達10%左右。

零售形式

零售商店

1、百貨商店。指綜合各類商品品種的零售商店,其特點:

(1)商品種類齊全;

(2)客流量大;

(3)資金雄厚,人才齊全;

(4)重視商譽和企業形象;

(5)注重購物環境和商品陳列。

2、專業商店。指專門經營某一類商品或某一類商品中的某一品牌的商店,突出“專”。

(1)品種齊全;

(2)經營富有特色、個性;

(3)專業性強。

3、超級市場。是以主、副食及家庭日用商品為主要經營範圍,實行敞開式售貨,顧客自我服務的零售商店。特點是:

(1)實行自我服務和一次性集中結算的售貨方式;

(2)薄利多銷,商品週轉快;

(3)商品包裝規格化,條碼化,明碼標價,並要注有商品的質量和重量。

4、便利商店。接近居民生活區的小型商店。營業時間長,以經營方便品、應急品等週轉快的商品為主,並提供優質服務。如飲料、食品、日用雜品、報刊雜誌、快遞服務等。商品品種有限,價格較高,但因方便,仍受消費者歡迎。

5、折扣商店。以低價、薄利多銷的方式銷售商品的商店。其特點:

(1)設在租金便宜但交通繁忙的地段;

(2)經營商品品種齊全,多為知名度高的品牌;

(3)設施投入少,儘量降低費用。

(4)實行自助式售貨,提供服務很少。

6、倉儲商店。是20世紀90年代後期才在我國出現的一種折扣商店,特點是:

(1)位於郊區低租金地區;

(2)建築物裝修簡單,貨倉面積很大,一般不低於1萬平方米;

(3)以零售的方式運作批發,又稱量販商店;

(4)通常採取會員制銷售來鎖定顧客。

無店鋪零售

1、上門推銷。企業銷售人員直接上門,挨門挨戶逐個推銷。著名雅芳公司就是這種銷售方式的典範。

2、電話電視銷售。這是一種比較新穎的無店鋪零售形式。其特點是利用電話、電視作為溝通工具,向顧客傳遞商品資訊,顧客透過電話直接訂貨,賣方送貨上門,整個交易過程簡單、迅速、方便。

3、自動售貨。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商品。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自動售貨已被大量運用在多種商品上。如香菸、糖果、報紙、飲料、化妝品等。

4、購貨服務。主要服務於學校、醫院、政府機構等大單位特定使用者。零售商憑購物證給該組織成員一定的價格折扣。

聯合零售

1、批發聯號。是中小零售商自願參加批發商的聯號,聯號成員以契約作聯結,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批發商獲得了忠實客戶,零售商按比例在批發聯號內進貨,保證了供貨渠道。

2、零售商合作社。主要是由一群獨立的零售商按照自願、互利互惠原則成立的,以統一採購和聯合促銷為目的的聯合組織。

3、消費合作社。由社群居民自願出資成立的零售組織,實行民主管理。這種商店按低價供應社員商品,或制定一定價格,社員按購物額分紅。

4、商店集團。這是零售業的組織規模化形式,沒有固定的模式。它是在一個控股公司的控制下包括各行業的若干商店,通常採用多角化經營。

新業態

1、連鎖商業。指眾多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在核心企業(連鎖總部)的領導下,以經濟利益為連線紐帶,統一領導,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銷售,透過規範化經營管理,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現代流通組織形式。

2、連鎖超市。是連鎖商業形式和超級市場業態兩者的有機結合。它是我國現代零售業主流,在發展中進一步細分和完善。如大型綜合連鎖超市(GMS),主要經營大眾商品,其中70%是百貨,30%是食品。又如倉儲式會員店連鎖超市,以零售方式運作批發,採用會員制。

3、特許經營。是一種根據合同進行的商業活動,體現互利合作關係。一般是由特許授予人(簡稱特許人)按照合同要求,約束條件給予被授予人(簡稱受許人,亦稱加盟者)的一種權利,允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已開發出的企業象徵(如商標、商號)和經營技術、訣竅及其他工業產權。特許經營分為:

(1)商品商標型特許經營。

(2)經營模式特許經營。

(3)轉換特許經營。

4、商業街。 由經營同類的或異類的商品的多家獨立零售商店集合在一個地區,形成的零售商店集中區,也有集購物、休閒、娛樂綜合功能的商業街。

5、購物中心。由零售商店及其相應設施組成的商店群體,作為一個整體進行開發和管理,通常包括一個或多個大的核心商店,並有許多小的商店環繞其中,有龐大的停車場設施,顧客購物來去方便。購物中心佔地面積大,一般在十幾萬平方米。其主要特徵是容納了眾多各種型別的商店、快餐店、餐飲店、美容、娛樂、健身、休閒,功能齊全,是一種超巨型的商業零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