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以後,衛所制度逐漸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動盪不安

進入明代中期以後,山東衛所的許多制度,都在國家日漸穩定的情況下,發生著變化。隨著明朝戰事的結束,明朝皇帝對武官的看法在改變,而且在越來越重視科舉取士的情況下,武官的驕縱、跋扈使皇帝對武官的成見越來越深。

這也是歷朝歷代以武取天下,以文治天下的普遍思維,所以皇帝以此將衛所的財政大權,歸附於府州縣,使其經濟獨立的地位動搖,進而動搖了武官的地位。

但是於此同時,對於明代的世襲兵役制來說,普通軍士的地位,隨著皇帝對武官的態度,也越來越不受重視,其地位在沒有絕對的經濟優勢的情況下,肯定會下降,月糧問題是衛所始終所面臨的問題,而衛所軍士逐漸依賴於民養的後果,是若是則非養兵也,養民也。衛所制度在明中後期的毀壞,是其必然結果。

明中期以後,衛所制度逐漸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動盪不安

再者對於班軍制度來說:班軍上京操練,雖然可以加強中央軍事力量,但是被私役的情況下,不可能保證山東地區繼續有能力,保證班軍的上京人數,因為其不能保證月糧供應。班軍上京春班三月至,八月還,秋班九月至,二月還,這其中有月糧、有行糧,一人要領兩人的糧食數量,再加上私役,可能一去不還。

衛所就要重招軍士,就必須有發給軍士新的月糧,舊餉要支出,新鮮又要增加,這就加重了支付衛所月糧的政府的負擔,再加上府州縣因自身考慮,不一定發給足夠的月糧,因而對於被私佔的班軍來說,逃亡才可以擺脫困境。

除了上京班軍之外,衛所中的其他

軍士

,也面臨著這種窘境,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詳細解說了衛所軍士所變化的過程:一軍之田足贍養一軍之用,衛所、屯田蓋相表裡也。

明中期以後,衛所制度逐漸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動盪不安

山東各衛的內部矛盾和種種問題,也推動著衛所的變化,軍官絕對的領導,衛所軍士世世代代的世襲,以至於形成了僵硬化的管理模式,軍士沒有晉級的機會,軍官的領導地位永遠不會改變,所以衛所的內部腐敗問題,漸漸滋生。

城守、班軍、操軍、屯田被軍官大批佔役,軍士不僅負責屯田、執行任務、繳納屯糧,還要被官軍奴役,所以逃亡對於衛所的軍士來說,是最好的選擇,奴役導致衛所戰鬥力下降,逃亡導致人數減少,在這種情況下,衛所勢必會失去原來的防控力量,從而向一般的屯田民戶轉化。兗州府三衛屯田人數的增多,就是其最好的證明。

明中期以後,衛所制度逐漸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動盪不安

隨著山東各地衛所的變化,帶來了嚴重的影響。造成軍武空虛,戰鬥力下降。逃亡導致軍武空虛,再加上普通的軍士漸漸忙於各種屯田加派、調遣、奴役當中,使軍事訓練漸漸廢弛。

而到最後淪為衛所的農奴,衛所的軍事防禦和軍事戰鬥力直線下降,所以防禦、守禦能力在應對防盜、防倭時不斷下降。以至於使整體明朝整體軍事實力不斷下滑和嚴重削弱,從整個明王朝後期看,對於北方的作戰實力進一步的下滑埋下了不可估量的惡因。

明中期以後,衛所制度逐漸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動盪不安

造成百姓、朝廷的壓力。軍餉、軍糧的絕大部分轉移到普通百姓身上,普通百姓在除了平時的各種稅收外,還要負擔沉重的軍餉,這就使朝廷的統治根基鬆動,朝廷在軍衛的設定,為其提供糧餉的同時,還承擔著百姓的民怨,所以使整個明政府的治理,出現很大的問題,並且造成嚴重的影響。

明政府面對著步武空虛、戰鬥力下降和巨大的軍費開銷,不得不另闢蹊徑,解決問題,這就是明朝後期衛所制度,趨於民化以及募兵制的進行。

明中期以後,衛所制度逐漸腐敗,社會矛盾激化,動盪不安

極容易引發矛盾並且使其激化,造成社會動盪不安。隨著軍事地位的下降,衛所中的軍士大量逃亡,他們或者隱藏於民間或者成為流民使社會動盪不斷,並且在沉重雜稅和軍餉的供應下的百姓,也面臨著同樣的境況,許多人不堪忍受落地為寇。

在宣德時期的明宣宗,就逃亡于山林的流民進行過安撫,但是隨著衛所制度的越來腐敗,致使逃亡的軍民一定程度上也不斷擴增,以至於矛盾的激化,比如正德時期大規模的礦盜。所以衛所的種種變化和周圍的百姓、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發展緊密聯絡在一起,牽一髮而動全身,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