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回酒店忘帶房卡起糾紛,肆意打砸酒店!故意毀壞財物罪被起訴

醉酒男子張某返回酒店,忘記帶房卡起糾紛竟“撒酒瘋”打砸酒店,被依法刑事拘留。儘管以“酒後斷片”為藉口,但這位仁兄不僅要賠償酒店的各項損失,還將面臨刑事責任。湖北省竹山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7月19日釋出案件資訊,被告人張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起訴書。

醉漢回酒店忘帶房卡起糾紛,肆意打砸酒店!故意毀壞財物罪被起訴

2021年4月27日23時50分左右,張某醉醺醺地和朋友返回入住的南山五福堂酒店,因忘帶房卡,在酒店前臺讓工作人員幫忙開自己住宿的房門。

張某上樓後在門外等了約十分鐘仍無人開門,下樓來到1樓大廳,張某一邊罵人一邊往前臺走,走到大廳拐角處,張某一腳將正在充電的酒店智慧服務機器人踢倒在地,朋友和酒店保安趕緊上前勸阻,張某不顧勸阻又將牆邊擺放的盆景推倒在地,把紅木方桌上擺放著檯燈扔到地上摔壞,用腳踢紅木方桌,用手機拍方桌等弄得大廳內一片狼藉,後張某終於被勸回房間。

經認定,酒店損壞的物品價格認定為9624。4元。

1986年出生的張某,住湖北省竹山縣,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2021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2日被執行逮捕。案發後,張某賠償酒店各項損失11000元,取得了酒店的諒解。

竹山縣檢察院審理認為,張某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酒醒後的張某對自己的過激行為十分後悔,稱他和酒店工作人員並沒有矛盾,純粹只是因為喝醉了沒有自制力,才做出上述反常的行為。

近日,張某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至法院,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聚會飲酒時還是注意有所節制,酗酒不但傷身,還容易出現過激行為,甚至引發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