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商人喝醉酒,露出六根手指,說出自己的醜事

清代奇案:商人喝醉酒,露出六根手指,說出自己的醜事

清代嘉慶年間,浙江曾發生過一起非常離奇的命案。結婚當天,新郎失蹤,幾天後才找到,那時候新郎已經死了。究竟怎麼回事呢?

在浙江南部某縣的一個鄉村中,有一人叫陳莫書,到了結婚的年齡,家裡人給他介紹了個物件,女孩叫周氏,對陳莫書也沒有異議,於是這門婚事就定了下來。

在經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程式後,進入到了最後一步,即迎親。當天黃昏,新郎把新娘子接回了家。當天晚上,新郎新娘進了洞房,婚禮到此正式結束,賓客吃完後也都走了。

此時,正在收拾的家人發現,新郎出來了,他說出來上廁所。上廁所這是人之常情,家裡人沒覺得奇怪。直到家人收拾完後,都上床睡覺了,他們才聽到新郎上廁所回來的聲音。時間有點長,但當時家人都累了,也沒多想,更沒有去問。

清代奇案:商人喝醉酒,露出六根手指,說出自己的醜事

第二天早上,家人起來了,看到新人的房間已經開了,就問新娘子周氏。周氏說,陳莫書大早上就出門了,也沒說什麼事。家裡人覺得,可能又去上廁所或者有急事吧,也沒多想。

結果左等右等,等到晚上了陳莫書還沒有回來。難不成去朋友家裡了?家裡人覺得,陳莫書平時挺靠譜,不回來肯定有事,於是就沒管,繼續等他回來。不料,一連過去了三四天,陳莫書還是沒回來。

這下全家人都急了,隱約覺得出問題了。

家人趕緊四處去找,朋友、親戚家都問遍了,大家都說陳莫書沒來過。於是家人又回自家找,從臥室、廚房一直到豬圈、廁所,在廁所旁邊的柴草堆裡,他們看到了一具屍體,正是陳莫書。

陳莫書已經死了好幾天,他脖子上的勒痕,說明他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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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人又驚又怕,趕緊問周氏怎麼回事,新婚之夜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周氏說:洞房花燭夜的時候,新郎剛進房間沒多久,就說肚子疼,要去上廁所,忙的都沒來得及換衣服,還穿著新郎官的衣服。但是,直到大半夜他才回來。天還沒亮,他又問我家裡金銀首飾放在哪裡,我都跟他說了。他跟我說,幸虧起來得早,然後又讓我多睡會兒,然後他自己就出門了。

家裡人趕緊讓周氏看看,那些首飾還在不在。一看不要緊,發現真的沒有了。

眾人已經大概猜出來怎麼回事了,於是趕緊問新娘子,那個新郎官長什麼樣。周氏回答:半夜時他才回來,我迷迷糊糊,燈光又不亮,所以矇矓之間看不清楚。不過,他右手有六個手指頭。

到底怎麼回事呢?其實新郎被調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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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出門的新郎,是真正的新郎,也就是陳莫書。但是,回來時候的新郎,已經不是陳莫書了,是兇手。兇手在廁所看到陳莫書後,直接去勒死他(怕他發出聲音)然後把他藏在柴堆裡,自己穿著新郎官衣服,不僅玷汙了周氏,還騙她說出了錢財,並順手牽羊拿走了。第二天早上,他怕新娘認出自己,所以跑了。

巧了,同村裡真有一個人右手有六根手指,為人也不咋地,大家都看不起他。聽周氏這麼一說,家裡人斷定,兇手就是此人。於是,家裡人趕緊報官,官府也抓捕到了此人。此人並不認罪,在官府的嚴刑拷打下,他不得不說是自己殺了陳莫書,騙奸了周氏,偷走了錢財。

六指人死了後,周氏覺得新郎死了,自己也不乾淨了,於是自縊而亡。陳莫書母親年紀大了,想到兒子兒媳婦都死了,一時想不開,也自殺了。

這個案子,似乎就這樣過去了。但是,幾年後,這個案子被翻案了。而之所以會翻案,在於陳莫書的一位老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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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具體經過,是這樣的。

案子過了三四年後,陳莫書家鄉有一位商人張三,在福建一帶做生意。這一天,商張三住客棧,在辦理住店手續時,又來了一人,他也要住店。商人聽他口音跟自己一樣,一問才知道,原來此人叫李四,也是生意人,兩人是老鄉,同縣不同村。

在外面能遇到同鄉不容易,於是張三邀請李四一起喝酒。

兩人整了點菜和好酒,在房間裡盡情享受。吃飯喝酒期間,張三發現李四吃飯端酒都是用左手,他的右手一直藏起來。張三覺得,李四右手可能有問題,不方便給人看,也就沒問。

到半夜酒酣耳熱之際,李四喝得有點多了,忽然問一句:幾年前,我們那裡不是出了個新郎被殺,新娘子被玷汙的案子嗎?兇手抓到了沒有?張三回答:早就抓到了,那個兇手已經被殺頭了,案子已經結束了。

李四一聽,很高興,想說什麼但是忍住了。李四覺得奇怪,但還是沒覺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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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李四覺得熱了,起來脫衣洗臉,此時他藏著的右手忽然漏出來了,但很快又藏了起來。就在這一瞬間,張三已經看清楚了,李四的右手非但沒事,而且還多出一個小指,正好是六個手指頭。

到這時,張三還不敢確定自己心中所想。他穩一下自己的情緒,假裝沒看到,繼續和李四喝酒,不斷給李四灌酒。看著李四已經喝醉,他不斷套李四的話。李四喝醉了沒防備,又很得意,說:既然有人抵命了,案子也結束了,我現在還怕什麼呢?

於是,李四就把自己幾年前殺新郎陳莫書,哄騙周氏的事都說出來了。

原來,李四在陳莫書隔壁的村子,距離陳莫書家不遠,他和陳家也不熟。那天他路過陳家,正在陳家廁所小解,剛尿完就看到陳莫書來了,當時天色已晚,他膽子一大,就勒死了陳莫書。殺了陳莫書後,他就穿了陳莫書的衣服,趁天黑進了洞房,把周氏給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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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走前,他又問了金銀首飾,並拿走了。

李四本就是個混混,做了這些事後,擔心事情敗露,就帶著錢財到福建做生意了。沒成想,在這裡他說出了自己的醜事和罪惡。

張三表面不動聲色,暗地裡派人到當地府衙說清此事。府衙很快派人,把李四抓住了,李四六根手指特徵太明顯,賴不掉,所以不用刑罰就招供了。福建知府把案子移交到浙江後,浙江知縣翻案,判了李四死罪。

最後,知縣引咎辭職,知府乃至於巡撫全部受到牽連,或是革職,或是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