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思聰與孫一寧之戰談完美受害者與合格法官

從王思聰與孫一寧之戰談完美受害者與合格法官

近來娛樂圈內討論得比較熱鬧的,是王思聰與孫一寧之間的“戰鬥”。豪門公子與網紅的感情糾葛,逐漸被演繹成底層弱勢群體對強勢資本的抗爭,甚至被抽象成無產階級與資本家的鬥爭。

從法治的角度,我們欣喜地看到一種進步,那就是在這般雙方實力懸殊對抗中,圍觀群眾不再苛求受害者是完美的。

起碼在輿論上,主流“一條道走到黑”,力挺孫一寧,即使她有過詐騙行為的前科,和其他不斷湧進來的黑料。眾人所能做到的是就事論事,就行為論行為,而非因於其他因素而將槍頭調轉。這是弱勢群體的又一次團結和勝利,也是對醜惡和為非作歹的一次有力回擊。

同時,這也是法律圈內人士喜聞樂見的。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一碼歸一碼。受害者人品如何,過去如何,乃至現在和未來如何,一概不問。作為非官方的“法官”或曰仲裁者,只在意在這起事件中,在其與侵害者之間的感情糾葛中,其所為及所受到的危害後果。

回看全案,不論是在鬥爭精神上,還是在鬥爭藝術上,受害者都拿捏得當、值得稱頌,尤其在最後的關鍵一招,先於侵害者下手公佈關鍵證據,以爭取大眾和輿論的支援。

在實力明顯懸殊、勝算無幾的情況下,此操作一招制敵,扭轉了乾坤,真是神來之筆。當然,實操者處事不驚和勇於抗擊以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實踐,也為未來其他遭遇險境的人們處突提供了範本——忍辱負重換不來侵害者的放過,唯有積極反抗方是遏制不法的正途。

只是還有一些擔憂。我們憂慮,因感性認知所形成的思維定勢作祟,

“法官”

對案件的評判基於當事各方的經濟社會地位,仇富而抱有樸素且低廉的對弱勢者的同情心,抑或基於個案對某一群體固有敵意,而非真實地出於公平正義之理念。

此外,我們還憂慮,“法官”對形勢的誤判,對事態的過度解讀,會犯小題大做和無限聯想的錯誤。如本案中,階級鬥爭的話題甚至被屢屢提起。在如今,連中央和官方都極少甚至幾乎都沒再有此提法,而民間反倒大肆渲染,動輒上綱上線。

不久前,知乎在討論“某小超市對先喝飲料後結賬,要求十倍賠償

”一事,本簡單的法律小問題,竟有一眾人聯絡發揮到這是資本家對無產階級的不正當壓榨,坦言“永遠不要做資本家的狗”,真是令人錯愕。

正如前所述,法律的歸法律是一種進步。但如果超越之進行無節制擴充套件,尤其帶著感性和偏見,帶著悲觀情緒和仇視心態,就不是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的裁判,並不有利於糾紛的解決和長遠的法治建設,反倒是一種傷害和反噬。

不過,在短期看,比起資本的惡性和惡行,這樣的發揮倒有些必要,起碼喚醒和團結無產者站起來抗爭,為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爭取更廣泛的支援和資源,使之不再肆無忌憚,並儘可能實現對侵害損失的補償。

綜上所述,合格“法官”最好還是保持著清醒,遵循必要的套路予以裁判,全面看待衝突本身和背後的利益糾葛實質,同時用好法律這把劍。江湖不是打打殺殺,江湖是人情世故。法律不是你死我活,法律是利益平衡。人民需要“正義”時當“正義”,人民需要“耍流氓”時當“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