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晉陽湖生態保護與修復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多年改造,晉陽湖涅槃重生。這片水,讓“錦繡太原城”盛景的綠色底色增添了一抹亮色;這片水,讓太原人有了引以為傲的“城市會客廳”。呵護好這片水是太原人的共同願望。11月1日起,《太原市晉陽湖生態保護與修復條例》步入實施階段,將為一湖碧水蕩清波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10月29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釋出會,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條例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提高生態環境承載力

“條例共7章37條,條例規定要提高晉陽湖生態環境承載力,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與修復的長效機制,主要方法是自然修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主要措施是實行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包括科學造林種草、實施水生生物生態修復工程、定期清理淤泥和清理水面漂浮物、有害水生植物、動物屍體等、科學開展增殖放流、退耕退塘、恢復溼地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負責人還表示,為了使各項活動不超過晉陽湖的生態環境承載力,條例從編制規劃、管理建設活動、強調開發理念三個維度,在規劃建設方面保護晉陽湖生態環境。為了保護晉陽湖水資源、提升晉陽湖水質、維護晉陽湖水體生態功能,明確了晉陽湖水質標準,設定了晉陽湖三級保護區內控制或禁止的行為,規定了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投入等。

根據條例規定,市政府將劃定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的具體範圍,並向社會公佈。條例對各級保護區的相關行為提出明確要求。

在三級保護區內,控制行為涉及:開山採石、採礦、挖砂取土;建設人造景點、滑雪場、索道等大型專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屬於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建設專案,經有關部門論證,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在二級保護區內,禁止行為涉及:損毀樹木、綠地;種植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植物;規模化畜禽養殖;三級保護區內控制的行為;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在一級保護區內,禁止行為涉及:擅自填埋、佔用水域;擅自取水或者無序抽排水;影響水體安全的爆破、採石、取土等行為;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種植妨礙行洪、輸水的林木;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汙染物的車輛和容器;向晉陽湖內排放汙水;電魚、毒魚、炸魚;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機動船舶進入晉陽湖水面;二、三級保護區內禁止、控制的行為;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條例規定,破壞、塗改或者擅自移動保護區界標的,由市人民政府城鄉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確保湖水清水長流

晉陽湖是一個人工湖,目前主要是透過西乾渠引水補充晉陽湖水量,保障水質水量一直是人們關心的問題。“根據周邊河、湖的條件,透過工程措施建立有效的連通,形成具有引排順暢、蓄滯得當、豐枯調劑、多源互補、可調可控、脈絡相通的水網體系。”市水務局負責人的回答打消了人們的擔憂。

近期採用兩進兩出的補退水方式。“兩進”是透過西乾渠調水,再增加一處進水口,即透過修建一條引水渠從晉陽湖西北角流入晉陽湖。“兩出”是連通晉陽湖和風峪河、晉陽湖和清水河水系,將湖水退至河渠。透過“兩進兩出”,加快晉陽湖水體流動和交換,確保湖體水量和水質,又不影響西乾渠下游的農業灌溉。

遠期規劃將考慮晉陽湖與整個周邊大水系的連通,包括晉陽湖與汾河、風峪河、冶峪河、晉陽古城護城河、清水河、晉祠泉域連通,將在晉陽湖形成“三進兩出”的補退水格局,最終形成水網交錯、互聯互通的新水系。“水系連通實質上是要保持河流湖泊水體的流動性和連續性,發揮湖泊的調蓄水能力和生態效益,實現河流健康與河流水體可持續開發利用,實現湖泊的長久健康穩定存在,達到良性水迴圈的綜合目標。”市水務局負責人介紹,在水資源配置方面,按照我省水資源配置要求,提出東西山調水工程方案,在引黃入太原七號隧洞口取水,沿東西兩山鋪設管網引水。“引來的黃河水可以高水低用,自流為主,補充城區河道生態基流。透過引來的黃河水流入城區河道,再流入晉陽湖,最後匯入汾河,確保周邊河湖生態需水要求,實現清水長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