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為何強姦案頻發?種姓制度廢除70餘年如今還有何影響?

據“印度國家犯罪記錄局資料顯示,印度記錄在案的強姦案件由1971年的2487起增致2011年的24206起,增長率為873.3%”。平均每22分鐘就發生一例。但這只是一部分,社會問題研究專家馬迪哈·卡克估計,印度約有54%的強姦案沒有記錄在案,專家米希爾·斯利瓦斯塔瓦宣稱,印度強姦案的隱瞞率達到90%”。為何印度會有如此頻繁的強姦案發生?這與印度種姓制度密切相關。

雖然種姓制度已經廢除半個世紀了,但是這個制度在仍然在方方面面影響著印度社會。

印度為何強姦案頻發?種姓制度廢除70餘年如今還有何影響?

印度文明產生於公元前2500年左右的印度河流域,公元前1500年,印度雅利安人從阿姆河遷徙到印度河附近,開始對這個地區的統治,也就是在他們統治時期,產生了古老的種姓制度。

印度為何強姦案頻發?種姓制度廢除70餘年如今還有何影響?

印度種姓制度來源於印度教,據印度最古老的婆羅門經典《梨俱吠陀》記載,諸神將原人作供物祭祀,切割其身體產生人類。原人的嘴成了婆羅門(祭司)、胳臂成了剎帝利(王侯、武士)、大腿成了吠舍(百姓)(也有人認為是原人的腰)、雙足成了首陀羅(奴隸)。頭兩個種姓是高種姓,而後兩個是低種姓。種姓是世襲且固定的,每個等級有相應的職業,第三等級吠舍負責實際生產,供養前兩個種姓,而第三種姓是最低等級,要侍奉前三個等級。

一般情況下各種姓之間不可通婚,甚至不可同席而坐及同席吃飯。在四個等級之外,還有被驅逐出種姓的人,他們被視為不可接觸者,是最低等的賤民,據稱連他們的身影投在高種姓身上都是不允許的。種姓制度外有一系列行為規範作為約束,內有宗教教義對人的思想進行控制。在種姓制度之下,統治階層進一步神化,有利於統治,穩定社會。但是種姓制度也深深阻礙印度社會的發展,階層固化,歧視,使得社會失去發展活力。

印度為何強姦案頻發?種姓制度廢除70餘年如今還有何影響?

1947年印度獨立後頒佈憲法廢除種姓制度,1949年印度憲法明文規定:國家禁止依據宗教、種族、種姓、性別和出身而歧視任何公民,各種姓在國家機構和國營企業中都有均等的就業機會,禁止不可接觸制度和實踐。

但是一個有著幾千年歷史的制度的消失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一個憲法規定就能夠輕易消除的,種姓制度在當今印度社會仍然有著深深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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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總統拉姆·納特·考文德 是印度歷史上第二位賤民出身的總統。

在政治上,婆羅門仍然是佔據主導地位。婆羅門在印度佔到2%-4%的人口,但由於較高的社會地位和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們精通外語及最先進的技術,他們往往在中央政府和各類政治機構中掌握主導地位。印度總理尼赫魯就是出身於婆羅門,印度總統和各黨派領袖大部分都是出身於該等級。低等級由於教育受到限制,社會地位較低,能夠進階政治頂層非常困難。

印度為何強姦案頻發?種姓制度廢除70餘年如今還有何影響?

經濟上,農村的種姓殘餘較為濃厚。高種姓仍然擁有最多最好的土地,而低等級只得擁有部分土地,在村子的最邊緣。但是也有例外,一些吠舍透過努力也躋身富農階層。在城市 中,受到資本主義衝擊較為嚴重,城市中的大資本家們並非婆羅門,印度最大財團塔塔,其本人信奉拜火教。財團比爾拉出身於馬爾華里商人種姓。在經濟上低種姓的人也能成為新興企業家,婆羅門也會淪落從事小職員和司機。

在思想上,基於種姓制度的歧視普遍存在。尤其賤民在當今社會受到嚴重的歧視。賤民佔印度總人口的14%,其中90%是文盲。他們在社會中仍然被看作是不潔者,他們被禁止使用公共設施如水井、某些道路、船及廟宇。甚至有些地區要求賤民出行要敲鑼打鼓告知周圍人小心避讓。據中國駐印度外交官李達南迴憶,一次中國大使館中一位掃地工人生病,中國同事想請印度的其他僱員幫忙代替一兩天,但是遭到了印度人的言辭拒絕,他們認為如果代替賤民做他們的工作,自己也會被汙染,成為不潔者。李達南還回憶道,一次他們去泰姬陵參觀,休息時看到一個小男孩口渴,想要把汽水分享給他喝時遭到同行的印度人勸阻,印度人大聲斥責小男孩把他嚇跑了。因為如果他飲用了汽水將會汙染到汽水瓶。賤民中透過努力出人頭地後也會面臨著嚴重的歧視。2001年,賤民出身的國會女議員普蘭。德維在首都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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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吧爸爸》在影片中鼓勵女性成長

種姓制度是印度女性地位低下及印度強姦頻發的重要原因。種姓制度中女性是作為男性附庸而存在。在《摩奴法典》中規定: “ 小姑娘、青年婦女、老年婦女, 雖在自己家內, 決不應隨己 意處理事情。”“ 婦女少年時應從父, 青年時應從夫, 夫死從 子;無子從丈夫的近親族, 沒有這些家族從國王, 婦女始終 不應該隨意自主。”《羅摩功新錄》中寫道:“ 丈夫是妻子的 天神, 服侍丈夫是婦女最崇高天職, 沒有丈夫的婦女等於沒 有生命的軀殼和無水的江湖。”

此外,種姓制度規定男子可以娶第一等級的女性,但是女性不能嫁給低等級的男性,所以高等級女性為了與高種姓的男性結婚會準備豐厚的嫁妝,而低種姓女性為了與高種姓男性成婚也會盡力準備嫁妝,由此造成了男性在婚戀市場上的緊俏和女性地位的底下。在1990年的政府統計中,有2478名女性在結婚七年內因嫁妝不足受到婆家歧視而自殺,另有878件因嫁妝問題新娘被謀殺的案件。還有更大量的未被登記在案的此類事件。

女性社會地位的低下和嫁妝壓力導致印度社會出現殺害女嬰的現象。男女比例嚴重失調,2011年印度男女比例為1000:914,這大大加劇了強姦案的發生。

在印度社會中,女性被強姦往往得不到應有的關愛與法律的援助,傳統觀念認為女性如若受到強姦就是女性自身問題,例如在夜晚外出,穿著暴露,或是在強姦中引誘順從。女性受到侵犯後會經受來自外界的羞辱,甚至被宣判與強姦犯結婚。1972年少女馬圖拉因與男友同居被哥哥報警,少女被帶到警局後,受到兩名警察的強姦,她鼓足勇氣將警察告上法庭,經歷了長達6年的審判後,得到的結果是因為在強姦過程中馬圖拉沒有反抗,所以認定為默許強姦,兩名警察無罪釋放。類似的案件還有很多。可以說,印度強姦案既有傳統觀念的作祟,也有刑法司法等方面的不足。

綜上所述,種姓制度之下,印度社會難易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低等級人們通往上層社會的通道阻塞,不利於社會健康發展,此外,由種姓制度帶來婦女地位低下,歧視甚至強姦等社會問題頻發。如果印度想要獲得長足發展,首先要消除種姓制度對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但幾千年來的制度,在政治經濟思想文化方面盤根錯節,要想解決並不容易。

參考文獻:

李達南 《漫談印度的種姓制度》

尚會鵬 《種姓制度研究的歷史與現狀》

謝振玲 《種姓制度對當代印度的影響》

王秀紅 《印度種姓制度下婦女地位的變化》

王偉均 《難解的痼疾 ——當代印度婦女遭受強姦侵害問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