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發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突發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此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最先接到報告的領導必須立即啟動本預案。

第一章 組織管理

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校長

副組長:各位副校長

組 員:

各部門負責人、食堂超市負責人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實行首問負責制,首先接到報告的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即為首席指揮員。本預案授予首席指揮員在以生命救援為唯一目的行動中,可以越級越權呼叫學校管轄範圍內的人力物力,可直接向校長彙報工作。

第二章 緊急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下列程式操作:

第一條

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學院食堂的供餐,合理安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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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及時報告:

(一)報告條件:有3個(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狀。

(二)報告程度:

1。發現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情況,基層人員立即向值班領導或總務處處長報告,或者聯絡學院任何一個領導,接報人即為首席指揮員。

2。首席接報的領導應擔當起首席指揮員的職責,立即趕往現場核實情況,同時報告院長或後勤副院長,由院長或後勤副院長組織召開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緊急會議。

3。首席指揮員在核實情況無誤後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和縣疾控中心

第三條

報告內容:

(一)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的時間;

(二)學院的名稱、責任人、地點和聯絡電話;

(三)食堂責任人、地點和聯絡電話;

(四)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五)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第四條

救治病人:聯絡最近的醫療機構,請求派醫務人員隨救護車緊急出診,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做好病員登記和通知家長的準備工作。

第五條

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現場,通知當班檢查員封存留樣。

第六條

控制責任人:通知相關責任人在指定地點待命。

第七條

配合調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樣品。

第八條

控制事態: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包括儘量不影響教學秩序和下一用餐等)。

第九條

保險介入:必要時通知保險公司介入,準備進行理賠工作。

第十條

安全保障: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必要時報告公安、保衛等部門。

第三章 善後及責任追究

第一條

善後工作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第二條

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屬地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第三條

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由總務處組織食堂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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