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今年(2021年)3月24日,《光明網》刊載了一篇報道《對話考古學家許宏:三星堆與二里頭,到底誰影響了誰?》。在這篇報道中,原二里頭考古隊隊長許宏先生在面對記者“三星堆和二里頭誰早誰晚”的問題時回答道:

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光明網報道截圖

三星堆文化要晚於二里頭文化。有四川的學者說,三星堆文化最早可以追溯到距今四千年前(約公元前2000年),這是不可能的。三星堆遺址中發現了陶盉等二里頭文化風格的器物,而這類陶盉在二里頭遺址中的年代是二里頭文化二期(不早於公元前1700年)。考慮到文化傳播的時間差,三星堆文化的上限大致相當於二里頭文化晚期甚至末期,也就是不早於公元前1600年。而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的最新測年結果顯示,二里頭文化的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750-1520年。所以我們說,三星堆文化的上限可以早到二里頭文化時期,但不可能早於二里頭文化。[1]

從邏輯上講,三星堆文化和二里頭文化在出現大量同類器物的情況下,其相對年代關係存在三種可能性,即有可能是二里頭文化影響三星堆文化,也有可能是三星堆文化影響二里頭文化,還有可能是二者互相交流的結果。面對四川學者提出的三星堆文化上限為公元前2000年的觀點,許宏先生在已知“二里頭文化的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750-1520年”的情況下,為什麼仍堅持認為“三星堆文化不可能早於二里頭文化”,其依據到底來自哪裡?要搞清楚這個問題,關鍵在瞭解三星堆文化的分期研究。下面,我們就來談一下這個問題。

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三星堆遺址(圖源:百度相簿)

(一)三星堆文化的分期回顧

1980年11月至1981年5月,四川省文管會、四川省博物館、廣漢縣文化館組成聯合發掘組對三星堆第I發掘區進行了正式發掘。這次發掘面積有1100平方米,出土了大量陶器、石器、玉器。1987年,《考古學報》在發表這次發掘的考古資料時,首次提到把三星堆遺址的年代分為三期。[2]

稍後不久,陳顯丹教授綜合1980年至1984年的發掘資料,提出了把三星堆遺址文化堆積劃分為四期的觀點,即“第一期的年代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年代範圍內;第二期的年代大致在夏至商代早期;第三期的年代相當於商代中期或略晚;第四期的年代約在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3]

1990年,陳顯丹綜合1980年至1986年的三星堆遺址發掘資料,對四期分法進行了更詳細的論述。其中,

第一期年代大致在新石器時代晚期(4740-4070BP)

,代表器物主要為平底器、寬沿器、鏤孔圈足豆、喇叭形器等,紋飾主要為細繩紋、平行線紋、附近加堆紋。

第二期時代大致在夏與商代前期(4070-3600PB)

。在這一期中,第一期出現的器物繼續流行,但亦有所變化,如第一期出現的圈足豆,在第二期豆盤加深加大,圈足由原來的外撇變得內向弧曲。同時,出現喇叭形大口罐、陶盉、B型高柄豆、圈足盤、觚、杯及鳥頭把勺等新器型。

第三期時代相當於商代中期

,鳥頭把勺在這一時期盛行,並出現了寬沿斂口的三足形炊器,及大量的酒器、長頸壺、長頸圈足壺及個別尖底器。

第四期時代大致在商末周初,

這一時期可分為前後兩大段。前段器形大致與三期型別相同,但質地以夾砂褐陶為主。至後段,器形基本為素面,紋飾少而單調。[4]

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三星堆文化(圖源:百度相簿)

1993年,孫華教授對三星堆分期提出了“三期六段”的新觀點。這個觀點的內容可以概括如下:第一期為龍山時代晚期至二里頭文化時代初期,第二期為二里頭文化時代晚期於二裡崗文化時期(下限可至殷墟第一期前段),第三期為殷墟文化時期第一期(後段)至第三期。前後跨越了龍山時代、夏代至商代三個時代。同時,孫華認為,

這三期文化是三種不同的考古學文化,並建議把其中的第一期命名為“邊堆山文化”(即後來的“寶墩文化”),第二期命名為“三星堆文化”,第三期命名為“十二橋文化”。

[5]

1995年,寶墩遺址內城被發現,由於其文化面貌與三星堆遺址第一期大體相同,學術界提出了“寶墩文化”的命名方案。

1997年,李伯謙教授提出了三星堆“新四期”的方案,他同樣把陳顯丹觀點中的三星堆文化一期從三星堆文化中予以排除而稱為“寶墩文化”,並對其他時段的三星堆文化重新劃分為四期七段,“即三星堆文化第一期約當夏偏晚至商代早期,第二期約當殷墟一至三期,第三期約當殷墟四期至西周前期,第四期約當西周後期至春秋前期。三星堆文化從形成到發展為春秋戰國時期的蜀文化大約經歷了一千四五百年的時間。”[6]

(二)三星堆文化分期的分析

透過上面的介紹我們不難看出,

許宏先生認為三星堆文化不可能早於二里頭文化的看法,其實來源於孫華、李伯謙把三星堆遺址第一期視為寶墩文化、且將三星堆文化開端定在夏代晚期的觀點。這種觀點給人造成的直觀印象是,凡三星堆遺址第二期出現與二里頭文化相同型別的器物,只能視為是二里頭文化影響三星堆文化的結果。

由於這個觀點最早見於孫華教授發表於1993年的那篇文章,因此,我們要搞清楚三星堆文化和二里頭文化的相對年代關係,關鍵就要看孫華先生的分期方案到底經不經得起檢驗。事實上,孫華先生明確在文章中承認,他的這個分期與當時已經發布的三星堆測年資料存在衝突。

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三星堆文化(圖源:百度相簿)

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二里頭的測年資料。截止1983年,二里頭遺址共測定了33個標本。測年專家在對這些標本進行研究後指出:“從統計的觀點總體來看,二里頭遺址的時代應不早於公元前1900年,不晚於公元前1500年,前後延續300多年或將近400年。”[7]在2000年發表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中進一步把這個年代資料擬定在公元前1880年至公元前1521年,前後延續約360年。[8]

斷代工程結束後,測年專家公佈了新砦——二里頭——二里崗文化的系列年代測據結果,其中二里頭文化的年代約為公元前1735年至公元前1530年。[9]這一測年結果為2014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二里頭考古報告所承認。[10]此後,魏繼印先生曾提出,斷代工程之後對二里頭文化一期的測年所獲得的標本只有兩個,因此認為公元前1735年代表不了二里頭文化的年代上限。[11]張東博士則認為,這種壓縮是把二里頭文化一期與新砦期文化看成了線性發展關係,而隋裕仁、杜金鵬、許宏則均認為二者存在並行關係。[12]這說明,測年專家對二里頭文化年代上限的調整並非因為測年技術本身的改變,這一點對於我們理解三星堆文化和二里頭文化的相對年代關係很重要。

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二里頭出土龍形器

再來看三星堆的測年資料。孫華文章中共列出了三星堆一期的三個測年資料,其校正年代分別為4665±135年、4615±135年、4500±150年。同樣是依據這批資料,三星堆考古工作站站長雷雨先生把三星堆文化的第一期定在距今4600~4000年之間。他說:

以上三個碳十四測年標本都出自所在探方最早的地層單位,因此,即使考慮到當年碳14測年資料誤差較大,年代普遍較早的問題,它們應該也能基本代表三星堆一期文化的年代跨度。我們認為,三星堆一期文化合理的年代範圍應在距今4600~4000年之間。[13]

三星堆遺址第一期的這三個測年資料分別釋出於《考古》1983年第7期和1987年第7期,其誤差程度與二里頭早期的測年資料顯然是相當的。直到夏商周斷代工程在2000年發表階段性成果,二里頭遺址的測年資料並無大的變動。斷代工程後對二里頭年代的上限壓縮,如上所說,主要是由於相關學者對二里頭文化和新砦期文化關係的認識引起的,而不是測年技術本身的問題。顯然,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在同樣的條件下,二里頭的測年資料可用,三星堆的測年資料就不可用。

事實上,

孫華教授也承認“三星堆第一期的3個數據相對比較集中,問題最少”,“它的年代相當於龍山時代早期,比筆者的推斷要早”。[14]

其次,再來看孫華教授觀點中的三星堆第二期。這一階段三星堆共有六個測年資料,孫華指出:

根據這些資料,三星堆第二期的年代範圍應當在距今3700±100年至3555±80年前後,或在距今4030±120年至3850±100年前後。前者是依據未經樹輪校正的資料,後者則是依據經過樹輪校正的資料。未經樹輪校正的年代範圍相當於二里頭文化時代晚期至二里崗文化時代前期前後,這與我們推斷的該期年代差異不大;而經過樹輪校正的年代則相當於二里頭文化時代早期前後,這恰好比我們的推斷早出一個階段。一般說來,經過樹輪校正的碳14年資料應是比較準確的,三星堆遺址的碳14測年資料普遍偏早,未經樹輪校正的年代反而更接近於我們從其它材料所推斷的年代,這種現象是值得注意的。[15]

從孫華先生的行文之中,我們隱約可以看到,他似乎存在著一種預設思維,那就是三星堆文化應晚於二里頭文化。因而,面對三星堆第二期的碳十四測年資料的校正年代早於二里頭文化年代的這個結果,他明顯表現出了將信將疑、遲疑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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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堆遺址(圖源:百度相簿)

再來看李伯謙先生對三星堆文化的分期。李伯謙先生在確定三星堆文化一期一段時說:

第一段的瘦型盉如三星堆DCT1①:43與二里頭二期盉相比,二者均為細腰,腰之上部較下部短,管流斜上揚,管流與器體中剖線夾角較小;觚形杯與二里頭二期相比,基本形制相同,唯較二里頭略矮;敞口平底盤尚有中原龍山文化同類器的作風,估計三星堆文化一段與二里頭文化二期基本相當或略晚,大約在公元前19-前17世紀。

通觀全文,我們都沒有看到李伯謙先生使用三星堆的測年資料,而完全依靠的是比較器物型別來判斷二個考古文化的年代關係。且二里頭和三星堆出現同類型器物時,李伯謙先生均視三星堆器物與二里頭同類器物年代相當或較之略晚,而沒有考慮也有二里頭文化受三星堆文化影響的這一可能性。而我們知道,用器物型別斷代其實很容易帶入研究者的主觀判斷,特別是在二者年代相近的情況下,這種判斷更蘊藏著較高風險。

實際上,

按當時已經公佈的二里頭年代不早於公元前1900年的結果,三星堆文化無論是從三星堆遺址的第一期文化還是第二期文化開始計算,三星堆文化早於二里頭文化都更加可信。

除了上面我們提到的陳顯丹把三星堆一期推定為距今4740年至4070年,雷雨的距今4600年至4000年,趙殿增也曾推定三星堆文化一期為距今4800年至4000年之間,[16]2009年由三星堆博物館等單位主編的《三星堆出土文物全記錄》則把三星堆遺址第一期定在距今5000年至4100年。[17]總之,我們可以看出,

從事三星堆考古工作的研究人員普遍肯定三星堆文化早於二里頭文化。

不得不說,在判斷三星堆文化與二里頭文化的相對年代關係時,在明知三星堆文化的測年資料早於二里頭文化年代的情況下,某些學者仍然堅持二里頭文化早於三星堆文化,這是不可思議的。

實際上,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那些堅持二里頭文化對三星堆文化有影響而完全沒有意識到三星堆文化可能對二里頭文化也施加有影響的觀點是經不起考驗的。

(三)三星堆文化早於二里頭文化的例證

2002年,考古人員在二里頭遺址宮殿區發掘了一座長方形豎穴土坑墓,編號為2002VM3,年代屬二里頭文化二期晚段。經鑑定,墓主為成年男性,年齡在30-35歲之間。墓底散見零星硃砂,未發現明確的棺痕。[18]大家所熟知的二里頭綠松石龍形器就出自這一墓葬,同時相伴出土的還有三件造型奇特的白陶斗笠形器。《二里頭》考古報告對這三件陶器的介紹如下:

二里頭早於三星堆?研究不能雙標,請正視三星堆遺址測年資料!

斗笠形白陶飾(二里頭博物館藏)

均為泥質磨光白陶,胎質細膩。近似斗笠形,上面光滑,下面可見泥條盤築時的螺旋痕跡,頂端中心有圓孔貫通。1、2號上面有紅色漆痕。1、2、3號尺寸分別為:直徑4。84、高2。18、厚0。3~0。8釐米;直徑5。9~6。1、高2。85、厚0。4~0。95釐米;直徑4。8、高2。44、厚0。4~0。76釐米。[19]

無巧不成書。1997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遺址工作站和廣漢市文物管理所對三星堆遺址西城牆外側的仁勝村墓地進行了發掘。這次發掘出土有六件蝸旋狀器,其材料或為軟玉,或為蛇紋石玉,或為白雲岩;其直徑最大的為18釐米,最小的為4。8釐米。值得注意的是,其形制與二里頭遺址所出的斗笠狀白陶器十分相似。而從仁勝村墓出土的器物風格來看,所出陶片未見晚於三星堆一期之末的器物。[20]

最新的發掘資料已經表明,

三星堆遺址連續使用了兩千多年。而從三星堆遺址的第一期開始(即公元前2600年至公元前2000年),三星堆遺存的分佈的面積已經達到了5平方公里[21],到三星堆文化最鼎盛的第三期,三星堆遺址面積更達到了至少12平方公里。反觀二里頭文化,其第一期文化發展水平仍然較低,面積只有100萬餘平方米,至二期到四期,才維持在總面積300萬平方米的規模。此外,三星堆文化第二期已經出現月亮灣小城[22],到最強盛的時候,三星堆古城的面積更達到驚人的3.6平方公里,而二里頭遺址卻自始至終沒有出現城址。

總之,無論學者們對三星堆文化的分期有什麼分歧,從三星堆文化的發展水平來說,單方面強調二里頭文化影響三星堆文化已經變得越來越缺乏說服力。

不正視三星堆文化已有的測年資料,不但不利於我們正確地理解和把握三星堆文化的發展過程,同樣也將不利於我們正確地理解和把握二里頭文化的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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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宋迎迎:《對話考古學家許宏:三星堆與二里頭,到底誰影響了誰?》,《光明網》3月24日。

[2]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四川省博物館,廣漢縣文化館:《廣漢三星堆》,《考古學報》1987年第2期。

[3]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省廣漢縣文化局:《廣漢三星堆遺址一號坑發掘簡報》,《文物》1987年第10期。

[4] 陳顯丹:《廣漢三星堆遺址發掘概況、初步分期》,《南方民族考古》第2輯,1990年。

[5] 孫華:《試論三星堆遺址分期諸說辨析》,《南方民族考古》1993年。

[6] 張雪蓮、仇士華、蔡連珍、薄官成、王金霞、鍾建:《新砦——二里頭——二里岡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與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7] 仇士華,蔡連珍,冼自強,薄官成:《有關所謂“夏文化”的碳十四年代測定的初步報告》,《考古》1983年第10期。

[8] 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編著:《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北京:世界圖書出版社公司北京公司,2000年,第76-77頁。

[9] 李伯謙:《對三星堆文化若干問題的認識》,《考古學研究》(三),文物出版社,1997年。

[10]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里頭:1999-2006》,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1218-1236頁。

[11] 魏繼印:《碳十四年系列測年視角下夏文化的年代問題》,《黃河黃土黃種人》2017年18期。

[12] 張東:《編年與闡釋——二里頭文化年代學研究的時間觀》,《文物》2013年第6期。

[13] 雷雨:《一年成聚 二年成邑——關於三星堆一期文化的幾點認識》,《三星堆研究》第五輯,第18-19頁。

[14] 孫華:《試論三星堆遺址分期諸說辨析》,《南方民族考古》1993年。

[15] 孫華:《試論三星堆遺址分期諸說辨析》,《南方民族考古》1993年。

[16] 趙殿增:《從古城址看寶墩文化來源——兼談“三星堆一期文化”與“寶墩文化”的關係》,《四川文物》2021年第1期。

[17] 四川三星堆博物館:《三星堆出土文物全記錄》,成都:天地出版社,2009年,第316頁。

[18] 許宏:《二里頭M3及隨葬綠松石龍形器的考古背景分析》,《古代文明》2016年。

[19]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二里頭1999-2006》,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1002頁。

[20] 陳德安,雷雨:《四川廣漢市三星堆遺址仁勝村土坑墓》,《考古》2004年第10期。

[21] 雷雨:《一年成聚 二年成邑——關於三星堆一期文化的幾點認識》,《三星堆研究》第五輯,第18-19頁。

[22]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廣漢市三星堆遺址馬屁股城牆發掘簡報》,《四川文物》201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