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飯桌”開始擾民,承德啥時候才能讓它正規化?

中午接送孩子上學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是個大問題,為了解決家長們的這一問題,在學校周邊就出現了很多小飯桌,但是一些小飯桌卻開在了居民樓裡,這就招來了小區業主的強烈不滿。這不,承德市時代嘉園小區的小餐桌擾民問題就被省臺報道了。

“小飯桌”開始擾民,承德啥時候才能讓它正規化?

承德小餐桌擾民問題被省臺報道

樓上或樓下的業主把住房改成小餐桌場所,孩子們的吵鬧聲嚴重影響鄰居的正常休息。而經營者們有的是“黑戶”有的也辦理了工商登記並取得了營業執照,是合法的。類似這樣的事情在生活中也比較常見。

“小飯桌”開始擾民,承德啥時候才能讓它正規化?

承德小餐桌擾民問題被省臺報道

面對這樣的情況怎麼辦呢?按法律來說:

《民法典》物權編第 279 條規定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

簡單說來:民法典裡說了“住改商”行為的合法性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2)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住改商”中有利害關係業主的意見不應適用“多數決”,也就是說

有利害關係業主有“一票否決”權。

“小飯桌”開始擾民,承德啥時候才能讓它正規化?

但實際情況是,大家都是鄰里沒必要對簿公堂,況且還勞神費力。其實,小飯桌的問題已經紛紛擾擾爭論了不下幾年了,之前大家爭論的焦點無外乎小飯桌的“安全、衛生和規範”,而現在“擾民”的問題也不容給忽略了。

小飯桌經營者們也都“抱怨”,全國各地的小飯桌不都是存在在居民區裡的嗎?而多數的小飯桌又的確是在“既被家長需要,執法部門難管理的的尷尬情況下存活著。”所以,如何解決這個命題?這恐怕會在不短的時間內繼續考驗著各個部門和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