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10年以上的注意,每個月你可以多休1~2天!

工齡10年以上的注意,每個月你可以多休1~2天!快來看看咋回事……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你進入職場,有幾個年頭啦?如果你是工作滿10年以上的,有一個好訊息要告訴你:你在雙休日、國家法定休假日之外,每個月還可以額外休息1~2天喲!

為什麼這樣說?

帶薪年假天數與工齡掛鉤

工齡10年以上的注意,每個月你可以多休1~2天!

年休假,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工作滿一定的工作年限後,每年能享有的帶薪休假。

每個職工具體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是如何確定的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帶薪年假天數與其自身的工齡掛鉤: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算在年休假的假期範圍內。

年假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分開休

根據帶薪年假的休假安排規定,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劃重點:分段安排!

如果是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除了國慶和春節兩個黃金週之外,這10天可以分散到每個月多安排一天休息。這樣,你可以將清明、端午等3天小長假變成4天!當然,你也可以將年休假安排到國慶和春節假期一起休,從而有一個超長假期。

如果是工作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分散到每個月來休,那可以休息的天數就更多了。

是否分開休年假應視情況而定

年假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分開休,給勞動者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家中有孩子或老人需要照顧的,這種分開休年假的方式無疑是一個利好訊息。

但作為一個職場人,同時應該考慮單位的工作安排:如果單位的生產確實適合職工分段休年假,而本人也有這種需要,可以透過分段的方式來休;如果單位的生產方式不適合分段休年假,雙方可以協商進行。

很多單位的工作安排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職工在休年假的時候應注意工作上的交接,儘量不要給別的同事增加工作量。

年休假一般可以跨一個工作年度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等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用人單位不能以跨年為藉口將補休清零。

但年休假能不能無期限累積呢?在實踐中,勞動者可以主張兩年內的年假,兩年期間法院是支援的。如果是兩年之外的未休年假,這種追訴很難獲得支援。

庭審中,被告提供了宋阿姨微信朋友圈截圖列印件及公證書證明,她自2016年3月發生工傷後直至2017年4月26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經常在外遊山玩水,其實際身體狀況與病假單的病情不符。且其一直在朋友圈炫假期的行為,給公司經營管理造成了惡劣影響。

法院審理後認定宋阿姨存在嚴重違紀並解除勞動合同,並無不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援。

員工病假期間外出旅遊被公司辭退,這已不是第一起。

雖然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權利,但要休假還要會請假,以免得不償失。在請假、休假的過程中,需要注意——

01

誠信很重要,身在職場別“騙假”

勞動者享有的休息休假種類主要包括工作日內的間歇時間,每週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職工探親假以及其他假期,如年休假、病假、事假等。

一些職場人平時工作比較忙,遇到偶然事件可能需要更多假期,或是想在休假時多湊幾天,為此想出了編造事由、甚至偽造病假條等方式騙取假期。實際上,這種漠視公司規章制度的“騙假”行為很不可取,一旦被用人單位發現,飯碗可能難保。

休病假注意,向用人單位提交“假病假條”是不誠信的行為,一旦被查出,可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還可能被追究刑責。

在病假期間,病假員工原則上不得外出旅遊,而不論其病情是否允許旅遊。如果確有需要,應及時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取得諒解。除了外出旅遊外,在外兼職也是病休員工的大忌。如果用人單位查實病休員工在外從事其它有收入的工作的話,用人單位可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

請事假也要注意,不要編造虛假事由。

目前,《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和保護的力度已大大增強,但一些勞動者卻濫用自己的權利。

實際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彼此互信互諒才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基石。面對網路上推薦的天花亂墜的“請假攻略”,職場人應慎用,別因休假丟了誠信、失了品格,到最後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

02

休假前,要履行好請假手續

休息休假關係著用人單位的工作部署。在繁忙的工作日裡,對員工來說,請假確實在所難免,但在休假時一定要辦理好相關手續。

休病假應出具相關證明——應當由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醫院公章。

事假不是帶薪假。如遇特殊情況,員工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員工請事假的具體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在請事假時,一定要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履行好請假手續,不要擅自休假。

此外,帶薪年休假、婚假的休假時間可與單位協商,而病假單位不能批。

如果職工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准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應按曠工論處,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這期間的工資。

03

休假後,注意結算工資

“員工不上班也能拿工資”是勞動法對員工休息休假權益的一種保護,只有在特定的時候下才適用。

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為帶薪假期。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男職工護理假等也都是帶薪的。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注意: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休假員工,注意在結算工資時及時核對。

04

請假休假,要保留好相關證據

無論是員工本人請假,還是因有急事或急病不能親自請假,而讓同事等代辦,都應儘可能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並將之影印存底,避免口說無憑,請假變曠工,影響工作崗位、工資等重要事宜。

發生勞動爭議後,請假條等相關證據將對維護權益有重要作用。

相關部門要完善並落實國家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規定,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讓職工有假能休,有假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