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事件頻發!專家建議國家成立專項工作組,網友更關心這個

最近一段時間來,山東冒名頂替事件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關於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事件的討論還沒有落幕,兩次高考被頂替的苟晶又走到了舞臺中央。這每一個事件背後,都有極其複雜的關係網路。而她們,還只是眾多頂替事件中有名有姓的,而在山東省近期公佈的242名頂替事件中,大多數受害者,我們連名字都還不知道。而在山東以外的其他省份,現在連這樣一個數據都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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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教育專家熊丙奇發文提出:

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清查冒名頂替上大學專項工作組”,全面排查全國各地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

。他提出,由於每一起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都可能有當地教育部門、戶籍管理部門、高中工作人員、高校工作人員參與,涉案人員必定眾多。如果當地存在地方保護,那麼僅靠地方就很難查清並嚴懲所有參與者。而冒名頂替事件,關乎國家教育公平底線,必須一查到底,並嚴肅追責。因此,有必要把這項工作提升到國家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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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這一建議得到了不少網友的點贊。真經也認為,

這個辦法是非常可行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國家甚至可以組織一次冒名頂替問題的專項巡視,督促各學校建立網上資料庫,透過全面比對查出替考情況,然後再由專項工作小組入駐當地,進行徹查。這項工作,現在就可以從山東省開始做起。

其實查不是難事,只要願意查,肯定能查出來。但網友們更關心的是,查出來以後怎麼辦?應該怎麼處理呢?而且,我們要考慮的是,如果真查,查出來的人可能不下千人,這些人背後,是上千個受害者,還有上萬雙幕後黑手。

我們處理起來,可能需要一盤棋的統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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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對於冒名頂替者

對於被查處的冒名頂替者者,必須是嚴懲不貸,學歷登出、有公職的雙開、追究刑事責任。不過,鑑於這些人當年也都是孩子,肯定不能認定為主犯,因此,其監護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不過,這裡也有一個問題,冒名頂替的人都已經上完大學了,從大學經歷裡獲取了一種質的提升,就算取消學歷,他們也算是賺到了。有些人本來也沒有公職,有的甚至在國外,一般的處罰對他們來說無所謂,比如仝卓那樣的,即便學歷作廢,照樣歲月靜好。

所以,真經建議,對於這些人,應該將其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至少10年時間,期間讓他們無法買房、無法高消費。換句話說,要把他們列為“老賴”行列。

普通的老賴是欠別人錢不還,而他們,是欠別人的人生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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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對於頂替者背後的幫兇

首先一定要一查到底。

仝卓雖然是一個彪乎乎的孩子,但仝卓案的處理大家是比較滿意的,鏈條上的所有人都得到了處罰。冒名頂替案件,性質比仝卓案更加嚴重,可以對具體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因此,這個鏈條上的所有“幫兇”都必須挖出來。

鑑於涉及面太廣,工作量巨大,所以我們可以讓涉案人員自首,對主動交代問題的,可以從輕處置。這樣有利於儘快摸排出“病根”,進而完善保障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也是我們解決遺留問題的常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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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對於被頂替者

解決被頂替者的補償問題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一方面,很多受害人找不到了,像山東的242的頂替者背後的受害人,很多都聯絡不上。另一方面,如此大規模的受害者,如何能做到合情合理又有可操作性,這需要全國一盤棋的研究。真經認為,國家應該制定一個補償的指導標準。

這些被頂替者大多數都出自貧困家庭,沒能上大學,他們的人生可能變得黯然失色。對他們的補償應該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應該把受教育的權力還給他們,對於還想入學的,給予入學機會,要麼原校入學,要麼原層次入學,最起碼,應該給予成人教育這個層次的教育機會。另一方面,必須予以經濟上的補償,當然,這裡面可能牽涉到民事訴訟的問題,因此需要國家給這些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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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來說,這件事比很多人想象中要複雜很多,雖然大家都說查處查處,但查容易,處卻很難。雖然任何舉措都無法彌補人生的缺憾,但我們總是要往前看,讓企圖舞弊者心有慼慼,讓被頂替者能過得更好一些,同時也讓整個社會的治理能力得到一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