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前言

如果說北魏是隨著進入中原地區、並與漢文化之間交融日益加深之後,統治者才逐漸意識到,將邊境蠻族納入政府有效統治的必要性的話,那麼作為南朝來說,自劉宋時期就著手將蠻族納入國家編戶齊民,一直

企望

對蠻族進行有效的封建統治。

縱觀南朝與北魏對立的宋、齊、梁三個政權,在對待蠻族所採取的策略時,可以發現:劉宋對蠻族採取主動出擊的姿態,所以對於不順從的酋帥及部落,大多采取武力征伐的方式將其強行納入政府統轄之下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人民

宋、齊、梁三朝的統治者對待蠻族的根本目的,都是要將其變為編戶齊民

蕭齊立國的23年,正是北魏招撫酋帥的政策大行其道的時期,邊境南移,國土喪失,因而蕭齊為了吸引蠻族南投和穩定邊境,對蠻族態度轉以撫納為主,採取封官授爵的方式招徠酋帥,但收效甚微。

蕭梁立國之時,正值北魏政局出現動盪及對蠻族政策發生變化,因而蕭梁政權對蠻族採取更為靈活積極的分化、誘降策略,促使一些早年北投的蠻族部落,如桓叔興及田益宗之子侄等紛紛投順自己。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齊高祖-蕭道成

其實,不管宋、齊、梁三朝的統治者對待蠻族的態度怎樣,他們的根本目的都是一樣的,即把蠻族變為編戶齊民,使之承擔國家相應的賦稅、徭役,而且讓他們承擔鞏固邊境局勢的重任。因此,在管理蠻族方面,南朝有著較為嚴整的體系:

在管理蠻族方面,南朝有著較為嚴整的體系:設定校尉以及設定郡守、縣令

首先,設定了專門的治蠻機構——校尉。這一做法是承襲西晉而來的,西晉武帝泰始九年首設南蠻校尉,治襄陽。

南朝在南蠻校尉的基礎上又增設了寧蠻校尉、安蠻校尉、平蠻校尉、三巴校尉,其中以地處江漢地區的南蠻校尉和寧蠻校尉最為重要,因為這一地區不但離北方政權距離較近,進可以牽制北方軍事力量,退可以守衛南方疆土,而且該地區自三國之後便不甚平靜,群蠻不寧,區域政局不穩。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西晉武帝畫像

諸蠻校尉在性質上,是軍事化的統轄當地蠻族的機構,有固定的駐地,校尉的等級為第四品,相當於刺史領兵者。顯然,諸蠻校尉的設定是為了在軍事上加強對蠻族地區的控制和震懾。

其次,設定左郡、左縣,委任蠻族酋帥為郡守、縣令。稱左郡、左縣顯然表明這是在蠻族居住地區設定的郡縣,但它與內地郡縣有所不同,即存在某些特性——郡縣長官由酋帥擔任,賦予他們管理、處分蠻族部眾的自主權力。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晉武帝畫像

南朝政府的這種做法,使得後期在招撫酋帥時收效甚微,

這就表明左郡、左縣的設定是南朝政府,在維護中央集權和保有酋帥相對自治權力時,採取的一種比較現實的

折衷

做法。

這也能解釋劉宋後期至蕭齊時,雖也推行了招撫酋帥的政策,但為什麼較之北魏卻收效甚微,顯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南朝給予酋帥的大都只是虛銜。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北魏統治者畫像

如田益宗被封為輔國將軍、徵虜將軍、直閣將軍之類,很少給予酋帥實土實利,即使委之左郡、左縣,也極力縮小他們實際控制的區域,甚至割裂他們與其他地區蠻民聯絡,那一小塊地域、有限的自主權力、人數有限的蠻族部眾,顯然是不能滿足酋帥慾望的,所以他們大多選擇北投。

梁武帝時期,酋帥擔任刺史一級的的實職,既要對南朝政府負責,又要對原先所轄蠻民負責

直至梁武帝時期,酋帥在南朝才得以擔任刺史一級的實職,如田益宗之子侄魯生、魯賢、秀超在南投後,就分別被任命為北司州刺史、北豫州刺史、定州刺史。同時,南朝政府讓酋帥擔任郡縣長官的做法,本身就具有很強的目的性——樹立一種蠻族已經歸服中央政權的示例。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梁武帝畫像

酋帥一身兼二職,他既要對南朝政府負責,管理好本郡縣的事務,又要對原先所轄蠻民負責,服從南朝政府的法規條令,當個順民。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左郡、左縣的設定更有利於加強南朝政府對蠻族的管理,逐步把他們歸入封建的郡縣制度之下,加速蠻漢融合的程序,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數民族的重要措施之一。

南朝宋、齊、梁三朝政權在對待蠻族的策略上雖然各有側重,但在管理機制上卻是一脈相承的,既有軍事機構——諸蠻校尉的監督震懾,又有行政機構——左郡、左縣的因俗而治,兩者互為表裡,共同作用,其最終目的就是將蠻族納為編戶齊民。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梁武帝

畫像

較之北魏,南朝力圖將蠻族地區,納入封建統治的目的性確立得更早,採取的措施更加明確,所以南朝政府在對待邊境地帶酋帥時,始終是收放有節的,即不會給予酋帥太多的自治權力,也會按照時局的變動適當地調整策略,如從宋、齊時委任他們為實權較小的左郡、左縣長官,升級為梁時的實權較大的州刺史,這種調整是為實現最終目的服務的。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社會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較為先進的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換句話說,南北朝時期,江漢、江淮一帶的蠻族雖然走出深山,儘管他們有著自己社會管理體系,但進入到平原地帶和進入城市,那麼就必然與原來的統治方式產生矛盾,這種矛盾是不可相安無事的,這種衝突是反覆的,經過沖撞,最終,相對落後的蠻族社會形態,必然融入到較為先進的漢族社會形態之中,這就是歷史的必然。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南北朝時期

的蠻族

我們看到,從最初隸屬於南朝的蠻族北叛,企望獲得較多自主權,但北魏遷都洛陽後,則加大對蠻族酋帥的掌控,力圖將他們置於封建郡縣制度之中去,於是蠻帥又南歸,但等待他們並不是自主權,而是歸屬到郡縣制度中去。

酋帥被迫行進的線路,實際沿著一條歷史早就規定好的線路行進著,無論他們的意願如何,他們必將成為封建社會的一名正式成員,而不可能迴歸到原先在深山之中的社會形態之中。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南北朝時期

的蠻族

江漢、江淮一帶的蠻族,原先居於深山,遊離於中央政府的控制,不服徭役,是封建國家範圍之內的一個特殊群體。魏晉時期江漢、漢淮戰亂頻頻,導致這一區域真空,蠻族趁勢而入,這就使他們進入到各方政權的爭奪、控制之中。

自然,蠻族有著自身的利益,有著自己的願景,與力圖在南北政權之間,選擇安身立命之地與獲得最大權益,於是南北政權與蠻族三方開展了一場博弈。這場有聲有色的博弈,最終以蠻族被迫成為封建社會順民為結局,同時隨著他們與漢族接觸更多,逐漸融入到漢族之中。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南北朝時期

的蠻族

而南北政權在爭取與控制蠻族過程;採取的措施並不一致,也給蠻族一定時間的發展餘地,但最終南北雙方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將蠻族納入封建郡縣制度之下,將蠻族部眾轉變成國家編戶齊民,這是歷史的必然,蠻族不能夠逃脫這一歷史的規定性。

總結

從當時情況而言,蠻族酋帥確實受過南北政權封爵,也在兩國之爭中充當過馬前卒,但這不過揭示出一種現象,而非本質。其本質是:江漢、江淮地區的三方博弈,其實質是一種民族衝突,而這種衝突又帶來了新的民族的融合。

南北朝時期蠻族有著自己的管理體系,而後融入到漢族社會形態之中

南北朝時期

的蠻族

在這種場博弈中,江漢、江淮地區走出深山的蠻族,在與南北諸民族的交往中,自身素質也得到較大提高,在激烈的民族衝突中,他們也逐漸融入其他民族之中,成為中華民族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參考內容來源:《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