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除了吃粽子,這些法律問題你不能不知!

端午節除了吃粽子,這些法律問題你不能不知!

端午節咯~~富答法律諮詢小編祝大家節日安康,闔家吉祥!你們一定正在和親友聚餐,或者攜家人正在出遊吧。那麼,小編提醒您在節日嗨翻天的時候,一定別忘了身邊潛藏的法律風險。下面有幾個案例請大家快來看看,也可以轉給身邊的朋友們喲!

端午節除了吃粽子,這些法律問題你不能不知!

端午節除了吃粽子,這些法律問題你不能不知!

【聚會喝兩盅小心勸酒勸出事】

案例:

過節了,家人、朋友們聚在一起喝上幾杯放鬆一下本是人之常情,可是你注意過,這幾杯酒裡也有法律問題嗎?

前幾天江蘇無錫市民魏某在和幾個朋友喝酒後,就突然猝死在了一家足浴店中。

民警趕到足浴店時,發現當事人魏某已經躺臥在了地上,沒有反應。而他的朋友,正在著急地給他做人工呼吸。

可惜,當120趕到時,魏某已經停止了呼吸。經法醫鑑定,魏某是由於急性酒精中毒,導致猝死。

當天晚上和魏某同桌飲酒的三個朋友,因為發生勸酒行為,且未盡到保障魏某安全到家的義務,需要承擔一定的侵權責任。事後,在民警的調解下,魏某的妻子拿到了賠償金。

檢察官說法:

在參加宴請中,如果飲酒出事,有4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是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其次,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第三是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後,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租車出事故該由誰負責?】

案例:

李先生在某汽車租賃中心租賃家用轎車一輛,交付了5000元的租車押金。當天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李先生因追尾而負全責,租賃公司強行要求其先行墊付了車輛的維修費用及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共計一萬多元。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左右,保險公司已將全部款項理賠完畢。但該租車公司收到理賠款後一直不退回墊付的所有費用(包括租車押金),這該怎麼辦?

檢察官說法:

開車出行其實不管是租的還是開自己的車,誰都希望一路平安,但是一旦發生碰撞,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各位租車出遊者應謹慎駕駛,預防事故發生。

在租車之前,也要仔細檢查承租車輛,以防租賃公司作為車輛登記所有人,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

【外出遭遇動物咬傷誰負責?】

案例:

某旅行團的一名女遊客在泰國曼谷蛇藥店內觀看馴蛇表演,表演過程中,這位女遊客嘗試去跟一條蛇親吻,不料被蛇一口咬住鼻子,當場血流滿面。所幸的是,咬傷這名女遊客的蛇並非毒蛇。女遊客後獲蛇藥店賠償12萬泰銖,約合2。2萬元人民幣。遊客遇到這類事情應當如何處理?

檢察官說法:

動物傷人的事情屢見不鮮,但在不同的地方受傷,這責任承擔自然就會不同。譬如,在野外爬山被蛇咬傷,在動物園逗弄老虎被咬傷,在馬路上行走被家養的狗咬傷,等等,不同情況下受到動物襲擊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承擔主體是不一樣的。

野生動物致人受傷的,一般應由政府負責,內蒙古、河北、四川等一些省份制定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對野生動物致人損害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在動物園或類似蛇藥店內被動物襲擊,那麼要首先考慮管理者的責任;如果被家養的動物襲擊受傷,那就要考慮飼養者的責任。

近年來經常發生流浪狗咬傷人的案例,因為無法確定流浪狗的主人,很難找到飼養者來承擔侵權責任,但基於保護弱者的原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的規定,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據此,如果流浪狗在某小區或商場發生了傷人的事件,如果行為人自身並無過錯,一般由小區物業或商場根據危險責任原則,承擔補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