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左、右都御史的產生以及區別

左右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最高行政長官,從明洪武年間設計的都察院時產生。

明清左、右都御史的產生以及區別

產生的時間不同。

左督御史先於右督御史產生;

具體的職責不同。

左督御史主要負責監督文武百官,對皇帝處理的國家大事諫言,並參與處理皇帝安排的重大案件,而右督御史則是負責管理地方大大小小的事務,監察地方,到了清朝演變為外省總督、巡撫的加銜。

官銜不同。

雖然它們都是都察院的最高行政長官,但是,在明代是正二品的官職,清雍正時期升為從一品。一、產生的歷史淵源

左右都御史的前身是御史臺的御史,是封建專制社會制度的產物。從秦朝設立御史官,這一制度延續到清朝滅亡,有著2000多年的悠久歷史。

秦漢時期。

秦朝建立之後,他的主要職責是監管郡縣一級的政務,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而到了漢朝,設立了御史臺,御史同意對御史臺負責,按職掌分為侍御史和治書侍御史,東漢末改刺史為州牧之前,漢朝的刺史也是監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種。

三國、西晉時期。曹魏篡漢自立,在

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主要史負責記錄朝廷的大小事情,並彈劾百官的禮儀品行,到了漢朝,御史名目繁多,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等。

隋唐時期。

唐朝的李世民重視言官,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提高了御史的地位,與殿中、治書御史並立。

元朝時期。

元朝的御史臺,最高的行政長官為御史大夫。御史的職責加強起來,權力變大

“總政務者曰中書省,秉兵柄者曰樞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臺”

明清左、右都御史的產生以及區別

到了明朝,為了加強吏治治理,便於更好的管理白官,朱元璋設立可都察院,下設左、右都御史。

二、左、右都御史的產生以及職責

明洪武年間,公元1382年,朱元璋改歷朝歷代設力的御史臺為都察院,專門設立左、右都御史。都察院的長官為左、右都御史,然後下一級別設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全國劃分十三道御史,分別設立監察御史,巡查全國的大小州縣,對州縣的官吏的考察、舉報彈劾。

“都御史職專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作福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行憲,希進用者,劾。”-《明史·職官志二》

明代都察院不僅可以對審判機關進行監督,還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權利,為最高監察機關。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直接對皇帝負責,主要的職責是監察百官,沒有決策權,更不能進入內閣,他只能行使監察權力。

明清左、右都御史的產生以及區別

清朝入關後,八旗腐敗,各級大小官員無不貪汙受賄,從而導致國家政令不通、百姓怨聲載道,各地因官吏貪汙受賄也激起了民變,是“白蓮教起義”的直接原因。

吏治的腐敗慢慢的拖垮著清朝,雍正是一個勤政的皇帝,到了他這裡,特別重視監察機構,因此提高了左、右都御史的品銜,使其成為從一品。

在清代的重視之下,都察院的職責與權力也越來越大,不僅有監察百官的職責還有稽核死刑案件,參加國家舉辦的考試監察等。

左、右都御史與監察機構,

無疑是封建社會吏治體系的一道“防汙”屏障,從秦朝設立到清朝滅亡,兩千多年的演變,他的職責雖然沒有多大的改變,但是歷史作用卻越來越加強,於國於民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