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膠東半島不少縣都擬設立“縣佐”,駐地多是重鎮

在膠東半島的縣市區當中,有不少都存在“區域次中心”的現象。

所謂“次中心”,通俗來說,就是縣城(市區)以外的中心鄉鎮,現在也有“重點鎮”的叫法,沙河之於萊州、桃村之於棲霞,就是兩個比較典型的例子。

“次中心”的現象,古以有之,這與過去相對落後的交通、通訊條件有直接關係。在民國之前,馬車尚且不多,交通主要靠步行,而當時縣的面積又很大。因此,在距離縣城較遠(城區輻射不到)、區位相對便利(數縣交匯處)的地方,就容易形成這種“區域次中心”。

民國初年膠東半島不少縣都擬設立“縣佐”,駐地多是重鎮

這種“次中心”起初都是以“集鎮”的形式出現,側重點在於經濟(趕集)。但經濟基礎到了一定程度,上層建築也會隨之改變。因此,“次中心”的政治地位其實也是一個不斷上升的過程,以至於有“分陝而治”的趨勢。

在清代,膠東地區的州縣就已經出現了“劃片而治”的情況,州縣的副職會從城裡遷出,來到“次中心”,負責管理周邊區域。比如,萊陽縣的縣丞,就遷到了西南部的姜山鎮辦公;而平度州的州同,也把駐地移到了灰埠。

進入民國之後,一來是清代的“分治”制度有所延續,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次中心”的現象愈發突出。因此,在民國三年,北洋政府決定在地方推行“縣佐”制度。

“縣佐”這個職務,從字面上看,差不多就是“佐理縣務”的意思,實質上跟清代的縣丞差不多,相當於“縣令”(縣知事)的副職。

考慮到民國三年的時代背景(尊孔復古,中樞機構都設立了政事堂、左丞、右丞這種古色古香的機構和職務),“縣佐”這個職務也多少帶有“復古”的色彩。其實,在古代的制度當中,就把府州縣的僚屬官員(比如州同、縣丞、典史、主簿等)統稱為“佐貳”。《明太祖實錄》就有“府州縣佐貳官,(待遇)視長官半”的記載。因此,“縣佐”也可以理解為“縣之佐貳”。如果用現代的概念來理解的話,近似於縣府的派出機構——園區管委會主任。

民國初年膠東半島不少縣都擬設立“縣佐”,駐地多是重鎮

根據《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的記載,當時膠東半島範圍內擬設立“縣佐”的縣共有八個,分別是黃縣、牟平、文登、掖縣、昌邑、膠縣、高密和即墨。而選定的縣佐駐地,也都是當時的重鎮,有不少現在也都頗具規模。

民國初年膠東半島不少縣都擬設立“縣佐”,駐地多是重鎮

其中,黃縣縣佐擬駐黃山館,牟平縣縣佐擬駐馮家集(乳山市馮家鎮)。文登縣當時南北都靠海,而縣城居於內陸,因此打算在南北各設一個縣佐,南邊駐靖海衛(現屬榮成市),北邊駐威海衛(靠近英佔區)。此外,掖縣縣佐擬駐沙河(現在的沙河鎮),昌邑縣縣佐擬駐丈嶺,膠縣也擬設兩個縣佐,分駐靈山和王臺(都在後來的膠南境內),高密縣縣佐擬駐雙羊店,即墨縣縣佐擬駐金家口(當時有名的商港)。

民國初年膠東半島不少縣都擬設立“縣佐”,駐地多是重鎮

之所以都加一個“擬”字,是因為根據史料記載,雖然民國四、五年就開始規劃設立縣佐,但一直到民國七年也還沒有正式實施。此後戰亂頻仍,多數“縣佐”徒有虛名。二次北伐之後,隨著北洋統治的結束,縣佐跟道尹也都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

膠東的“縣佐”雖然沒有留下太多的歷史痕跡,但從選擇的駐地上,多少也能體現出當時半島區域內各縣的“次中心”發展情況。如今百年已過,這些擬定的縣佐駐地發展情況不盡相同,有的因為地理環境的改變而成為普通村莊,如即墨的金家口;而有的仍是膠東重鎮,例子就是掖縣的沙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