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概念: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舉例:

張三和李四為購買商品房簽訂一個書面定金合同,且在簽訂後實際交付3萬元,若是李四不想出售該房屋,那麼應該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給與張三6萬元,張三若不想購買,那麼3萬元定金則作為懲罰,給與李四。

這就是定金罰則的例子。主要根據我國《合同法》來規定定金制度,但是並無規定,適用定金罰則的具體標準,也就是違約到什麼程度?或者遲延履行到什麼程度?才能適用定金罰則。

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變化

《民法典》生效後,主要變化在,適用定金罰則有了明確標準,可以說對於定金罰則的適用來說,更加明確。

《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 在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則是將其上升為法律規定。違約行為或者遲延履行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標準。

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意義

《民法典》此舉將司法解釋上升為了法律規定,增強了效力,同時也將定金罰則的適用條件予以明確。

也就是如果還是上文的例子,張三向李四購買房屋,此時李四隻是逾期交房十天左右,也無相關約定,且也並無導致李三購買房屋目的無法達成,那麼此時張三便是無法主張適用定金罰則。

而若是以前法院只能引用《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而現在則是可以直接援引《民法典》減少了說理成分,對法律適用則更加明確。

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實務分析:

1、對於守約方來說:

在我們購房或者其他事項需要約定定金罰則時候,如果從合同義務,有著特殊要求,那麼應在合同之中明確約定。

比如約定,交房日期必須在某天某日,若未能按期交房,則適用定金罰則。

2、對於違約方來說:

如果只是時間或者從合同義務未能如期履行或者出現瑕疵,只要不影響合同目的達成,那麼對於相對方提出的定金罰則適用,可以援引該條進行抗辯。

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想了解更多精彩內容,快來關注小小小王律師

援引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釋出日期1995-06-30

實施日期1995-10-01

第六章定金

第八十九條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 定金的成立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 定金的數額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釋出日期2000-12-08

實施日期2000-12-13

第一百二十條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千二百六十條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關於定金,這些內容,你需要知道!

請大家多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