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孟晚舟引渡案宣判,結果令人憤怒

剛剛|:孟晚舟引渡案宣判,結果令人憤怒

孟晚舟不得不繼續留在加拿大。據央視新聞報道,北京時間2020年5月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佈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當天,孟晚舟出庭並聽取了法庭所做的判決。

華為官方:對判決表示失望

對於此項判決,華為官方發表宣告說:“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援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華為官方還稱,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晚舟清白。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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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推特關於孟晚舟的宣告

在5月26日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趙立堅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他說,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法官:美國起訴孟晚舟的“核心”是欺詐這一罪名

5月28日凌晨的這項判決,意味著什麼?對此,《環球時報》的報道指出,有加拿大媒體也表示,不利判決並不意味著孟晚舟完全輸掉了這場“引渡”案,後面雙方還得打。只是接下來的法律程式可能會持續數年,而這對於孟晚舟來說,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折磨”呢?

此前,孟晚舟一方提出的抗辯依據是,美國要求從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案子源頭,在美國製裁伊朗的法案上,但這個法案在加拿大是不存在的。

因此,孟晚舟的律師表示,根據美國和加拿大雙方的引渡協議中的“雙重犯罪”原則(即美國引渡孟晚舟的罪名必須存在於加拿大的法律中),孟晚舟就不該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國去。

但代表美方要求引渡孟晚舟的加拿大司法部表示,美方引渡孟晚舟的直接罪名是欺詐,即孟晚舟在對銀行介紹關於華為的業務時,在涉及伊朗的問題上做出了所謂的“虛假陳述”,而欺詐這個罪名在加拿大的法律中是存在的。所以,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師認為引渡孟晚舟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而如今做出判決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最高法院的聯席大法官福爾摩斯,則是認可了後者的說辭,即美國起訴孟晚舟的“核心”是欺詐這一罪名,而加拿大的法律中也有欺詐罪,所以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美媒:孟晚舟案是中美關係的一個焦點

據彭博新聞社報道,該判決可能會使得中加關係進一步緊張。作為加拿大第二大貿易伙伴國的中國此前呼籲立即釋放孟晚舟,以避免持續破壞中加關係。

此案也是中美關係的一個焦點,孟晚舟是美國遏制中國及其最大科技公司努力的一個高調目標。

孟晚舟的下一次法庭庭審定於6月舉行。孟晚舟聲稱其在2018年被捕時存在濫用程式的行為,並向加拿大政府、警方和邊境官員尋求有關她被拘捕時的更多細節。加拿大政府聲稱某些檔案享有特權,她不能看到它們。孟晚舟的律師計劃挑戰這些主張。

加拿大執法機構當時應美檢方要求拘捕孟晚舟

據《環球時報》報道,應美國紐約東區檢察官提出的要求,加拿大執法機構於2018年12月1日在在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一個機場拘留了正在轉機的孟晚舟,美國指控其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宣佈,准許孟晚舟在被引渡到美國之前獲得保釋。法官在宣告中表示,拘捕孟晚舟是基於美國的要求,但是美國方面(當時)尚未對孟晚舟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法官給美國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60天。

最高法院指出,考慮到孟晚舟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目前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其本人目前願意居住在溫哥華等諸多情況,決定同意她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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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孟晚舟走出法庭

最高法院為孟晚舟獲保釋設定了16項條件,其中最核心內容包括:孟晚舟將不得離開加拿大,只能在溫哥華市以及周邊很小一部分臨近市區活動,且必須定期向官方彙報行蹤,必須上交自己的護照。每天晚上11時到次日早晨6時必須回到住所不得外出。

獲保釋期間,孟晚舟將處在加拿大方面24小時的監控之中,她被要求佩戴GPS衛星定位的監控裝置。前述最高法院表示,倘若孟晚舟違反保釋條件,將會直接被逮捕。

美國東部時間2019年1月28日下午4時30分,美國代理總檢察長馬修·惠特克、商務部長韋伯·羅斯、國土安全部部長克里斯琴·尼爾森等在美國司法部舉行聯合新聞釋出會,正式宣佈要求引渡在加拿大處於保外狀態的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