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販子”有多狠毒?以至於一經發現,要立刻處以極刑

古代“人販子”有多狠毒?以至於一經發現,要立刻處以極刑

記得前些年劉德華有一部電影叫《失孤》,影帝的表演固然讓很多人淚流不止,但其所折射的社會毒瘤卻更值得我們深思。其實,這種現象不僅在當今社會存在,在古時候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古代的歷史記載中,有一種被稱之為“採生折割”的陌生詞彙。筆者查閱資料發現真是慘不忍睹。古代社會各項制度的落後,各種惡劣的生存環境,很多孩子丟失後,大多都會被歹人當成商品四處販賣。當然運氣好的也會被好心人護送回家,畢竟世上從來都不缺好人。

古代“人販子”有多狠毒?以至於一經發現,要立刻處以極刑

而那些落入歹人手中的孩子,往往意味著悲慘命運的開始,而“採生折割”指的便是一部分人將坑蒙拐騙偷來的孩子,進行人為地傷殘,以此為博取世人同情,藉此從中賺取路人施捨。遭遇這種命運的孩子無疑是人間悲劇,而進行這種罪惡行為的屠夫在古代往往都會處以極刑。

古代“人販子”有多狠毒?以至於一經發現,要立刻處以極刑

清末舉人徐珂所撰的《清稗類鈔》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說的是乾隆時期,經常見到一個乞丐牽著一條狗熊沿街乞討,每次出門都收益頗豐。原來他牽的這隻熊除了不會說話以外,寫詩作畫樣樣精通。於是有一天,有幾個人趁著乞丐外出,悄悄的來找獨自留守的狗熊,想看看熊寫字的稀奇事。沒曾想接下來的事情讓眾人淚如雨下,原來熊在地上寫著“吾姓金名汝利,家在長沙訓蒙,幼年不幸被眾乞丐捉走。其狠心將我毒啞,再用百針破我身,再將狗熊殺死取其皮趁血熱裹於我身,寒來暑往終成此等模樣。隨後日日枷鎖,年年走狗,以此博取世人同情,賺的家產萬貫”。金汝利寫罷,指著自己的可怖的嘴巴,淚如雨下,眾人恍然大悟,錯愕不已,隨後便將乞丐繩之於法,以其人之還其人之身,對乞丐進行了採生折割後無門斬首視眾。最後金汝利被人們護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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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古代對於這種傷天害理的罪惡行為,各個朝代都從未手軟,明朝的《大明律》中就有明確記載“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為從者斬。”而這種嚴刑峻法的行為早在元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了,明朝之所以沿襲了這一制度也足見朱元璋作為草根皇帝對民間毒瘤的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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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古時候的生存環境異常惡劣,除了人為的苛捐雜稅以外,還有連年的天災人禍,加上生產力的低下與治安條件的落後,大多老百姓都是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採生折割的現象也只是民不聊生的冰山一角罷了。不過隨著社會的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生存能力的增強,黑暗終將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