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建二層樓要注意鄰居的採光、通風及隱私,構成侵權要擔責

宅基地上建二層樓要注意鄰居的採光、通風及隱私,構成侵權要擔責

在農村地區,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翻建舊房建設二層甚至二層以上樓房的越來越普遍,有的為了滿足通風、採光,建房時所留的窗戶也越來越多。因影響相鄰方的採光、通風等引發的糾紛也不斷增多。因此,農村建房處理好相鄰關係,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已成為當前宅基地管理中不可忽視的問題。留窗不當容易侵犯相鄰方的隱私權,引發相鄰關係糾紛。我國《物權法》、《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等法律中都規定了相鄰關係。相鄰關係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築物的相鄰所有人在使用或經營這些相鄰的不動產時,相互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相鄰關係中,一方在使用或經營自己的不動產時,負有不得妨礙對方合理行使權利的義務,同時也有權要求對方不妨礙和侵犯自己權利的合理行使。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不動產相鄰各方在行使不動產權利時,不得妨害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包括公民的隱私權。

宅基地上建二層樓要注意鄰居的採光、通風及隱私,構成侵權要擔責

實踐中,宅基地使用權人建造二層樓前,一般需要四鄰簽字。因此,在建房前關各方應對於滴水、過道、窗戶位置等,作出相應書面約定,或遵循當地約定俗成的處理方式。這種約定只要不違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之間對此沒有約定的,應需要綜合考慮當地風俗並結合現場情況進行判斷處理。例如,二層樓上多留窗戶會一定程度上侵犯鄰居的隱私。隱私是個人所擁有的資訊、秘密、生活及個人生活空間等,公民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司法實踐中,判斷建房所留窗戶是否侵犯相鄰方隱私權,要考慮農村地區的風俗,以及所留窗戶是否確實侵犯相鄰方的隱私權。

宅基地上建二層樓要注意鄰居的採光、通風及隱私,構成侵權要擔責

例如:村民甲與乙是同一村民小組的東西鄰居。2015年,甲翻建房屋時準備建設二層樓房,按當地規定,甲建房前徵求了包括乙在內的四鄰簽字同意,但樓房建成後,其二層陽臺西側留有窗戶,對乙院內的廁所、洗澡間等一攬無餘。乙認為甲在二層西側留窗戶侵犯了其隱私權,訴之人民法院,請求判令甲封堵窗戶或加上遮擋。最終人民法院判令甲封堵涉案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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