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土地出讓收入對農業農村的投入!目的和意義何在?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援鄉村振興的意見》,核心內容是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檔案提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確定計提方式。可結合本地實際,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實施:一是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佔比逐步達到50%以上,若計提數小於土地出讓收入8%的,則按不低於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二是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佔比逐步達到10%以上計提。

提高土地出讓收入對農業農村的投入!目的和意義何在?

大家都知道,我國的土地性質主要分為兩種,一是國有土地,第二種是集體所有土地。城市裡的土地一般是國有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一般是集體土地。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顧名思義,權屬不同。

城市人口不斷流入,城市佔地不斷擴大,導致城市裡的不夠用。所以地方政府會透過徵地或者置換的方式把集體所有土地轉變成國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後賣給開發商建成商品房”。土地變性後價格也大大提高,一下子可能提到幾百萬每畝,賣地的高額收益直接進入了地方財政。

提高土地出讓收入對農業農村的投入!目的和意義何在?

這份檔案釋出後,地方政府在獲得土地收入後必須有一定比例用來支援農村農業建設。財政部的資料顯示:2019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80476億元,同比增長12。6%,其中賣地收入增長11。4%。這是一筆巨大的收入,並且多數地方政府以此為生。怎麼用好這筆鉅額資金至關重要。

一般而言過去這筆收入主要用在城市建設。現如今,國家要求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有什麼影響?地方拿到錢後不允許高額投入到城市中,用到農業的什麼地方?用到農村的什麼地方?將成為執政者更大的考驗!

另一方面,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投入是否意味著反城鎮化?個人認為不是,任何一個發達的國家都是以城鎮化程度作為重要指標,所以這條主線還是近幾十年發現的主要方向。當然,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投入也同樣重要,第一糧食安全、自主需要農業農村,第二,讓職業農民生活的更好更體面更有獲得感也是急需解決的社會問題。

提高土地出讓收入對農業農村的投入!目的和意義何在?

“意見”的釋出,要求用於城市投入的比例會適當降低,影響主要是兩方面:1、當農村越來越好時,人口往大城市流入的趨勢不會變,但會有所減弱。2、農村最大的短板是基建,政策出臺後,加大在農村基礎設施、衛生醫療、教育方面的投入,那麼對於鄉村建設、增加農民收入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