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賦稅上納過程中的諸多弊端,加上國家儲備大不如前,使得中央財政日益困難,司國計之人不免有無米可炊之慨,因此,必須加大對地方政府的查催力度。趙世即還就嚴格催逋與寬恤之政並不矛盾提供了理論依據,在賦稅已徵在官,但阻滯於中間層時,寬恤之政並不能給小民帶來實惠,只會讓真正造成逋賦的地方奸佞坐收漁利。
地方政府挪借上供錢糧
此外,趙世即在任期間,還上疏對地方政府肆意挪借上供錢糧,造成中央財政困難的情況表示出強烈不滿
,
而細究其由,並非當年遭遇了多麼嚴重的自然災害導致了逋欠,其罪魁禍首實乃各處地方政府的挪抵借留。其中地方撫按也難辭其咎
。據趙世卿核查,不算近年所借支截留者,僅萬曆三十年以前,內外已借用過一百五十八萬八幹有奇。可見,地方挪借一項,確實造成了中央財政正常運轉的困難。
而地方以
“借用
“
名義,將己徵在倉之錢糧挪用,也可視為對中央財政的一種逋賦。更有甚者,地方各級官吏在錢糧徵解過程中,借職務之便,侵吞公款、股民肥己的現象,在明末也愈加嚴重,使國計民生均受其害。熹宗初年的戶部尚書汪應蛟指出,“有司潔己愛民者,僅什之二三,其膠民肥己及庸鄙病民者,什恆七八。
如是則民生烏得不窮,常賦烏得不道
?
”甚至遼餉加派之後,而地方撫按司道與府州縣之間也上下相蒙,
官官相護
,“甚至有任內錢糧未完,二三載而升遷不問者。綜上所述,地方政府作為逋賦行為主體之一,正是晚明逋賦高峰不同以往的又一重要特徵。地方政府對中央財政的逋欠,雖然並非在晚明才開始出現,但其規模和影響達到危及中央財政的程度,卻是明代前所未有的新情況。
從逋賦折銀到折銀逋欠
——
以晚明金花銀逋欠為例
此《逋賦謠》,系晚明“性靈”派文學代表人物——“公安三袁“之一的袁宏道所作。袁氏在萬曆二十三年曾擔任蘇州府吳縣令,在任不滿兩年,就因忍受不了天下第一“劇縣”的繁苦,連上七疏,稱病去職。喜而這首《逋賦謠》則反映出當時邊事日多,朝廷對白銀貨幣的需索日重,造成江南地方官民供納、催徵困難,而原本用來緩解江南重賦和逋賦的田賦折銀(漕折、金花)反成了江南頹的和主要的逋欠專案。這也反映出晚明江南逋賦的一個新的表現——折銀逋欠。
正統元年的金花銀改折,雖在當時起到
“
利便官民
”
的效應,但實錄作者已經表示出一絲隱憂,稱
“
然自是倉廩之積少矣
!”
晚明正嘉以降,因金花銀大部分供皇室支派,向來稱為
“
首徵
”
。萬曆以前,包括歷次改元大赦在內,基本都不允許蠲免。然而
j
晚明逋賦高峰的另一大特點,就是這項最重要的田賦折銀出現了大規模的逋欠現象。明代金花銀逋欠的最早記錄大約出現在成化年間。
以歲派全國
100
萬兩計,則這次金花逋欠佔到總數的
62
.
72
%。不過這次金花銀
(
折糧銀
)
逋欠事件涉及的具體地區和年份不明,很可能是數年積欠。
最後
萬曆三年,在戶部同內廷之間一次財政分配
“
扯皮
”
過程中,再次披露出,當時浙江、蘇州等省府已經積欠金花銀
161
萬兩之多,並進而引發了一次萬曆君臣廣泛參與其中的金花逋欠危機大討論
,
引起萬曆帝勃然大怒,很快,這場金花逋欠危機,引發了更大規模的爭辯。九月,內承運庫太監崔敏等奏急缺段匹。工部議覆,行應天等處撫按官動支無礙官銀,令有司織造九萬七幹九百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