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這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美好願望,假如此生能夠遇見一個人,與自己攜手一生,那該會是多麼的幸福。

然而,不如意是人生常態。 好不容易在茫茫人海中遇見了一個人,與他相識、相知、相愛,以為就會相守一輩子,結果還是走著走著就走不下去了。 兩個人在一起不再有甜蜜,只剩下了痛苦。

於是不禁想問一句:當兩個人在一起已經沒有了快樂時,這段感情還要繼續嗎?

假如只是因為一件事情誤會了彼此,那麼就應該好好溝通,或者是因為一些生活方式導致的矛盾,都不至於分開,畢竟,從小在不同環境中長大的兩個人要生活在一起,肯定需要磨合、包容和理解。

然而,假如你們彼此之間已經沒有了愛,已經不想再繼續對對方好,已經不想跟對方在一起,已經做出了傷害對方的事情,那麼,也不要強求。

緣分在時,就好好對待;緣分盡時,放手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

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在《心的重建》這本書中寫道這樣一段話:

“當你準備好開始一段新戀情時,要做好這個人可能是‘那個人’,也可能不是‘那個人’的準備。”

可見,不是每一個跟我們在一起的人,都會跟我們一直走下去,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那個人並不是對的人,兩個人很有可能會分開。

所以,既然從一開始就不是一件百分之百確定的事情,那麼過程中出現了任何問題,也不要太難過,畢竟,能走在一起的人,無論如何都會走在一起,走不在一起的人,無論如何都不會走在一起。

很多人強迫自己繼續跟對方待在一起,結果每天都過得很痛苦。 因為他心裡想要的是離開,而不是在一起。

很多人強迫對方不要離開自己,結果拼命地討好對方,不料對方對自己更加厭煩,矛盾一直在升級,爭吵從來不斷。

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無論是強迫自己跟別人在一起,還是強迫別人跟自己在一起,都是毫無意義的。

你強迫自己對對方好,終究不過是流於形式,對方不會感覺到你的用心。 你為了不讓對方離開你,你討好對方,其實你心裡是不甘心的,假如你的討好沒有起作用,到最後就會變成了怨恨,兩個人的關係會不斷惡化。

張愛玲當初為了胡蘭成,可以卑微到塵埃裡,面對胡蘭成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她是一忍再忍,但最後換來的不過就是胡蘭成的得寸進尺。張愛玲也不想與胡蘭成斷了往來,但是她知道胡蘭成對她是一點都不在乎了,她也不想繼續面對胡蘭成對自己的無情,所以她選擇了分開,徹底結束了兩個人的婚姻關係。

本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很多遺憾,可製造更多遺憾的,偏偏是愛情。

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愛情就是一件無法琢磨的事情,你以為能長久的感情,有一天就完全變了樣子。你以為兩個人也許無法走到一起,可越接觸發現兩個人越合適。愛情這件事情,真的是隻能遇到,不能強求,真的只能是在愛的時候,就認真對待,在不愛的時候,就選擇放手。

在瑪格麗特

·米切爾的小說《飄》裡,白瑞德一直都喜歡郝思嘉,但郝思嘉喜歡的卻是衛希禮,可是到最後,郝思嘉發現自己其實一點都不喜歡衛希禮,她喜歡的是一直默默陪在自己身邊,一直幫助自己的白瑞德。

然而,當她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白瑞德對她已經徹底失望了,決定離開她。任由郝思嘉訴說自己對他的感情,白瑞德還是走了。

假如郝思嘉能夠早一點成熟起來,能夠知道自己心裡真正喜歡的人是誰,那麼她就不會失去一個很愛自己的人。然而人生沒有如果,他們就是陰差陽錯,錯過了彼此。

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但你能說這是誰的錯呢?是白瑞德愛錯了人,所以到最後還是自己孤身一個人?還是郝思嘉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認為自己喜歡的是衛希禮,從一開始就應該愛上白瑞德呢?

愛情的事情,沒辦法評論對錯,只能在看著別人的故事時,提醒我們要認清自己,要懂得珍惜真心愛自己的人。可是假如真心愛自己的那個人,自己又不愛,還是沒辦法勉強在一起。

所以,愛情只能是剛剛好,剛好某一天你遇見了一個人,你喜歡他,他也喜歡你,於是你們在一起了,至於會在一起多久,會不會一輩子在一起,那就只有時間知道,只有走到最後才清楚。

對待愛情,最好的態度就是不強求,當然就算是你強求,也是強求不來的。

當兩個人的緣分盡了,就放手吧,不要強求

因此,假如你跟一個人已經走不下去了,你們在一起只剩下了消耗彼此,就說明兩個人的緣分已經盡了,那就放手吧,不要強求,這樣做,既是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

不要認為放手之後的日子很煎熬,要相信,時間會幫助你治癒所有的傷痛,要相信,一切都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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