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文化成績,探索破格錄取機制……湖南藝考未來將有這些變化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2月16日訊(全媒體記者舒文)最佳化藝術學科專業佈局,改進專業考試方式,完善招生錄取方式,逐步提高文化成績,探索破格錄取機制……昨日,省教育廳釋出了《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從專業考試到招生錄取的系列改進措施。同時指出,2024年健全以統一高考為基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措施一

最佳化藝術學科專業佈局

《方案》要求,高校應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促進高校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群)建設,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紮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堅持組織開展藝術類省級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引導和鼓勵學生提升綜合素質,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

此外,我省將最佳化藝術學科專業佈局,加強對省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高校辦學情況的評估指導,積極引導高校緊密結合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主動適應國家和湖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核查結果、高校招生政策執行情況、教育教學及專業技能抽查、畢業設計抽查等情況,嚴格控制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超過上年度招生規模。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藝術類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措施二

改進專業考試方式

在專業考試方面,《方案》明確將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

另外,2023年起,我省將進一步最佳化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設定,對現行10個統考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和完善。同時,將改進省級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完善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型別高校選拔需要。

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鼓勵來湘招生高校直接採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對於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經教育部批准同意需在省統考成績合格生源中組織校考。組織現場校考高校要透過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省屬高校不再跨省到外省設定校考考點,不接受省外高校來我省設定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措施三

完善招生錄取機制

招生錄取方面,《方案》明確,2024年起,改革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方式,歷史類、物理類計劃實行統一編排、統一劃線,對於平行組中不區分首選科目的高校(專業),其報考考生統一排序錄取;進一步改革完善藝術類錄取政策,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來湘招生時,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創造條件減少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批次;進一步推動來湘招生高校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和統一錄取規則,原則上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同時採用我省統一錄取規則,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安排在相關批次平行組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少陣列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安排到非平行組擇優錄取。

措施四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將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確定平行組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類、美術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曲表演)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攝影攝像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鼓勵高校在我省統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上進一步提高文化控制分數線要求。在此基礎上,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

措施五

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

經教育部批准同意組織校考的高校,對於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省內有關高校制訂的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黨委會審議透過並報省教育廳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嚴格破格錄取程式,來湘招生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透過,報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准後予以錄取,並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