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看到我最近寫的批評“線上名師”和“秒變作文法”的幾篇文章,一位初中語文老師特地給我轉來一個影片連結,想要我深入理解一下有個叫做“法事情人”的閱讀法,她說作為一名語文老師,聽了這樣的課,總覺得怪怪的,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希望能聽聽我的見解。

於是我認真看了這個影片,40分鐘的閱讀課,我

沒有看到任何關於閱讀教學應該有的審美思辨引導、邏輯分析引導,只是滿滿的套路。

但這位“名師”特別強調他講的不是套路,而是一種閱讀方法。關於方法和套路的區別,我在之前一篇文章中說過。現在聽的這一堂課,我發現還是

一個掛著方法名頭的套路

,其生硬僵化的套路化思維已經非常嚴重。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位“名師”全程不分析文章也就罷了,直接講如何答題卻也只是用“法事情人”四個字死套答題內容,結果出現了答案的錯誤,而且,“名師”說這是他

講了十年的一篇文章

。我只能理解為:“名師”從一開始就深陷套路不可自拔,才導致十年都看不懂一篇考試短文。

這篇題為《為我唱首歌吧》的短文,是一個童話般溫暖的故事,故事主角是同一病房裡的七個孩子,其中六個患了不治之症,他們為另一個非常熱愛唱歌但耳朵即將失聰的孩子合力舉辦了一場生日音樂會。

“名師”講的一道閱讀題,是理解句子中的加點詞語。這個句子是在生日音樂會成功後,寫了六個患絕症孩子的表現,其中加點詞是“完全不像”:

合唱隊員們十分自豪地歡呼起來,又蹦又跳,完全不像患了絕症的孩子。

“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死套答題

這是“名師”用“法事情人”閱讀法給出的答題內容,然後告訴學生按這個內容組成通順的句子就可以了。這個答題內容犯了兩個明顯的錯誤:

錯誤一:

情感不準確。結合前文理解,這個“完全不像”,很明顯是表現了這幾個孩子完全忘記了自己的絕症,沉浸在音樂會成功的自豪與歡樂中。“名師”只總結了“興奮、開心”這一表象,無視“忘我、自豪”這兩個內在基本點,這樣答題會給扣分,扣得很慘,秒輸給初中生。

錯誤二:

強行堆砌。結合具體語境來分析,這個“完全不像”,僅僅是基於前面的“歡呼”和“又蹦又跳”的一個直接感受,並沒有涉及到人的品格,也無須聯絡人的品格來答題,這樣答題屬於畫蛇添足。畫蛇添足說明理解不準確,改卷稍微嚴格一點都會被扣分。

一篇講了十年的並不複雜的短文,“名師”居然將一道簡單的閱讀題答得這麼難看,如果不是“名師”深陷套路的僵化思維所致,都沒法解釋。

教給學生錯誤的東西而不自知,這真是太可怕了。

這並不是唯一的例子。

這堂40分鐘的課,“名師”共例舉了兩篇短文。第二篇全文如下圖:

“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雨荷》作者 張曉風

“名師”依然沒有對此文進行任何審美、思辨、邏輯上的分析引導,只是強行用“法事情人”閱讀法來套解文章,以證明“法事情人”不僅可以“破解99%的閱讀題”,還可以輕易讓你讀懂一篇文章。他是這樣套解的:

“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死套讀文

想不到這個套解又犯了兩個基本錯誤。

錯誤一:

這篇文章寫了一件“荷花在雨中開放”的事。這是一篇哲理小散文,敘事並非目的,但若真作為一個考題要求概括此文事件的話,“名師”這個概括就是錯的。文中出現了“我”,整個事件是:“我”走過荷池,看見一朵荷花在雨中開放,從而引發了對生命的思考。

這種判斷,只需要語文基礎能力就可以啊。我不明白,為何一個從教了十年的“名師”對文中寫了什麼事都概括不準呢?但看到第二個錯誤,我能理解了,因為“名師”的確沒有看懂這篇短文,真的是被套路給毀了。

錯誤二:

此文的荷象徵了堅強的品格。這是膚淺和套路的典型思維,以為只要寫到逆境中生長就一定是堅強。但此文顯然不是。

此文引起作者“幾成失足”的震撼的,是一潭綠雲中的一朵紅蓮獨自開放,又恰好是在雨天裡遇見,寬闊的綠與廣不可及的灰,面與點的巨大反差,反襯出一點紅的耀眼。作者看到的是獨自一花的那種“唯我而又忘我”,那種心中有一個“完善自足的世界”的從容與孤傲,這樣的人生哲學的境界,不關堅強什麼事兒。

換句話說,如果寫逆境中生長就是寫堅強,那最多算是一篇平庸的學生作文啊,熱愛寫作的人,最基本的寫作追求就是拒絕平庸。“名師”在廣告中宣稱自己是一個“青年作家和詩人”,難道完全不明白寫作的基本原理嗎?

作為這種明明白白的招生課(這堂課的最後,就出現了一學期近兩千元的收費標準),當是“名師”自認為最能展現才華和精髓的課,所以可以說

這不是偶然的失誤,而是“名師”精心準備、充分打磨後的課,是語文能力出了嚴重問題的直接後果。

如果不是套路思維禁錮了自主分析能力的發展,還能怎麼解釋這種現象呢?

“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危險的誘惑

為什麼“法事情人”是一種套路化思維呢?

“名師”對“法事情人”是這樣解釋的:法:手法。事:事件。情:情感。人:人物形象、特點、品質。語文老師應該都知道,閱讀答題無非兩個基本點:內容和技術。稍微對比一下就會發現,所謂“法事情人”,這裡的“法”是技術範圍,“事、情、人”是內容範圍,也是常規的內容分析方向。這無非是把語文老師都知道的一個小常識換了個名而已。

語文老師也都會告訴學生:答題要儘量從內容和技術兩個方面來全面回答。但這樣的告訴,並不能提升學生的答題能力,因為這僅僅是一個答題原則,並非閱讀分析的方法。把這個原則變形一下,分解成具體的四個方面,然後各類文章都強行去套用,這是將原則模板化了,使原則的意義變得片面,所以必然會出現各種套不上。但深陷其中的“名師”看起來無法脫離自己製造的套子,結果導致了死套而被套僵、套死,真悲劇啊。

關於原則變成模板會把人套死,打個比方更好理解:

比如走路的原則是一腳一腳交替著走,兩腳一起走就只能跳了。但如果將這個簡單原則變成個走路模板,告訴你起步應該先抬左腳,腳要朝上方15°角方向抬起,抬到離地十釐米、兩腿之間成20°角的位置,才能開始前移重心……你會發現這樣的說法好像也沒啥問題,但你用這個模板來走路試試。

“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混亂的知識輸入

在這堂課上,我還聽到這位“名師”講了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知識點”,他說:“古代帥哥的標準姿勢是翹蘭花指,所以不要輕易穿越回去,你會被噁心死的。”這讓我想起有一次一位高一同學跟我聊天,他說他很討厭屈原,我以為他是要背屈原那些難背的辭而討厭詩人,沒想到他對我說,他是聽一個老師說屈原跟楚懷王是同性戀,所以才討厭的。

太可怕了。老師不管好自己的嘴,是在放毒啊。

“名師”在講這個蘭花指的時候,還特意強調這是一個真實的知識點。我只能理解為:

當一位老師被套路化思維綁架,喪失了對語文的審美趣味的敏感之後,就不得不搬運一點道聽途說、刻意惡搞的東西來冒充趣味調料。

但是,你為什麼不申明這是開個玩笑,卻還強調這是一個正兒八經的知識點呢?為什麼?

這是被套路套得不辨是非了嗎?太可怕了。

“法事情人”:再次驗證了套路化思維誤人子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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