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ssy,bape還有supreme,哪一款才是“潮牌之王”?

現在很多懂潮牌的人總是喜歡給潮牌分高低,什麼supreme和bape比stussy和champion更有檔次啦之類的。但是我認為沒有什麼潮牌之王,可是卻有創造出無限影響力之人,那一個人的出現的帶動,往往就是一個十年,甚至二十年。

這一種“我混的好,順便帶上你“,為成大事不計較瑣碎事的心態,衍生出來的影響力太強了。美國,就是創辦 Stussy 的 Shawn Stu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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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 Stussy 的店鋪就開始有了粉絲,然後就影響了了在那裡工作的或者有合作關係的 James Jebbia,Eddie Cruz,Chris Gibbs,在數年之後就看到了 Supreme,Undefeated,Union。他們然後再用著自身的影響力,影響了更多的人。

日本,就是搞 DJ 的藤原浩。他早期就已經去了外國瞭解他們的文化,在把他們的音樂帶回來,在用著 DJ 潮流人士的身份辦了個雜誌專欄。

把 Stussy 帶進日本,然後再自己創辦了 Goodenough。這期間就因為搞這些,就認識了Nigo,SK8thing,Junio,瀧澤伸介,西山徹。在數年後就看到了 Bape,Undercover,NBHD,WTAPS,Hysteric Glam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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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還有結合東西方潮流文化的 James Lavelle,因為喜歡日本地下嘻哈文化 Major Force,用自己的影響力集合自己的朋友一起去日本和找他們一起交流,終於有了第一次碰撞。

所以 Nigo 就認識了 Kaws,Futura,Stash 等等。東西方終於有交集,一直到現在。Bape 去美國,Kaws 來日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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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後帶起新生代的 Kanye West。用著自己明星的知名度先開始和潮流人生合作製作唱片封面開始,用上了村上隆,或者Kaws,然後再和 Nike 有了 Yeezy(這裡誰槓我,後果自負),也常穿著 Supreme。

我確實認為上面我說過的名字,肯定有給了他建議,教他如何善於“影響力”,所以他創辦了 Donda,帶了 Jerry Lorenzo,Matthew Williams,Samuel Ross,Virgil Abloh,Heron Pre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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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位比較特別,喜歡 Supreme 喜歡街頭文化的 Kim Jones,終於做到了 LV 的創意總監的時候,就帶上了我上面說的他們,終於進入了奢侈品牌的視野。

並沒有誰最厲害最有影響力,東西方的街頭文化的追求的東西不一樣,西方比較執著於性格想法的表法,東方比較追求整體形象和質量追求,而且各有各的影響力,各有各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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