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爾:這道複雜的選擇題,中國人做了數千年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保爾】

不久之前,一篇名為《我的縣長父親》的文章在網上引發了熱議,起初輿情紛紛,嘲弄連篇。不過,當作者將整篇文章的實況呈現在人們面前之後,輿論卻出現了翻轉。

原來,這篇文章既不是為了炫耀父親的顯赫,也不是想要“子以父貴”,而是追憶了一位焦裕祿式的好乾部。普通讀者大多會被這位人生經歷跌宕起伏,卻始終心懷人民,致力於造福百姓的縣長所感動。

“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人們對於賢明政治的嚮往,古今如是。當代的縣長惹人注意,如果是在古代呢?古代的州縣官員們又有著一副怎樣的生活圖景?本文期望回溯歷史,圍繞這些問題略作展開。

想當縣令不容易

在文藝作品中,常以“七品芝麻官”形容縣令。這種說法並非沒有道理。在中國古代的國家架構中,州縣一級是最基層的官方機構,故而州縣官有著“親民官”之名。由於層級最低,稱其為“芝麻官”倒也沒問題。然而,這個看起來級別很低的官位,有人不屑一顧,卻也有很多人望而卻步。其中原因很大程度上在於選官模式不同,成為縣令的路徑也不相同。

就選官制度而言,中國歷史上大致有三個時期,春秋戰國以前貴族世襲為官,稱作“世卿世祿制”。西漢以來,察舉製成為拔擢官員的主要途徑。隋唐以降,隨著科舉制的完善,進士成為官場中的新力量。經過制度的完善,宋代以後,科舉成為最為正統,也最為主要的選官路徑。

在世卿世祿的貴族制下,有的人起步就是中央高官,有的人一輩子都做牛做馬。這樣的局面在察舉制的時代得到了改變,理論上,只要你表現優異,就有機會得到官員的舉薦,再透過朝廷的考察得到官職。比如漢武帝時候的公孫弘,他本來是個養豬的,毫無社會地位可言,但因為研讀《公羊傳》小有名望,對待繼母又孝順恭敬,被地方官推薦入朝參加對策,結果被漢武帝看重,驟然拔擢為丞相。

“布衣丞相”都能有,察舉制產出的“布衣縣令”更是不可勝數。

如果害怕中央的考試,還有另一條路可以當縣令。在察舉選官的時代,高階官員不僅能向朝廷舉薦人才,也可以自闢僚署,也就是自行選拔副官、參謀。很多人透過這種方式成為縣令,根據學者的統計,在曹魏時期的縣令中,公府轉任的比例甚至要高於朝廷直接任命的比例。因此,在察舉時代,想要成為縣令,核心是能得到高官的賞識,若能直接拔擢為僚屬,則再好不過。

雖然察舉製取代了貴族世襲制,但仍然保留著濃厚的人為干預色彩。只要出身士族,哪怕不是王、謝、桓、庾這樣的一等門閥,當個縣令也照樣輕輕鬆鬆。比如“不為五斗米折腰”的陶淵明,雖然我們欣賞他的氣節,但倘若觀察他的仕途,就會發現陶淵明當官實在是太容易了,丟官也根本不當回事。

隋唐以後,隨著科舉的興起,這種不費力氣就能當縣令,而且不把縣令當回事的情況逐漸遠去。特別是宋代以後,隨著科舉與選官在國家制度層面逐漸合一,想要成為縣令,最主要的渠道是取得科舉功名。在明清時期,要想成為縣令,除了特殊的路徑,絕大多數人至少要考個舉人的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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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資料圖

之所以要考舉人,是因為按照科舉選官的規則,舉人有資格當官。但是,有資格當,不一定代表就能當。在《范進中舉》的故事中,成為舉人老爺的范進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榮耀。但如果他真的去吏部報道,會發現自己還差得遠。

由於科舉錄取人數增加、恩科較多等原因,清代官員供大於求,舉人們往往要等很長時間才能上任。有學者推算,清代後期只有十分之一的舉人能夠當上知縣,所謂的“芝麻官”對很多人來說實為奢望。要想當上縣令,最穩妥的辦法還是繼續參加科舉,直到考中進士。

朝廷對州縣官的期許

在科舉選官的時代,大多數進士都會被派往地方擔任州縣長官。幸運的舉人、監生則大多會被任命為教諭、縣丞一類的地方輔助官員。為何要讓這些經過重重考試的知識分子從基層官員做起?究其原因,至少有兩點考慮。

首先,州縣官職位雖低,對國家而言卻非常重要。古人有言“郡縣治,天下安”,為了提高地方治理的成效,有作為的君主都很重視基層官員的質量。

以明為例,在皇帝還算勤勞的明代前期,地方官也深受重視。明太祖朱元璋要求州縣官定期來京述職,他要當面考察他們的能力。明初科舉開設較晚,選拔的人才也不多,新選的進士不足以滿足地方官的需求,為了提升地方官員的質量,一波又一波的中央幹部被外派。

原則上,這些人都是在中央部門表現優秀、具有傑出才幹的人才。比如蘇州歷史上著名的知府況鍾,就是在宣德五年從中央“下放”到地方的。他清正廉潔,剛直不阿,被蘇州人民稱作“況青天”。由於百姓屢次“乞留”,況鐘的品級不斷提升,但一直在蘇州擔任知府,最終以正三品知府逝於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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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鍾畫像

其次,新進官員從州縣基層做起,也有利於他們積累工作經驗、錘鍊行政能力,對日後的發展極有好處。

比如以銳意改革而聞名的王安石,進入官場沒過多久便調任鄞縣知縣。在知縣任上,二十多歲的王安石興利除弊,工作極為勤勉。為了興修水利工程,他曾在半個月的時間裡走遍全縣。為了提高地方教育質量,他親自聘請名師出山垂範教導。工作出色的王安石在30歲得到提拔,擔任舒州通判,後來又升任知州、知府,最終由江寧知府調入中央,開啟了變法大業。

從小小的知縣到主持朝政的參知政事,王安石在地方工作了近二十年。這段經歷不僅為王安石積累了政績,也增長了他的政治經驗。在後來的變法運動中,王安石力推的很多政策就是他早年間在地方工作經驗的集合。比如最受爭議的青苗法,二十年前王安石在鄞縣就已經推行了。當時官府在青黃不接時將官糧借給百姓,收穫之後再以低息償還,此舉深受百姓的歡迎。或許正是因為有這樣的經驗,二十年後位列執政的王安石堅信青苗法有益於百姓,面對保守派的百般質疑也毫不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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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資料圖

事實上,即便沒有中央的要求,很多心懷抱負的政治家也樂於“深入基層”。比如曹操就在《讓縣自明本志令》中表示,自己年輕時的理想是“欲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

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種由小見大的思路引導下,年輕的政治家們往往樂於先以一州一縣作為試驗田,展現自己的政治智慧,為日後施展更大的抱負奠定基礎。因此,無論是自上而下的國家治理要求,還是自下而上的政治表現與晉升渴望,古人入仕為官,大多都要從基層的州縣做起。

“宰相必起於州部”的理想與現實

作為一種政治理想,選拔有豐富地方工作經驗的官員進入中央,必然有利於提高國家決策的合理性。在制度設計層面,古代的選官制度也的確呈現出了重視基層工作經驗的特點。

然而,理想與現實總歸存在差距,選官亦是如此。雖然國家希望官員們有基層歷練的經歷,但大多數官員還是希望留在京城,畢竟常在大人物面前晃動,總能有更多的升遷機會。明代以來,由於進士中額外拔擢了不用立刻外放的庶吉士,輕外官而重京官的風氣變得更為明顯。

原則上,庶吉士只是暫時在翰林院學習,日後還是有可能授任州縣官。但實際上,這些被視為“儲備宰相”的精英人物少有外放的機會。自從明太祖朱元璋廢除宰相以後,明朝二百多年間權力與地位最接近宰相的當屬張居正,而他恰恰從未“起於州部”。

張居正中進士、選翰林時只有23歲,與王安石年紀相仿。但較之於王安石二十年的地方工作經驗,張居正那二十年都任職於翰林院、國子監。直到隆慶元年進入內閣成為朝中大員,他也從未當過地方官。

張居正的繼任者申時行是狀元出身,他也沒有當過州縣地方官。張居正的恩師徐階倒是當過延平府推官、黃州府同知,但這輪地方工作經歷並非有意栽培,而是因為徐階得罪了當時掌權的張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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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時行像

儘管制度層面的要求是多提拔有地方經驗的官員,但實際的升遷降調,特別是高層官員的選用往往並不完全按照制度操作。深諳此道計程車人自然都想留在京城,以便獲得更多的機會。因此吏部在選官之時,實際是優先將名次低的進士外派地方,佼佼者更有機會留在京城。

不過,歷史上也出現過士人樂於就任地方,不願向中央調動的情況,但與“宰相必起於州部”毫無關係。在清代中後期,一些地方官,特別是非進士出身的地方官往往不希望被調入中央,而是寧願在知縣的位子上來回流轉。其原因在於,做地方官更有油水,價效比最划算,與入京擔任沒什麼油水的中下層官員相比,倒不如在地方上經營。

總之,在中國歷史上,理想與現實、制度與實踐的差異並不罕見,“宰相必起於州部”的理想亦是如此,但我們也沒有必要因此否定古代的選官制度。與當代的新聞頗有一些類似,古代的選官制度與實踐,也存在不少反轉。從來就沒有完美的制度,也沒有完美的職位。

對古代的縣令、知縣們來說,他們既肩負重任,又前途無量,何去何從將決定他們的人生。對於傳統國家而言,職在親民的州縣官關係著朝政的治理,能否從中拔擢良相,對國家的未來至關重要。這道複雜的選擇題,中國人做了數千年,而基於“民本”的政治理想與實踐,也在歷史長河中被反覆討論、鑽研。今天的人們或許仍然面臨著選擇,傳統時代的經驗與教訓也仍舊具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