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噶好,我係熊蛾子。
前兩天的時候,有朋友在公號後臺以及微博上給我發了私信。
問我如何看待@全真道士梁興揚 被@吉林外國語大學 私信警告,以及被@吉林網警巡查執法 投訴違規一事?
今天就結合其他事例,簡單地給大家說一下。
先來說說事件的導火索。
一言以蔽之:
有網友給道長投稿,說是吉外大的招生簡章上出現了“青天白旗日”。看不過去的梁道長就在自己微博上把這事兒曝光了下。
這本來吧,做錯了事情,立正捱打就行。
可吉外大偏不。
不僅給梁道長髮來私信威脅,還在梁道長公佈“私信威脅”後的第23分鐘,撥打了梁道長從未公佈過的私人電話。
說真的,如果是我遇到這種破事,絕逼沒完——誰給你的權力侵犯我的個人隱私?
但道長畢竟是道長,脾氣分外的好,吉外大把事情處理完了,他也就不再糾纏。
可哪曾想,一波將平一波又起,吉外大是處理完了這波輿情,吉林網警又不樂意了。
對著道長的微博就開始了瘋狂投訴。
就此,我在微博發表評論說:
違規獲取未公開的私人電話,這無疑侵犯了梁道長的隱私權。
沒什麼可說的。
但就兩家單位的處理方式,無疑是沒想解決問題,反而是想把問題鬧大。
為什麼這麼說?
原因很簡單,大眾對公權力是愛恨交織的。
一方面,大眾希望公權力充當“青天大老爺”,所以公權力在某種程度上具備公信力。
而另一方面,大眾對公權力肆意介入又是厭惡的。
《1984》為什麼能在美國的策劃下風靡全球?
切中的正是後者。
在我看來,公權力介入某些事件要慎之又慎。
不管是闢謠也好,釋出通報宣告也罷,必須要公佈足夠多的證據。
如果爆料者沒有大方向上的錯誤,又或是根本沒有錯誤,不要投訴,不要投訴,不要投訴!
本來就做了錯事,卻希望大眾忽略這些蠅營狗苟,請問可能嗎?
不用想也知道,壓根就不可能。
錯了就要立正捱打,沒什麼可辯駁的。
而且本來認錯就能解決的事兒,再整個騷操作,你到底是認為自己錯了沒有?
輿論是最忌諱情緒反覆的。
表面一套最後一套,不罵你才怪了好吧?
而且,就在我發完評論後,又有互粉給我發來私信。
說是他也遭遇了網警的無端投訴。
我看了一眼投訴資訊,很是的扯淡,因為那就是條簡簡單單紀念犧牲民警的訊息。
說起來,早在不久之前,互粉@防務微觀察 等諸多好友也遭遇過類似的投訴。
當時他們巡查到@市南交警 多年前的某條微博,涉嫌辱沒李德勝及其家屬。
說句實話,多年之前的舊賬,雖然我不主張重翻(畢竟那個時候的網路環境什麼樣大家都清楚),但一人做事一人當,最起碼的道歉總該是有的吧?
結果青島網警倒好,反手一個投訴。
我當時瞅了兩眼,凡是有這條微博的,幾乎被投訴了個遍。
這是在幹什麼?
在我看來,網警的職責應該是處理有害訊息,尤其是涉嫌歷史虛無主義的,發現一起就要處理一起。
但某些地方的網警卻似乎會錯了意,錯把處理負面訊息當做處理有害訊息,只知道維護當地的臉面。
可問題在於,解決了提出問題的人,就能解決問題嗎?
我覺得不能。
甚至可以毫不留情的說,掩耳盜鈴終究只是個笑話。
說真的,輿論這個東西,靠捂是捂不住的。
堵不如疏。
很多時候,一句道歉的作用,往往比刪帖要大。
我之前就講過,要想把某件事搞得眾人皆知,最好的方法就是刪帖。
因為,輿論的逆反心態,會促使大眾儘可能地找到被官方掩蓋的訊息。
而後透過各種方式傳播。
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