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潞城“義倉”

“義倉”是我國古代各地為儲糧備荒建立的糧倉,隋唐時已經出現,以後歷朝歷代均設有義倉,並形成了一種社會制度。到了清代,為了區別不同級別的糧倉,在各州、縣設常平倉,市鎮設義倉,鄉村設社倉,但都屬於公共糧倉。潞城歷史上的義倉,按照東西南北“四鄉”區域的劃分,主要在縣城內、北鄉合室鎮、東鄉微子鎮、西鄉黃碾鎮、南鄉南賈村,以及平順鄉等地設定,對義倉管理的相關制度予以刻碑銘記。其中,合室鎮義倉負責潞城北鄉一帶的儲糧備荒任務,並於咸豐二年(1852)在其他十三村設立義倉,成為潞城歷史上義倉發展的一段佳話。

探秘:潞城“義倉”

圖為:東山村關帝廟外景

申莊遺存潞城最早記載義倉的石碑

合室古鎮,今長治市潞城區潞華街道的一個古老村莊,也是潞城歷史上的四大村之一,歷史悠久,曾是潞城北鄉一帶政治與文化的交流中心。在潞城撤鄉並鎮之前,合室古鎮為鄉政府所在地,管轄二十一個村落。在申莊村三大士廟,遺存有一通刻於同治元年(1862)農曆十二月的關於義倉的石碑,即《設立義倉碑》,規格約36cm×52cm,是潞城區目前發現最早記載地方設立義倉的石碑。

走進碑文深處,清初潞城就在合室裡立有義倉一所,但在儲存糧食與管理上出現了不少問題,每年不是鼠咬損耗糧食,就是庫房受潮使糧食腐爛,這些問題也使義倉的負責人“倉長”很無奈。

咸豐二年(1852),合室裡對義倉進行盤庫清算,當時糧食儲藏數量是按照“京鬥”為標準計算的,共存糧食一百六十五石五斗五升一合四勺。鬥是中國古代用於稱糧食的量具,西周時就已經出現,又名糧鬥、米鬥等。隨著歷史的發展,又有了私鬥、官鬥、市鬥之分,這裡的“京鬥”即官鬥,指按朝廷的標準制作的糧食量具。古代糧食的計量單位是:合、升、鬥、石。10合為1升,10升為1鬥,10鬥為1石。但每個朝代的計量標準又不盡相同,清代的度量衡制度始訂於順治,而完成於康熙、乾隆,計量標準為:一石為兩斛;一斛為五斗;一斗為十升;一升為十合。於是,合室裡各社首合議分糧,即合室鎮義倉存糧一半,其他十三村存糧一半,共八十二石七鬥七升五合七勺,並簽下合同使各村收存為證。雖然把大庫房的糧食分開了,但各村義倉庫房接受捐糧與庫房糧食損耗等問題依然存在。於是,申莊村李安仁、李天敘、李根王等,便籌錢置買了西嶺村兩處土地,租給他人耕種,每年每畝得租一斗五升糧食,彌補了庫房糧食損耗。

申莊村遺存的《設立義倉碑》,看似簡述設立義倉的歷史,但其中記載的地租補倉規定,對當時義倉的管理是有一定特殊意義的。

探秘:潞城“義倉”

圖為:南流村“義倉”景區

潞城十三村設立“義倉”的由來

咸豐二年(1852),合室裡義倉與十三村分開儲存糧食後,同治元年(1862)申莊村對地租補糧的義倉管理,鞏固了潞城民間義倉的發展,東山村遺存的《各社分貯義倉谷石碑》,就是最好的說明。

同治四年(1865),東山村關帝廟進行重修,工程竣工後刻有石碑,即《重修關帝廟碑誌》,其碑文分兩部分,前半部分是關帝廟修繕戲樓的概略,後半部分是附刻咸豐二年(1852)《各社分貯義倉谷石碑》。透過碑文得知,合室鎮義倉就設在本鎮關帝廟內。合室村原名“閣室村”。從詞義講,“閣室”是指閣道中的房室,而“閣道”又指棧道,即指沿懸崖峭壁修建的一種道路。原來,合室一帶為潞城北的山區,有禹王山、羊神山、牛王嶺,合室鎮位於大山之中,可謂三山環繞,其地域名片“閣室村”的含義,就不言而喻了。至於“閣室村”是如何演變為“合室村”的,還有待於進一步考證。

細細研讀東山村遺存的這通《各社分貯義倉谷石碑》,因合室鎮義倉儲存糧食問題,曾引發了一場對簿公堂的官司。合室鎮義倉設定時間久了,負責義倉的書吏和衙役們便開始心存私利,致使義倉管理不善,不但存在浪費糧食的現象,還在任職期內徇私舞弊,牟取私利。當地群眾發現他們這種貪汙行為後,不斷向縣衙舉報,狀告書役們以公謀私、向百姓敲詐糧食等問題。再者,合室關帝廟義倉又年久失修,義倉潮溼,好多存放的糧食發黴腐爛。針對這些現象,各村社首聯合討論,決定將原義倉庫房移在關帝廟的東樓,但這一提議遭到合室村鄉約的強烈反對與阻撓。沒有辦法,大家只得繼續狀告。咸豐二年(1852)春,潞城縣衙接受了訴狀。大堂之上,社首代表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詳詳細細反映給了潞城時任知縣楊從龍。隨後的一場官司推動了潞城民間義倉的設定。

民以食為天。知縣楊從龍非常重視糧食的問題。他是大埔(今廣東梅州大埔縣)人,由舉人任潞城知縣的。楊從龍是一位心懷仁慈、處世公平,而且遇事果斷勇決的父母官。他在潞城任職期間,不論百姓有多少事情,都要親自過問處理。一次縣裡舉行童試,他看到原場地為舊祠堂廟宇,學子們露天考試,便將縣裡廟學東房騰出來作為試院,並修建號舍,得到潞城百姓的稱讚。再說,楊從龍作為一縣知縣,他深知充足的糧食儲備是保障糧食供應、維繫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所以,他在公堂之上,對那些徇私舞弊的書役們嚴厲審訊,並對合室村那些不顧糧食安全的鄉約予以懲罰。

當時,合室鎮義倉擔負潞城北鄉一帶的儲糧備荒任務,楊從龍令合室鎮義倉將原儲藏糧食分出一半,分給具備儲藏能力的北山後、橋北、東山、橋堡、申莊、餘莊、中村(當時中村分關帝社、東社)、堡頭、姜莊、王郭莊、溝潰、河後十三村,每村分到六石三斗六升七合三勺糧食,共分糧食八十二石七鬥七升五合七勺。義倉糧食分到各村後,各村設立了義倉,自己貯藏保管自己的糧食,如果遇到災荒年或天旱歉收,則自己負責開倉放糧,賑災抗旱,救濟百姓。

潞城北十三村義倉實行各自負責、共同遵守制度的管理模式後,凸顯出兩大好處:一是避免了在統計與摺合中出現的弊端;二是避免了因紛爭引起的官司。知縣楊從龍的秉公執法,贏得潞城百姓的讚譽。各村社首們考慮到這一新改的義倉管理制度,會因年代久遠和人情生變,或各村社勒石箴銘考稽沒有依據,於是在咸豐二年(1852)四月二十六,將知縣的公判統一刻石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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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東山村遺存的《各社分貯義倉谷石碑》

追溯潞城“義倉”的設定史

考究潞城義倉設定的歷史,最早叫藏糧洞,其遺址位於今長治市潞城區辛安泉鎮南流村村北的一道深溝,大溝內樹木叢生,溝兩岸懸崖上有土石洞多處。洞口距離溝底約二十米,需要藉助雲梯攀爬才能到達洞口,進入洞內,巷道縱橫交錯,有多個分洞,而且上下三層,互相連通,各個分洞功能不同。據當地文化人士魏先生介紹,此洞是由春秋戰國時期潞子國挖掘而成。據考證,潞子國都城遺址古城村距該洞僅十餘華里。民間口口相傳,此洞曾是潞子國儲藏財寶與糧食之地,當時曾有兵丁守護,所以旁邊挖有藏兵洞。民間還傳說,南流村裡的望南閣就是當時的練兵校場,大溝兩岸南北還有護洞營寨設施。唐宋之後,這些深洞作為當地官府儲藏糧食之用,即義倉,是潞城官府的主要備戰糧倉。

實際上,自漢代以來,官方倉儲糧食的體系已逐步建立,其中各地設定的常平倉,也稱預備倉,在平抑地方糧價、保障糧食供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到明清之際,常平倉管理制度逐步完備。潞城的常平倉設定在縣城和平順鄉,儲存穀物二萬二千石。而在鎮裡設定義倉八處,分別是縣城一處、微子鎮一處、南賈村一處、黃碾鎮一處、合室鎮一處、青澤口一處、東藏寺一處、東禪村一處。平順置縣後,青澤口義倉、東藏寺義倉、東禪村義倉歸平順縣。到民國時,潞城除南賈村與黃碾鎮義倉作廢外,其餘鎮裡義倉包括鄉村義倉,仍在使用。

再說咸豐二年(1852)潞城在合室鎮十三村分設義倉後,實現了義倉由官辦轉為鄉村社辦與民辦的轉型管理,開啟了潞城民間互助自救的新模式,使潞城民間慈善救濟的義倉在鄉村逐步建立起來,鞏固了民間儲存餘糧賑災的事業,保證了村社義倉管理制度的延續以及民生工程的功效,杜絕了日後混淆救助捐助制度或一些耍賴等現象,這一義倉管理新制度的執行,的確是令人滿意的。潞城歷史上設立的常平倉,是朝廷在地方儲存糧食的主要倉庫,將合室義倉改為村管義倉後,又具備了社倉的性質,這樣一來,使潞城的常平倉與義倉、社倉在共同發展、相互補充的執行過程中,為平抑潞城糧價、儲糧備荒的歷史,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潞城義倉的興起、社倉的發展,在實踐中逐漸取代了常平倉的備荒職能。

如今,潞城區潞華街道北山後村玄帝廟遺存順治十四年(1657)石碑《分貯義倉谷石碑》、橋北村遺存咸豐二年(1852)《分貯義倉谷石碑》、橋堡村三大士堂遺存咸豐二年(1852)《義倉碑誌》、申莊村遺存同治元年(1862)《設立義倉碑誌》、餘莊村沼澤王廟遺存咸豐二年(1852)《各社分貯義倉谷石碑》、中村關帝廟遺存咸豐三年(1853)《關帝社分貯義倉谷石碑》、《東社分貯義倉谷石碑》等石碑,這些關於當年合室鎮各村為加強義倉管理,刻石銘記的制度,成為潞城義倉史上最有價值的記憶留痕。近年來,南流村對藏糧洞進行了開發與發掘,現以潞城“義倉”景點對外開放。(

郭存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