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歐洲體系的基本框架——封建基督教共和秩序

封建基督教共和秩序的產生

首先與法蘭克王國各朝代不斷的領土擴張和不斷的分土過程有關。也就是說,歐洲封建秩序首先是在法蘭克人領土擴張的基礎上形成的。而這個基礎顯然包括兩個基本內涵,即王國內部的法統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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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王國內部各區域自治。

不言而喻,某種形式的社會與政治秩序一定是與該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文化、政治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歐洲的封建秩序也是如此。法蘭克人是歐洲封建秩序形成的主要實踐者,這個秩序帶有法蘭克人社會發展水平的深刻烙印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這個意義

上,歐洲封建秩序的性質是由法蘭克人的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同時,它也是法蘭克人社會發展水平的指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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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羅馬——日爾曼世界”的封建化

“羅馬——日爾曼世界” 統

政體的崩潰與衝擊這一

區域的,第二次民族遷徙浪潮在時間上是重合的,兩者之問也有內在的因果關係。因此也可以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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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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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歷史過程。

這個歷史過程的真接後果,就是使本來已經在羅馬帝國崩潰和民族大遷徙浪潮 的歷史鉅變中奄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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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歐洲社會陷入了進一步的倒退深淵。“羅馬——

日耳曼世界”在空前絕後的苦難中經受了鍛鍊,而這場偉大的歷史鑄造行動的第

一個產品,就是歐洲封建社會的形成。

概念之爭

“封建社會” 是一個引起巨大爭議的歷史概念。問題的關鍵是,人們很難在封建社會的性質問題上達成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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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把歐洲中世紀作為封建社會形態加以深入研究的馬克·布洛赫就遇到了這個問題。他在其名著《封建社會》導論中指出

“應該承認,封建主義這個前景廣闊的詞彙,即使在看來有充分理由採用它的時候,也是一種不恰當的選擇。”因為,把封建主義這個概念應用到一個被嚴格限定的歐洲歷史階段,“有時會被做出極不相同、幾近對立的解釋。

在布洛赫以後的年代裡,人們在相關概念上的分歧更加嚴重了。

首先,人們對封建社會的地域適用範圍就存在著巨大爭議。即封建社會是歐亞大陸

上普遍存在的一個社會發展階段,還是為歐洲所獨有

由此產生了典型的封建社會是什麼樣式的爭論。事實上,叩使在關於歐洲的中世紀是否是典型的封建社會的問題上,西方學者之間的爭論也是越來越大,對布洛赫關於歐洲封建社會定義的批評也越來越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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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學者

布朗在為

1989

年英文版《封建社會》作序時指出

布洛赫低估了王室威望和公共權力機關持續存在的重要性。在這方面人們批評他是對的。

而佩裡·安德森的研究也表明,卡佩王朝在法國境內就,從來有一個與之相匹敵的、擁有廣大領地的封建莊園與它相抗衡。除去小小的半亞平寧血統的那瓦爾國家據守著位於遙遠的比利牛斯山脈中的堡壘之外,在高盧人的土地上只有一個國王。

七十多年來,學術界對布洛赫的思想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許多批評與補充。但本研究認為,布洛赫先生對中、西歐封建社會秩序的概括依然具有指導意義,是我們把握這一關鍵問題的航標。

然而,關於封建社會的爭論無疑已經對本研究形成了重要的影響。不過,如果我們不是僅僅從概念出發,而是依據公認的歷史事實,儘可能地還原那個時代的社會環境,就有可能接近一種更符合邏輯的關於歐洲封建社會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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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與衝擊法蘭克人的征服實踐和他們模仿羅馬帝國的政治傾向,以及基督教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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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宇的願望,決定了歐洲歷史與政治在開初階段是以建立一個統一

帝國為基本取向的。

事實上,加洛林王朝在查理曼時代也短暫地達到了這個月的。然而,法蘭克人尚 未開啟的心靈使他們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難以駕馭這一模糊的現實。 他們不幸的分土傳統依然如故,經濟大衰退和持續不斷的民族遷徙浪潮持久不變地籠罩著歐洲,使鞏固迅速建立起來的查理曼帝國的統一形式成為不可能。

事實上,所謂的查理曼帝國只是在查理曼時期

公元

800-840

才顯得強大,而月整座大廈也僅僅建立在查理曼的個人權威與能力的基礎上。自查理大帝去世後,它就出現了裂痕。虔誠者路易即位後,土崩瓦解已見端倪。

查理曼帝國在而臨內部結構以及經濟困境的同時,還受到了以諾曼人、馬扎爾人和薩拉森人為代表的第二輪民族遷徙的浪潮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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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赫在《封建社會》中說

“幾個世紀以前,新的西歐文明經受了日耳曼人入侵的血與大的鍛冶,現在似乎又成了受 到圍攻的城堡一的確, 它的半數以上的地區已遭到包圖。

他的三面同時受到攻擊

南面是伊斯蘭教的信奉者,即阿拉伯人或他們的阿拉伯化的庶民,東面是匈牙利人

北面是斯堪的納維亞人。

在這樣的內憂外患之中,查理曼帝國終於崩潰了。不過,這個帝國的崩潰不僅僅是權力的崩塌,而且也是普遍社會關係的斷裂。也就是說,在那個風煙四起的年代裡,人口銳減,人們在生產、生活和安全方面的交往已經降低到了最低的水平。

自給自足生存方式的形成在劇烈的衝擊與災難面前

整個羅馬——日

爾曼世界”以小型領土為單位存在著。它們是封閉的和相互隔絕的,被成片的深林、荊棘、荒原和荒地保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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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

幅在大動盪,大蕭條、大倒退程序中最符合邏輯的圖景

特別是在本來就沒有得到什麼發展的蠻族地區。然而,布羅代爾強烈地反對這樣的描述,說

“硬說加洛林時代的高盧像是死水一漳,各地形成互相分剖的小單位,這顯然是十 分荒謬的。”

不過,如果事情不是這樣,那麼由這

時期產生出來的無政府狀態和後 來的封建制度又怎樣解釋呢

? 一

個社會聯絡豐富、交往頻繁的社會怎會產生封建制度呢

怎麼會使公共秩序已經蕩然無存呢

在這裡,最有說服力的事實無疑是奧托的經歷。雖然奧托是當時最強大的君王,但他從未能徵集起一支足以結束梣樹林堡地區的屈辱局面所需要的小規模軍隊。

布洛赫因此指出

在五至十世紀期間,那些有能力進行觀察並作比較的人,特別是教士階層,都感覺到自己生活在一個天下大亂、暴力充斥、令人憎惡的環境中。封建社會就產生於這個災難深重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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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學者諾曼戴維斯是布洛赫觀點堅定支持者,認為

“在西歐各地,災難導致封建主義的形成。人們難以把封建主義形成的原因與結果區分開來。但是玫治權威的瓦解和地方防禦的放棄刺激了一系列政治、法律、

社會、經濟和軍事的發展。這些發展共同形成了後來理論家所謂的封建政權。

《歐洲中世紀史》的作者本內特和霍利斯特也支援“災難說”

指出

封建主義作為應對艱難時世的體系應運而生,其實遠比這個詞本身複雜。

事實上,布羅代爾本身也是矛盾的。

他在《文明史綱》中也強調,理解歐洲文明必須“想像一下

9-10

世紀駭人的黑暗時代

。 總之,在

9-10

世紀的形勢下,自給自足、自保,是唯一能夠生存的方式。

居於

上層的所謂統治者也不奢望直接統治,而樂於找到地方豪強代治。普通民眾為了生存也必須投靠豪強。於是,所謂權力無限分割的封建秩序隱然成型。應該說,歐洲中世紀的社會形態不是任何人有覺悟地創造出來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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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在歐洲社會經歷了蠻族化以後,文明嚴重倒退、災難重生,而公共秩序無法形成的背景卜出現的一種社會自然形態。其要義就是自我生存、自我保護。這種無公共秩序的秩序狀態與任何的文明進步無關,而是在一種高度發達的文明崩潰之後,新的更高等級的文明尚未誕生前的蠻荒狀態,也可以說是種過渡形態。

基督教的統治地位歐洲封建社會基礎的另

一個部分,即精神世界,是透過基督教 的傳播與征服形成的。“羅馬一日耳曼世界” 是法蘭克人用了四百年時間,透過領土擴張、征服和強制推行基督教秩序締造的。

這其中既包含了法蘭克文化與基督教文化 融合的過程,也包含了法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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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聯合體對被征服者的暴力改化。而這一系 列過程無疑都是在激烈的衝突中完成的。在這個過程中,對歐洲的現實、歷史和未來最有影響力的歷史過程,顯然是加洛林王朝強制被征服者改宗和強制推行基督教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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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包括了建立教堂、主教區,也包括強制被征服的民眾受洗。加洛林王朝的這一系列宗 教行為不僅僅是出於宗教熱情,也是出於建立秩序的考慮。在行政體系及其落後的中世紀早期,教會和教堂其實就是加洛林王朝統治網路的節點。

於是,歐洲是從

8

世紀開始演變成一塊基督教大陸的

並在公元

1000

年以格內森主教區的建立而暫時告一段落。自此,歐洲的所有歷史就都湮沒在由教會

教皇宗法體系、修道院和主教區組成的座標系中了。

歐洲的基督教化,以及

“羅馬——

日耳曼世界”中不斷掀起的宗教狂熱浪潮,實質性地瓦解了在希臘—

羅馬古典思想影響下正在形成的歐洲世俗思想體系和理性主義, 歐洲變成了

所大型的宗教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