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跑步的人,大多數都熟知村上春樹——這個作家圈裡最會跑步、長跑圈裡最會寫書的人。
其實,熱愛跑步的作家還真不少,提筆能寫,撒腿能跑,一起來看看作家眼中的「
跑步
」吧。
劉震雲的跑步哲學
“跑步有四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堅持;
第二個階段是你身體需要跑步,跑步會讓你的身體感到非常愉快;
第三個階段是你的精神很愉快;
第四個階段是不跑步渾身不自在。”
而劉震雲已處在第四階段。
劉震雲比村上春樹小9歲,不同於村上春樹33歲“起跑”,劉震雲的跑步生涯從15歲就開始了。直到現在,他還每天六點半就起床,起床後跑步一個多小時。不但清早跑,有時累了也跑。別人累了是躺著,他累了是跑步,跑著跑著,順頭流汗,就不累了。
在他看來,跑步有個最大的好處:人在運動的時候腦子特別活躍,而跑步給他帶來的靈感支撐他在文學上的前行。
不止如此,在跑步中,他還有了真切的感悟:
當你跑到痛苦、崩潰、想要放棄的時候,再堅持一下,成功往往就出現在這樣的轉折時刻。
大概就是這份“認真”與“堅持”,劉震雲才能堅持跑步,並從中獲取健康的身體、飽滿的精神,以及源源不斷的生活和創作的動力,最終成就了今日的他。
馮唐的野路子跑步原則
被譽為“鬼才”作家的馮唐也是一名跑者。在他數十年的跑步生涯中,這項看似枯燥的運動救了他,給他更多哲學意義上的思考。
一次偶然,馮唐和中學的同桌一起,從廣渠門向南,沿著護城河外圈跑到永定門,再換到護城河內圈折返,一身汗,讓他再一次深刻體會到跑步的好處。
他說:跑步救了我三次命。
這是他的野路子跑步原則:
第一,敢於開始。
和寫作一樣,最難的是開始。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擠出一個小時,逼逼自己,放下手機,去風裡跑跑,風會抱你。
第二,必須堅持。
又和寫作一樣,不想再繼續的時候,再堅持一下,在所有的情況下,會越來越輕鬆。聽各路神仙說,如果想有任何效果,至少跑半個小時,最好一個小時。
第三,忘掉勝負。
又和寫作一樣,本來就沒有輸贏,不和這個世界爭,也不和別人爭,更不要和自己爭。爭的結果可能是一時牛逼,也可能是心腦血管意外,後者造成的持續影響大很多。
第四,享受成長。
跑起來之後,很快發現,漸漸地,一千米不是問題了,漸漸地,三千米不是問題了,漸漸地,一萬米不是問題了。身體很賤,給它足夠時間適應,它就能幹出很多讓你想不到的事兒。又和寫作一樣,三年一本書,十幾歲開始寫,四五十歲的時候,你就寫完了十本書。
第五,沒有終極。
又和寫作一樣,涉及終極的事兒,聽天,聽命。讓自己和身體盡人力,其他不必去想,多想無益,徒增煩惱。
“動起來,像跑步者那樣四肢運動,繞著圓圈,奔跑在無盡的道路上。”(W。H。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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