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執意要隨意封閉陽臺怎麼辦?

深圳某大廈入夥前,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多次到現場考察,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並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做出了“主陽臺允許用白鋁材、白玻璃、統一規格平開窗封閉”的規定。可一入夥,這一規定就遭到了部分業主的質疑,他們提出許多不同的理由,要求按照自己的思路來封閉陽臺。

業主執意要隨意封閉陽臺怎麼辦?

有些業主聽了管理處的解釋,瞭解管理處的初衷是為了保持大廈外觀的統一,也就愉快地接受了。可仍有部分固執己見,甚至成群結夥,一天幾次地到管理處來橫加指責,鬧得沸沸揚揚。

在這種情形下,管理處先用了個“緩兵之計”。向有意見的業主說明,管理處的方案可以馬上做進一步論證,看能否為大多數業主所認同,但在未做最後決定前,各自的方案也不要急於實施。把他們暫時穩定下來之後,管理處做了一個調查,發現持有異議的業主只有二十多戶,並不佔多數。只是因為他們都是沙頭角本地居民,互相認識,容易連成一氣。

有了這個底數後,管理處本來可以強制要求這部分業主執行既定的封閉陽臺的規定,但還是希望能說服他們,讓他們自覺自願地去執行(這個思路對頭,儘管強按牛頭也能喝水,但難免結怨)。於是,決定來個“各個突破”。比如X樓X座的謝先生,是鹽田港集團公司的高階職員,他們公司幾位同事都是東和大廈的業主,都不認同管理處的陽臺封閉方案。

有一天晚上,他到管理處諮詢辦理裝修手續的問題,趁這機會,主管工作人員與他進行了兩個小時的長談,從管理處制訂方案的出發點到這個方案的優點,再透過比較指出他們那個方案的弊端,最後他心悅誠服地接受了管理處的方案,然後他又說服了自己的幾位同事(撥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就這樣針對利用業主的不同特點進一步做說服動員工作,慢慢地規定執行起來順利多了。

期間,也有極個別業主是橫豎不聽,不管管理處如何作解釋,還是自行其事,甚至揚言“我就不按統一規定封窗,你們能拿我怎麼樣?”。對此,管理處態度上還是和和氣氣,但管理上寸步不讓,把《業主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檔案彙編送到他面前,讓他自己瞭解和體會應當如何去做(送法上門,應當說也是一種服務),然後再給他發去限期整改通知單,最後他只得按照規定推倒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