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後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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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份我們接手一起婚姻糾紛案件,夫妻雙方都是年近三十歲,透過他人介紹認識,半年後登記結婚,結婚一年多時間後雙方矛盾越來越多,於是雙方開始分居,婚後沒有孩子也沒有什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是大學畢業,工作也挺不錯家庭條件也很好,我們在接手這個案件時,起初想做些努力,希望小兩口珍惜,俗話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在經過我們做調解不成,就在四月份到了人民法院進行訴前調解,仍然沒有結果,在前半個月又在法官主持下進行了一次調解,仍然無果而返。我的當事人告訴我說,對方不同意離婚,卻又對雙方的婚姻不管不問,這樣拖著還能和他一起過日子嗎,堅決要與對方離婚。

男女結婚後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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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該怎麼辦?這個問題作為雙方及雙方父母,要想找到問題的解決辦法,就得先弄清不離婚和不盡夫妻義務的根源。只有弄清了緣由才能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為什麼不願意離婚?有的人是他自己心理上沒有離婚的準備,只是在兩人之間發生矛盾進行爭吵,雙方都在為自己的面子,不願意放低姿態,主動求和,都故作鎮靜無事的樣子,堅持自己的所謂尊嚴而冷戰;有的人是己做好了離婚的打算,因某些顧慮不願自己先提出,是在等對方說話,甚至在對方提出了離婚,還是堅持不同意故意去拖延,他自己也知道這樣過下去,兩人生活也不會幸福。不盡夫妻義務對婚姻對小家庭不管不問,通常肯定是雙方感情出現了危機。先把為什麼不離婚的問題解決好,這個問題也就會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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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事律師的職業在處理離婚糾紛案件時,在有經驗的法官主持下,我們首先發生婚姻糾紛的雙方當事人瞭解交流後,如果雙方還有感情,只是在發生矛盾爭議時都不願先讓步的情況,我們會對雙方做工作,建議雙方要調整心態,告訴他們相持不下的對峙,會使矛盾越來越大,長久地堅持會消耗掉原存的感情熱度,會使感情降到冰點導致感情破裂,到時候緣分已盡就無法挽回,那時候唯一的選擇也只有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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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己形同陌路沒有感情的,一味地拖,解決不了問題,只會對雙方的傷害更深,不僅傷害對方,還使雙方家庭其他成員都會牽連進來受到影響,也會使各自事業、財富創造受到耽誤,青春年華耗費以及生兒育女受到耽擱。如果雙方之間已經沒了感情,緣分盡了和好無望,就應該冷靜下來協商好合好散,協議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萬萬不必鬥氣拖延,天下沒有離不了的婚姻,根據現行的《婚姻法》規定,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是公民的權利,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即使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經過六個月後原告可以再次起訴離婚,在沒有特殊情形第二次起訴人民法院大都會判決准予離婚,因此男女結婚後婚姻是需要兩人共同經營維護,否則會勞燕分飛不能白頭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