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錯字取消入展,評委:這些繁體容易錯……

2019年8月

“浙江書法獎·沙孟海獎”

第十屆全浙書法篆刻大展

公佈評選結果

隨後,浙江省書協官微

連續多日釋出專家評審札記

令人頗感意外的是

專家們談論比較集中的

竟然還是錯別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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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評獎

3668位書法作者的4733件作品

初評入圍不到500件

終評入展352件作品

有些不錯的作品

最後掉在錯別字這個坑裡

令評審們深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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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現場

一、把關糾錯

本次評獎,根據《評審規則》:“作品內容要符合漢語規範。凡有明顯錯字或文義不通的作品不得入選。”

所有參加終評的作品被懸掛起來,“觀察員”發現疑似差錯後,不管大小,都會用紙條標出,夾在作品上,再供評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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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現場

可以理解為,浙江省書協用了多道防線來防止最終入圍的作品裡出現文字和文義上的錯誤。

可見,在評委和觀察員眼中,錯字、漏字、漏句這些文字、文義上的問題均被視為一件書法作品的硬傷,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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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現場

二、有點觸目驚心

幾圈觀察下來,斯舜威感受很深,他坦率地說:“‘差錯率’還是比較高的,有的作品甚至有點‘觸目驚心’,如一幅作品有多個錯別字,或多個漏字、漏句。”

繁體字是最大的“坑”。

普通人不瞭解並不為過,但對於正式書法作品而言,寫錯繁體字屬於“初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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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舜威說:“如僅僅‘範’‘才’兩個字,就讓一批作品‘中槍’。這次好幾位作者書寫了范成大的《玉山道中》,

而把‘範’寫成了‘範’,殊不知姓的‘範’用不著‘繁體’

有好幾位作者寫了趙鼎的《題常山草萍驛》,首句為‘才過常山到草萍,驛亭偏喜雨初晴’,‘才’的篆體應作‘才’,

許多作者則用了‘才’。這真是該簡不簡,該繁不繁。”

陳勝武提到“雲和雲,臺和臺,裡和裡,才和才,谷和穀,餘和餘,乾和乾、幹、榦,艸和草、皂,徵和徵。”

他說,這些常用字只要作者認真聽過一次,應該就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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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陳勝武指出,小篆和大草是錯漏的重災區,部分作品明顯可以表現出作者明顯不懂字法。

比如“米芾《蜀素帖》中的《送王渙之彥舟》,不少作者整天臨摹米字,但是對這首詩似乎沒有什麼理解。

相當部分的作品抄寫了這首詩,卻是千奇百怪的錯漏層出不窮。

‘白麵王郎年十八’,‘面’有人寫作麵條的‘麵’”等等。

至於漏字、漏句,則更令人匪夷所思了。

如“‘可憐一點終不易,枉駕殷勤尋漫仕。漫仕平生四方走,多與英才並肩肘’,

四句短短28字,有作者竟然漏掉20個字而渾然不覺

,可見作者對於詩文毫無瞭解,自己對作品也沒有複核。”

甚至,還有人把“烹”的上部寫成了“享”,可以說是令評委很“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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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這個問題,其實是老生常談

實際上,書法作品中多錯字不是什麼新問題,對當代書壇而言,這已經是持續幾十年的全國性的“老生常談”了。

早在八十年代,著名書法家曹寶麟等就曾在中國書法界多次呼籲在書法作品中儘量減少和避免錯別字。

我們處在一個追求視覺效果的時代,在主持展覽和參加展覽的人中,不相信文化修養和書法有關係的人並不少,但反觀近二十年來的書壇現狀,那些成了名的書家,水準繼續提高或沒有下降的,多是那些學養比較好的。”

寫一錯字取消入展,評委:這些繁體容易錯……

把字寫對,只是書法作品最最基本的要求,為什麼就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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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那麼多年,在當代書壇,文化修養之於一個書家的重要性,並沒有在所有人心裡達成真正的共識。

這個問題如果嚴謹討論,幾夜都難以言盡,還是回到本次沙孟海獎的評審。

評獎總結時,浙江省書協主席鮑賢倫說:“書法藝術畢竟不是簡單的抄寫行為,在評審過程中也會注意把握書法藝術和語言文字的差異,

對於作品中最典型的錯漏問題要找出來打下去,對一般性的問題還是相對寬容的。

他說:“之所以對文字如此認真,是為了促使作者更加重視文字基本功和學養的提高。”

浙江書協實是一番苦心。畢竟,一個真正有志於成為書家的人,並不需要有人來提醒他“別寫錯別字”,因為他明白這問題太初級,除此之外,他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寫一錯字取消入展,評委:這些繁體容易錯……

50個易混繁體字

(僅供參考)

1、“後”與“後”,“後”在古代確實有兩種寫法:“後”和“後”,但“後”表示方位,例如“後面”、“後來”等,“後”則是一種特定稱謂,例如“皇后”、“后土”等。

2、“幹”的繁體有三種寫法:“乾”、“幹”和“幹”。當表示“溼”的反義詞時寫作“乾”,例如“乾燥”、“乾脆”;當表示事物的主體和重要部分,或者表示動詞“做”時,寫作“幹”,例如“主幹”、“幹部”、“幹活”;其餘都寫作“幹”,例如“天干地支”、“干戈”、“干將莫邪”、“幹寶”。

3、“盡”的繁體有兩種寫法:“儘”和“盡”,前者用於“儘管”(現在讀第三聲),後者用於“盡頭”、“前功盡棄”(現在讀第四聲)。

4、“歷”的繁體有兩種寫法:“歷”和“曆”,前者用於“經歷”、“歷史”、“歷代”;後者用於“日曆”、“曆法”。

5、“範”的繁體有兩種寫法,用作姓氏時寫作“範”,其餘寫作“範”。

6、“鍾”的繁體有兩種寫法:“鐘”和“鍾”,前者用於“鐘錶”、“時鐘”、“敲鐘”,後者用於“鍾情”、“鍾愛”、“鍾靈毓秀”。

7、“醜”的繁體有兩種寫法:“醜”和“醜”,表示“醜陋”之意用“醜”,例如“醜八怪”;表示天干地支或戲劇角色時用“醜”,例如“醜時”、“生旦淨末丑”。

8、“裡”的繁體有三種寫法:“裡”、“裡”和“裡”,表示長度單位、居所之時用“裡”,如“千里”、“鄰里”;表示與“外”相反時用“裡”或“裡”,例如“心裡”、“裡面”。注意,“裡”和“裡”是異體字,讀音意義都相同。

9、“雲”的繁體有兩種寫法:“雲”和“雲”,前者用於“雲雨”、“白雲”;後者用於“人云亦云”、“詩云”、“古人云”。

10、“制”表示“製造”之意時寫作“製”,其餘寫作“制”。例如“製作”、“監製”、“制止”、“限制”、“制度”。

11、“於”用作姓氏時寫作“於”,其餘寫作“於”。

12、“面”繁體有“面”和“麵”兩種,前者用於“表面”、“裡面”,後者用於“麵粉”、“麵條”。

13、“準”表示批准、允許時寫作“準”,例如“准許”、“不準”、“准奏”;其餘寫作“準”,例如“精準”、“準則”。

14、“髒”作形容詞時寫作“髒”,例如“骯髒”;作名詞時寫作“臟”,例如“心臟”。

15、“發”的繁體有兩種寫法:“發”和“髮”,前者用於“發出”、“傳送”、“發財”;後者用於“頭髮”、“千鈞一髮”。曾經有人說蘇東坡的《念奴嬌·赤壁懷古》押韻時重複了,押了兩次“發”,其人家原來寫的是“雄姿英發”和“早生華髮”啊!

16、“臺”的繁體有“臺”、“臺”、“檯”和“颱”四個,第一個用於“兄臺”、“臺鑒”;第二個用於“舞臺”、“高臺”、“平臺”、“臺灣”;第三個用於“檯面”、“燈檯”;第四個用於“颱風”。注意:“臺”一般是站人的,而“檯”則是放物品用的。

17、“鬥”表示爭鬥之意時寫作“鬥”,如“戰鬥”、“鬥爭”;其餘仍寫作“鬥”,如“北斗”、“刁斗”。

18、“復”的繁體有兩個:複和復。前者用於“複雜”、“複習”;後者用於“光復”、“復出”、“復興”。

19、“欲”用作動詞時寫作“欲”,例如“魚我所欲也”、“己所不欲”;用作名詞時寫作“慾”,例如“慾望”、“貪慾”、“清心寡慾”。

20、“秋”用於“鞦韆”時寫作“鞦韆”,其餘都寫作“秋”或“秌”。

21、“遊”用在與水有關的詞彙中寫作“遊”,例如“游泳”、“上游”;其餘都寫作“遊”,例如“漫遊”、“旅遊”、“遊歷”。南宋詩人“陸游”應寫作“陸遊”。

22、“徵”的繁體有兩個:“徵”和“徵”,前者用於“長徵”、“征程”;後者用於“特徵”、“徵求”、“徵詢”。

23、“吊”在表示憑弔之時寫作“弔”,例如“弔唁”、“憑弔”;其餘都寫作“吊”。

24、“系”的繁體有三個:“系”、“係”和“繫”。注意組詞:“系統”、“中文系”、“幹係”、“關係”、“聯絡”、“維繫”、“繫鞋帶”。

25、“鬱”的繁體有兩個,“鬱”和“鬱”。注意組詞:“憂鬱”、“鬱鬱寡歡”、“蔥鬱”、“文采郁郁”、“濃鬱”、“馥郁”、“郁達夫”。

26、“幾”在表示小桌子時寫作“幾”,例如“茶几”、“條幾”;其餘都寫作“幾”。

27、“借”在表示憑藉、依靠之意時寫作“藉”,例如“藉口”、“藉著”;表示借出之意時仍寫作“借”,例如“借錢”、“借用”。

28、“鹹”在跟“淡”相對時寫作“鹹”,例如“鹹菜”、“鹹魚”;在表示“全,都”時仍寫作“鹹”,例如“老少咸宜”、“少長鹹集”。用作地名或年號等專有名詞時也寫作“鹹”,例如“鹹陽”、“鹹豐”。

29、“松”用作樹名和人名時寫作“松”,例如“松樹”、“松柏”、“李如松”。其餘都寫作“鬆”,例如“鬆緊”、“鬆懈”、“放鬆”。

30、“谷”表示山谷及姓氏時仍寫作“谷”,表示穀物時寫作“穀”,例如“五穀豐登”。

31、“嶽”在表示山時寫作“嶽”,例如“五嶽獨尊”;用於姓氏時仍寫作“嶽”,例如“嶽飛”。

32、“奸”在某些詞中寫作“姦”,例如“姦淫”;其餘仍寫作“奸”,例如“漢奸”、“奸細”、“奸雄”。

33、“御”在表示抵擋之意時寫作“禦”,例如“防禦”、“禦敵”、“禦寒”;其餘寫作“御”,例如“御駕親徵”、“御花園”。

34、“出”在表示量詞時寫作“齣”,例如“一齣戲”;其餘均寫作“出”。

35、“布”用作名詞時仍寫作“布”,用作動詞時寫作“佈”,例如“布匹”、“抹布”、“釋出”、“佈局”。

36、“姜”的繁體有兩種寫法:“薑”和“姜”,前者表示植物“生薑”;後者用於姓氏,例如“姜尚”。

37、“黨”在表示政黨時寫作“黨”,例如“黨員”;表示姓氏或民族時寫作“黨”,例如“党項”。

38、“匯”的繁體有兩種寫法:“匯”和“彙”,前者用於“匯合”、“匯款”、“匯集”;後者用於“詞彙”、“彙編”。

39、“蘇”的繁體有兩種寫法:“甦”和“蘇”,前者用於“甦醒”;後者用於“江蘇”、“蘇軾”。

40、“須”的繁體有兩種寫法:“須”和“鬚”,前者用於“必須”;後者用於“鬍鬚”。

41、“獲”在表示收成時寫作“穫”,例如“收穫”;其餘寫作“獲”,例如“獲取”、“捕獲”。

42、“才”在表示副詞時寫作“才”,例如“剛才”、“現在才來”;其餘寫作“才”,如“人才”、“天才”。

43、“衝”用在與水有關的詞彙中寫作“沖”,例如“沖洗”、“沖走”、“沖刷”;其餘寫作“衝”,如“要衝”、“衝擊”、“衝突”。

44、“舍”作為動詞時寫作“捨”(現在讀第三聲),例如“捨棄”、“施捨”;作為名詞時寫作“舍”(現在讀第四聲),例如“宿舍”、“寒舍”。

45、“築”在表示古代樂器時寫作“築”,例如“擊築”;其餘寫作“築”,例如“建築”、“築造”。

46、“採”作為動詞時寫作“採”,例如“採花”、“採摘”;作為名詞時寫作“採”,例如“神采奕奕”、“文采”。

47、“豐”在表示豐富、豐盛之意時作寫“豐”,例如“豐富”、“豐年”;其餘寫作“豐”,例如“丰韻”、“丰采”。

48、“只”作為量詞時寫作“隻”,例如“一隻雞”、“形單影隻”;其餘寫作“衹”和“只”均可,用“衹”更為正式,例如“衹是”、“衹有”。

49、“表”在表示計時工具時寫作“錶”,例如“手錶”、“鐘錶”;其餘寫作“表”,例如“表面”,“表現”。

50、“注”的繁體有兩種寫法:“註”和“注”,前者用於“註冊”、“批註”、“註解”;後者用於“注射”、“注意”、“全神貫注”。

希望各位書友

在今後的創作過程中

謹慎對待“錯別字問題”

避免硬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