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鄧紫棋事件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歌手鄧紫棋(原名鄧詩穎)和蜂鳥音樂因合約糾紛,很可能要走司法律程式,藝名“鄧紫棋”的所有權也引發了爭議。

經紀公司表示早在2014年9月份的時候就已將藝名“鄧紫棋”申請了商標,也就是說,她的藝名很可能她自己也不能再用上了!

從鄧紫棋事件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從鄧紫棋可能被迫改名這一事件,我們看到各企業應當重視對自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作為名人,其姓名、肖像具有潛在的經濟價值。而對於企業,商標、品牌、企業名稱、域名、專利等都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更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有些企業看得遠,不僅對現在經營的商業類別做商標註冊,還會對未來可能涉及的商業類別做相應的商標註冊,甚至會做防禦性的保護。

從王老吉與加多寶之爭、IPAD商標之爭、路虎與陸風的外觀專利之爭、美國喬丹與國內喬丹之爭等重大商業訴訟的結果告訴我們,企業應重視自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有利於商業競爭。

從鄧紫棋事件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這次鄧紫棋和蜂鳥音樂的藝名之爭,讓人想到前幾年的王老吉與加多寶之爭,隨著事件的炒作和媒體的報道,歌手鄧詩穎可能因站在弱勢群體的角度,很快博得粉絲的同情、支援而再次起飛!而經紀公司站在法律的角度雖然是獲得鄧紫棋商標以及原有作品的版權,但丟掉了道義,丟掉了信譽,即使贏了官司,但終將帶來巨大的損失!

從鄧紫棋事件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