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式戰術時代:拿破崙時代步兵陣法

“優秀的步兵無疑是軍隊的筋腱。”

——拿破崙批註《戰爭藝術評述》

拿破崙時代的主要戰鬥承擔者和決定性作戰力量是步兵。提到法軍步兵,一個古怪而確鑿的事實是:奧斯特利茨、瓦格拉姆、博羅季諾乃至滑鐵盧戰場上的法軍,使用的條令與半個多世紀前差別不大。1753、1755……1778、1788、1791、1792年制訂的諸多主體相同但細節各異的條令和訓練手冊可以說是汗牛充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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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拿破崙時代的法軍並未像前人一樣在條令上大打筆仗。這並非是因為法國軍事家改變了不斷爭論的喜好,而是由於漫長的戰爭讓修訂條令成了難以完成的使命。拿破崙曾在其流放地聖赫勒拿島指出:“我思考過許多(關於條令的)變革,但始終不敢將其付諸實踐,要是有持久的和平就好了——但處於戰爭中的軍隊不允許我這麼去做。”

總之,這一系列條令中,《1791年條令》作為集大成者,對法軍的影響最為深遠。

橫隊是拿破崙時代一切步兵戰術的基石。顧名思義,橫隊指的是士兵密集排列、佇列橫向寬度遠大於縱向厚度的步兵隊形。當時各國條令中規定的橫隊陣形大多排成三列,每一列中計程車兵在橫向上大約佔據不足一步的空間,即每名士兵都幾乎緊挨著左右士兵的肘部。根據條令規定,前一列士兵的揹包與後一列士兵的胸膛間距為1法尺,亦即32。5釐米。

在1805—1807年的法軍中,每個步兵營一般擁有9個連,其中7個為普通燧發槍兵連(輕步兵中稱獵兵連),2個精銳連分別為擲彈兵連(輕步兵中稱卡賓槍兵連)和騰躍兵連。騰躍兵連主要由擅長射擊、個頭不高計程車兵組成,是1804年才被正式引入法軍輕步兵團的單位。在1805年開戰前,法軍的戰列步兵團也有一部分引入了這一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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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連在人數上往往有差異,而在實戰當中各個單位人數相當才便於機動和作戰,因此戰時指揮官會在各連之間進行人員調整,將他們重組為人員數量大體相等的作戰連,兩個相鄰的作戰連則稱為分營。約由100人組成的連橫隊是諸多大型橫隊乃至縱隊、方陣等其他戰術隊形的根基。為了維持這一密集隊形的正常運轉,連裡的軍官與軍士需要進行大量工作。以法軍中的連橫隊為例,大部分軍官和軍士都位列橫隊後方,負責整理佇列——他們因此而得名“佇列收攏人”;上尉連長則位於橫隊右前方,另有一些軍士身處佇列之中。在連橫隊之上,常用的橫隊主要有:左右相鄰的兩個連橫隊組成的分營橫隊、全營所有分營橫隊連續展開組成一個大橫隊的營橫隊和全師所有營橫隊左右相連組成的師橫隊。

《1791年條令》是以線式戰術為主導的18世紀戰爭戰術總結。這份以三列橫隊為根基,對散兵幾乎不置一詞的條令甚至被不少人指責為太過普魯士化。根據它的規定,橫隊是法軍唯一的攻擊隊形,儘管條令中列出了“以連為單位的完全縱隊”、“以分營為單位的緊密縱隊”和“進攻縱隊”,但它們僅僅只作為行軍隊形或攻擊前的過渡隊形存在。因此,在條令中,營橫隊狀態被稱為“戰鬥狀態”,機動中的連、分營乃至營展開成三列橫隊被稱為“投入戰鬥”,橫隊轉變為便於機動的分營縱隊或連橫隊被稱為“解散部隊”。

在實際戰場上,倘若某個營的連橫隊前後相繼列成密集隊形,這些連橫隊便形成了“以連為單位的營縱隊”,或者簡稱為“以連為單位的縱隊”。由於這一隊形寬度較小,便於行軍,當前後兩連間隔為連橫隊寬度時,它通常也被稱為“行軍縱隊”。當一個600~700人規模的步兵營列成行軍縱隊後,其正面約有25~30人,前後共24列,形成寬約15米、厚約130米的狹長縱隊。倘若這個營的分營橫隊前後相繼,則會被稱為“以分營為單位的營縱隊”或“以分營為單位的縱隊”。值得注意的是,當營縱隊中前後兩個分營橫隊間隔為連橫隊一半寬度時,它也被稱為“攻擊縱隊”。一個600~700人規模的步兵營列成攻擊縱隊後,其正面約有50~60人,前後共12列,這樣便會構成一個寬約25米、厚約40米的縱隊。它所佔據的戰線寬度僅有同等規模營橫隊的四分之一,在機動和衝擊上給予了部隊相當程度的便利。在拿破崙戰爭後期,越來越龐大的作戰規模催生了許多前人未曾想象的龐大縱隊。以1815年6月18日滑鐵盧會戰中的第一軍為例,該軍第2、3師將各自的9個步兵營列成前後相繼的營橫隊,讓整個步兵師形成了橫向寬度為100~120米、縱向長度約200米的“以營為單位的師縱隊”或“師縱隊”。儘管如此,縱隊依然無法取代橫隊的戰術核心地位,拿破崙本人認為:“即便身處平地,縱隊也只能在已經依靠優勢炮兵展開火力準備的前提下突破橫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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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隊變為縱隊的流程

步兵對抗騎兵衝擊的主要隊形則是方陣。儘管《1791年條令》中列出的是4個步兵營組成的、厚達6列的四營方陣,但革命戰爭中的實踐淘汰了這類過於厚重、繁雜的隊形。較為簡易的、每邊成三列橫隊的營方陣則成了常用隊形。以一個列成“以分營為單位的縱隊”行進、分營前後間隔為連橫隊寬度的步兵營為例,當營長下達“預備列方陣!”、“戰線左右兩側的連組成方陣!”、“行軍!”這三道命令後,排在縱隊中間的兩個分營會分別前往左右兩側,組成垂直於原行進方向的兩個新的分營橫隊,最後方的分營則繼續向前推進,將方陣封口後原地後轉,最終讓4個列成橫隊的分營首尾相繼,形成完全封閉、騎兵無從下手的空心方陣。

另外在實際交戰中,法軍步兵通常以縱隊進軍,接近敵軍時展開成橫隊居前、縱隊居後的隊形,即混合隊形。在敵軍抵抗較為頑強時,後方的縱隊可能會前進並展開成橫隊,以火力展開廝殺。倘若敵軍已經在散兵、橫隊和炮兵的火力下顯得較為散亂,法軍往往會徑直展開衝擊。當敵軍騎兵突然出現時,混合隊形也能夠迅速轉換成方陣。第四軍軍長蘇爾特在呈遞給總參謀長貝爾蒂埃的奧斯特利茨會戰戰報中指出:“我明確向各位師級將軍提出建議,保持兩條(戰列步兵)戰線和一條輕步兵戰線,將作為預備隊的步兵營列成以分營為單位、前後間隔為連橫隊寬度的縱隊。這樣,他們在任何狀況下都能夠列成方陣抵禦騎兵,也可以更快地展開機動。這一隊形在戰鬥程序中一直保持良好,只是在需要以更寬的正面與敵軍交火時才讓一些營展開成橫隊,不過,由於我軍進攻十分猛烈,戰鬥中很少出現這種狀況。”

拿破崙戰爭中,除了傳統的密集隊形的戰列步兵之外,疏開隊形的輕步兵在各國軍隊中的應用也可謂方興未艾。

德米安說:“在史無前例的十年血戰(指革命戰爭)後,每支軍隊都配備著龐大數量的輕步兵返回國內。不管人們是否能夠確定輕步兵的建制、傾向或創立過程,這一兵種已經是軍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普魯士激進軍人比洛更是在1805年宣稱:“軍隊裡的步兵應當只有輕步兵,也就是能夠靈活地、自然地、快速地運動的步兵。”根據德米安在《軍事科學自學手冊》中的詳細定義,輕步兵是以疏開隊形或散兵隊形作戰的次數遠多於緊密隊形,機動速度也遠快於其他兵種的(步兵)部隊。他們能夠根據自己的想法或環境所需調整作戰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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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兩列射擊的近衛軍,第二、三列士兵正在交換槍支

在當時的戰鬥中,幾乎每次密集步兵隊形交手前後,都會發生或多或少的散兵交火。散兵交火主要是為了完成偵察敵軍、破壞敵軍佇列完整性、消耗敵軍實力等輔助工作。以法軍為例,他們在1805年戰局中多次投入若干個騰躍兵連乃至輕步兵營參與散兵戰,甚至在必要時刻將普通戰列步兵投入此類戰鬥。通常情況下,訓練有素的散兵是兩人一組成對活動。組內的一名士兵展開射擊時,另一名士兵便在他的掩護下裝填槍支、準備戰鬥。這樣做主要是為了保證在任何時刻這組散兵中都有人能夠應付緊急狀況。在這些成對散兵組成的散兵鏈的後方,與上述散兵來自同一單位計程車兵會列成密集隊形作為後援,以便在敵軍大隊騎兵突然出現等緊急狀況下收攏散兵,繼而退往主力部隊方向。

不過,儘管散兵部隊在火力殺傷效力上佔據絕對優勢,選擇橫隊、縱隊等密集隊形還是散兵線等疏開隊形,仍然是一個值得反覆權衡的問題。縱觀拿破崙時代,雖然疏開隊形的應用越發廣泛,密集隊形卻始終佔據主導地位。沙恩霍斯特曾在他寫於革命戰爭之前的《軍官手冊》中指出,雙方以密集陣列交鋒時應當避免各人單獨射擊,儘量只進行齊射。在他看來,一次齊射倘若造成十名靠在一起的敵軍士兵同時倒下,其威懾效果將遠勝於導致五十名士兵在不同時間地點倒下的散亂射擊。儘管他的看法日後有所改變,但這一論述卻指出了密集隊形射擊的優勢——在短暫時間和狹小空間內造成殺傷,對敵軍士氣影響更為強烈。

本文摘自《線式戰術時代的戰爭藝術》(原戰決3、5修訂合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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