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如何描寫當時的“碰瓷”的?

《一件小事》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裡,一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目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裡,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只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裡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颳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ー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容易才僱定了一輛人力車,教他

拉到S門去。不ー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淨,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伕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一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個女人,花白頭髮,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伕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伕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斗,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伕便也立住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設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吧!”

車伕毫不理會,一一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

“你怎麼啦?”

“我摔壞了。”

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車伕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伕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推著伊的臂博,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面也不見人。這車伕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新漸的又幾乎變成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著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分駐所裡走出一個巡警,才下了車。

巡警走近我說,“你自己僱車罷,他不能拉

你了。”

我沒有思索的從外套袋裡抓出一大把銅元,

交給巡警,說,“請你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走著,一面想,幾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一大把銅元又是什麼意思?獎他麼?我還能裁判車伕麼?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日詩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一九二O年七月。

為什麼車伕幫助“碰瓷”婦女這樣一個小的舉動,卻讓魯迅先生增長了勇氣和希望。想想當下社會中的種種,才知魯迅先生所說這件事並不“小”。

魯迅是如何描寫當時的“碰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