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50萬元!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環境的改善,離不開群眾的監督和參與。近年來,嘉興市著力構建以“民間河長”“民間聞臭師”為主的公眾生態環境監督體系,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行動,生態環境明顯提升,公眾滿意度大幅提高。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依法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日前,嘉興印發《嘉興市級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據瞭解,該《細則》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可以獲得獎勵,最高獎50萬元!”“那真是太好了!”……對於有獎舉報,市民十分關注,也存在不少疑問:舉報哪些行為可獲得獎勵?向哪裡舉報?又該如何舉報……帶著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專門採訪了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宣教處處長蔡華晨,請他來作權威解答。

問:哪些人可以舉報?該怎樣舉報?

蔡華晨:

舉報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舉報人可以透過電話、信函、來訪和網路等方式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人應當依法依規進行舉報活動,不得無事實無依據虛假、惡意舉報或經人授意舉報套取獎金,造成干擾公務和行政資源浪費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問:舉報哪些行為能獲得獎勵?

蔡華晨:

舉報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的;篡改、偽造監測資料或者線上監控系統弄虛作假的;將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汙染物用於土地復墾或者向農用地排放、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非法排放、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的;在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內設定排汙口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為其他性質惡劣且不易發現的環境違法和生態破壞行為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經生態環境部門查實並予以罰款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或公檢法開展刑事偵查公訴審判並符合有關情形的,可以獲得獎勵。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無主放射源或者無主放射性廢物線索的,也可獲得獎勵。

當然,舉報人獲得獎勵應同時具備舉報事項事先未被生態環境部門掌握,舉報內容包含明確的舉報物件、具體的舉報事實及相關證據,根據舉報線索已依法查處違法犯罪事實這3個條件。

問:對於舉報核實的給予多少獎勵?

蔡華晨: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實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並對違法主體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給予舉報人罰款金額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的,給予舉報人5000元的獎勵。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給予舉報人1萬元的獎勵。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決的,給予舉報人1萬元的獎勵。同一舉報事項符合多種獎勵情形的,可以疊加獎勵。

舉報人提供無主放射源或者無主放射性廢物線索,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實,給予舉報人不高於2萬元的獎勵。舉報長期嚴重超標偷排汙染物、跨區域傾倒危險廢物數量巨大等環境汙染特別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尤其是作案手法隱蔽、日常監管難以發現的重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並查實的,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可給予舉報人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值得一提的是,給予舉報人獎勵後,徵得舉報人同意可以同時給予通報表揚等精神獎勵。同一舉報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獎勵金額與其他法律法規的獎勵政策有重複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辦理。

問:如果同一違法行為由兩人或是兩人以上舉報的,獎金如何分配?

蔡華晨:

同一案件同一舉報人只獎勵一次;同一案件由兩人以上(含兩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個登記申請獎勵的舉報人。如果,最先舉報人以外的其他舉報人提供的證據對查明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直接作用的,可以在同一舉報獎勵資金內酌情給予獎勵。

兩人以上(含兩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按同一舉報獎勵,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獎金平均分配。舉報人因同一事項已經接受有關單位獎勵的,其他單位不再重複獎勵。

問:舉報人怎樣領取獎勵?

蔡華晨:

舉報人應在接到書面獎勵通知之日起60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憑獎勵通知和有效身份證明及委託書等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對於匿名舉報的,根據舉報人舉報時提供的個人聯絡方式和相關資訊,生態環境部門經核實確認後直接將獎金匯入舉報人指定的銀行賬戶。若舉報人未提供個人聯絡方式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取獎金的,視為舉報人放棄獎勵。